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腾蛟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三期)招标公告 PYJS220706182 1.招标条件 平阳县腾蛟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三期)已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1]181号及平发改投资[2022]1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浙江步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步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阳县腾蛟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三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848.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58.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915.04万元。(1)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包括8条现状城镇道路白改黑,分别是昌荣路、龙飞路、商贸路、镇小路、龙飞南路、凤安路、龙华街、黎明路;路幅宽度 10 米~15 米,道路总长度约3450米;(2)排水工程:8条改造道路及腾龙路、凤翔路雨污水井提升改造915个;(3)绿化工程:8条白改黑现状城镇道路行道树,共计690棵;(4)照明工程:凤翔路、腾带桥、风鹤东路、环溪路共计灯具59盏;(5)龙飞路弱电上改下。 建设地点:平阳县腾蛟镇主镇区。 2.2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弱电、交安、路灯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中造价约为1915.0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jy.wenzhou.gov.cn/wzcms/jsxmjyl/2355.htm)。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28日09时30分前。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7.149.228.166/TPBidder/)。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22年 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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