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施工图审查)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施工图审查);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河县城区西侧2.5公里,清河西站场址以东,拟建祁连山路以西,拟建热河街以北,拟建武河街以南;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6876公顷。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客运枢纽中心、旅客服务中心及地上雨棚;站前广场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站前广场、公交大巴场站、地面停车场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市政及管网工程包括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三条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2.1.4合同估算价:26.3万元。2.1.5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1.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发起项目审图之日起2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审图内容并出具审图报告。 2.2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类资质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0:00:00至2024-02-0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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