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锅炉改造(油改气)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12月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锅炉改造(油改气)项目 |
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振兴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 |
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锅炉改造(油改气)项目总投资30万元,项目位于汤阴县产业集聚区振兴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新增用地。该项目新配置1台1t/h燃气导热油锅炉,拆除10t/h燃油导热油锅炉。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该公司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 ?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的废气污染因子为SO2、NOX、烟尘,采用低氮燃烧 烟气循环技术,由20m高排气筒外排,由预测可知,各废气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05号)中关于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锅炉改造(油改气)项目,建成后公司经营范围及规模不变,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产、生活用排水。 (3)噪声 本次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技改项目为燃气导热油锅炉,运营期间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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