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邮区中心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RS2024-734-YZ085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邮区中心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RS2024-734-YZ085
3、预算金额:整体预算:主园区与净月园区安保服务合计约196.14万元(含税)。其中主园区两年共171.87万元(18人共24个月,总时长105120小时),净月园区两年共24.27万元(1人24个月、1人21个月、1人16个月,总时长14843小时)。合计总时长119963小时,单价16.35元/小时。据实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此事项已经市级财务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其中:列寄递邮政账171.87万元。 列速递账24.27万元。投标单位需报总价(总价=单价*总时长)和单价,单价限价15.86元/小时,不可超过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4、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4.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安保服务外包业务。入围1家主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
4.2相关要求:
4.2.1保安服务工作要求
4.2.1.1必须服从安全保卫部、所在区域领导的工作要求,按规定着装(自备)上岗,并携带护具装备,认真履行职责。
4.2.1.2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制度,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4.2.1.3认真维护园区及值守区域的工作秩序,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巡查记录,对各部门的检查主动配合。
4.2.1.4当班期间不准会客,不得擅离职守,上班前、工作中严禁饮酒,不得私自让人替班或串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严禁在室内吸烟,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2.1.5时刻高度警惕,注意观察一切可疑迹象,及时可疑人员,遇有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冷静、果断处理,及时报警,疏散客户。
4.2.1.6要熟悉警卫区域环境和自卫、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认真做好交接时的工作,确保生产场所人身和邮件安全。
4.2.1.7能够完成甲方指定的临时性相关工作,特别是做好旺季期间的相关巡视指挥工作。
4.2.2风险防控要求
4.2.2.1外包方确保所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外包方法人代表、经营范围、专业资质、更换业务外包项目现场管理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应在10日内书面告知我方。
4.2.2.2外包方应遵守合法经营的义务,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以及办理委托外的业务引起的行政、经济、法律的纠纷,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外包方须提供保安员信用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4.2.2.3外包方应根据我方实际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和公安部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安服务现场实施管理办法。外包方应接受我方对保安外包服务质量的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保安服务外包内容。
4.2.2.4我方考核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和下期业务外包评标的参考依据。
4.2.2.5我方有权力对外包方的现场管理、安全管控等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相应改进意见并监督外包方限期整改。因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问题造成客户投诉或损失的,外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2.6外包方定期提供业务外包工作人员劳动人事管理相关信息,包括业务外包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社会保险的缴纳、薪酬发放等信息,我方有权了解外包方劳动关系管理的状况,有权监督外包方对其从业外包人员的日常行为管理、调度、培训和考核,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2.7外包方选派的工作人员不能按约定完成保安保卫工作,或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有损害我方利益行为的,我方有权要求外包方予以更换。我方提出更换时,外包方应无条件执行,及时予以更换。
4.2.2.8外包方应制定业务外包现场管理规则,对保安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接受我方的监督和考核。发生与我方无关的安全事故,外包方应自行妥善处理,承担相关责任。
4.2.2.9未经我方书面许可,外包方不得利用我方资源外包第三方同类型或相似业务,不得将保安业务外包项目委托第三方实施。
4.2.2.10外包方负责招用符合保安外包业务素质和技能要求的工作人员,建立和落实考勤、考核和薪酬福利等制度,外包方负责招聘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保险等各项内容,并按照我方要求组织保安外包服务工作。外包方应为保安外包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外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2.2.11外包商应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的人员招聘、日常考勤、薪酬发放、教育培训、奖惩推出等人力资源制度,全面承担用人管理主体责任。
4.3其它要求:
4.3.1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后,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4.3.2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4.3.3中标服务商需在邮政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外包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外包服务商派驻到甲方的员工需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按相关流程中止协议。)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90.261318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法资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4有近三年(2021年-2023)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5.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响应文件中)。投标人不得为以下状态: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8能够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与同业竞争相关的利益冲突
5.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5.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5.11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获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或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邮寄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联系人:【崔玲玲】:联系方式【15568886613】)。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响应将被拒绝。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崔玲玲、胡海燕、王蕴青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 号:922002010011018894
电子邮件:727133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