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公安局购买文检实验室仪器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抚顺市公安局购买文检实验室仪器设备
发布时间:2023-06-06 09: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抚顺市公安局购买文检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400-00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购买文检实验室仪器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对采购需求论证调整,本项目即日起暂停采购活动,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6日 09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公安局
地 址: 抚顺市
联系方式: 024-57819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方式: 024-5667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婷
电 话: 024-5667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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