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4.5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3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笋岗、南坪、丹平段)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拟对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3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笋岗、南坪、丹平段)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3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笋岗、南坪、丹平段)

合同金额(元):13045489.67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宏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变更第一条第二点笋岗、南坪、丹平段绿地管养面积:
原合同:甲方将笋岗、南坪、丹平段绿地79.5819万平方米以及 3.61182万平方米待恢复接管面积(2022年10月数据),其中包括现有特级绿地(街心公园、广场)14.3619万平方米,一级绿地12.5042万平方米,二级绿地44.3223万平方米,相邻林地4.7935万平方米,一级行道树759株,占用待接管特级绿地1.09万平方米,一级绿地0.7817万平方米,二级绿地1.74012万平方米,一级行道树118株承包给乙方(各级别绿地的面积将会有所调整,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数据为准)。
变更后:甲方将笋岗、南坪、丹平段绿地75.814531 万平方米及行道树772株(含待接管)承包给乙方:其中特级绿地1.437111 万平方米、一级绿地12.963312 万平方米、二级绿地(含垂直绿化) 3.457846 万平方米、三级绿地40.308121 万平方米、相邻林地16.151444万平方米、一级行道树772株、待接管一级绿地1.496697 万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实际管理中各级别绿地的面积随养护需求随时调整,具体以绿化管理处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变更第一条第4点合同价款金额:
原合同:承包经费暂定13045489.67元(大写:壹仟叁佰零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陆角柒分)。
变更后:承包经费暂定 5915400元(大写:伍佰玖拾壹万伍仟肆佰元整)。
三、变更合同第三条第1点对一线岗位工人要求:
增加一线岗位工人持证上岗要求:一线岗位工人上岗后由乙方制定培训计划,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全部一线岗位工人接受过园林绿化技能培训且持证上岗(“持证”指持有园林绿化工职业技能等级证,该证分一至五级,分别为: 五级/ 初级工、 四级/ 中级工、 三级/ 高级工、 二级/ 技师、 一级/ 高级技师,或持有园林绿化工人培训结业证书)。
四、变更合同第三条第1点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原合同:项目管理团队10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园林、园艺、植物、草业科学或城市绿化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绿化管理经验;技术主管需具备园林、园艺、植物、草业科学或城市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绿化管理经验;资料员需具备园林、园艺、植物、草业科学或城市绿化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技术员2人需具备植保、园林、园艺、植物、草业科学或城市绿化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安全员需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C证)或以上资格证,现场主管要求3人都具备5年以上绿化管理经验
变更后:项目管理团队5人(项目负责人(兼技术主管)1名、技术员(兼资料员)1名、现场主管1名、专职安全员2名)。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园艺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草学类、植物保护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园林或园艺或林业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绿化管理经验;技术员需具备园林园艺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草学类、植物保护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园林或园艺或林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绿化管理经验;安全员需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C证)或以上资格证,现场主管要求具备5年以上绿化管理经验。
五、变更合同第三条第2点车辆、设备要求:
原合同:(1)车辆:包括单排座厢式货车3辆(货箱长度4米或以上)、5吨或以上水车4辆(要求每辆水车必须安装水量监测仪和监控摄像)、7座或以上小型普通客车2辆、22米或以上高空作业车1辆、防撞缓冲保护车2辆。上述车辆要求须是深圳本地车号牌,车辆与行驶证车辆类型一致,非改装车辆。
(2)设备:大型车载绿篱修剪机1台;油锯7台(含)以上、高枝油锯7台(含)以上,剪草机(配备收草袋)12台(含)以上,割灌机5台(含)以上,草坪打孔机2台(含)以上,梳草机1台,绿篱机7台(含)以上,吹叶机20台(含)以上,高压冲洗机2台(含)以上,手推车式高压喷雾打药机1台,背负式电动喷雾打药机2台。
变更后:(1)车辆:包括新能源单排座厢式货车2辆(货箱长度4米或以上)、新能源5吨或以上水车2辆(要求每辆水车必须安装水量监测仪和监控摄像)、7座或以上小型普通客车2辆、22米或以上高空作业车1辆、防撞缓冲保护车2辆。上述车辆要求须是深圳本地车号牌,车辆与行驶证车辆类型一致,非改装车辆。
(2)设备:新能源大型车载绿篱修剪机1台、链锯7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电锯)、高枝锯7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电锯)、剪草机(配备收草袋)12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割灌机5台(含)以上(其中2台(含)以上为新能源)、草坪打孔机2台(含)以上、梳草机1台、绿篱机7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吹吸叶一体机20台(含)以上(其中10台(含)以上为新能源)、新能源高压冲洗机2台(含)以上、手推车式高压喷雾打药机1台、背负式电动喷雾打药机2台。
且新能源车辆、设备按照《深圳市园林绿化机械设备涂装规范化设计方案》进行规范涂装。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本项目2025年部门预算资金调整,根据深财购〔2019〕43号文要求,现对原管养合同的管养面积、金额、人员、车辆设备要求进行变更,完成备案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静逸街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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