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8-441624-04-01-715095
预算金额8512.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762-5610920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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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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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1624-04-01-715095
投资项目名称 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河源市和平县彭寨镇辖内范围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圩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圩镇中心排水排污改造工程、疏通圩镇内的排水排污管道3.2公里;圩镇中心公共垃圾桶提升工程、增设生活垃圾集中放置点5个及70个垃圾桶;圩镇亮化工程,完善镇域内的照明设施;并对圩镇内房屋外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实施彭寨镇圩镇中心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涉及面积5400平方米。绿美小公园建设项目、彭寨镇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彭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彭寨镇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新建圩镇便民服务中心、休闲健身设施;对圩镇农贸市场进行外立面升级及内部改造,实施彭寨镇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并完善圩镇内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0个停车位及配套新能源充电桩等。实施彭寨镇圩镇中心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圩镇内的道路进行沥青铺设及混凝土路面修复,涉及面积9036平方米。修整彭寨河河岸步道,实施彭寨镇圩镇入口建设项目、彭寨镇美丽河道建设项目。维整圩镇内街道的基础设施,实施彭寨镇美丽示范主街和一片房屋外立面提升建设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移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及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验收工作内容: 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服务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核)论证。 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预算不突破立项时的投资概算。 2.7.2工程施工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防扬尘污染、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工期(交货期)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512.190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资格要求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专业(只需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要求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专业(只需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要求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2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2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从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的有效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有效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建设单位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3.6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从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的有效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有效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6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4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和平县彭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彭寨镇街镇德昌路5号
招标人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460001
招标代理机构 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谢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879368
招标监督机构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56109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备注:因本项目立项不足一个月,且急需开展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及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会议记要,本项目不予发布招标计划。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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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图纸.rar
  • 8-31定稿(文件)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pdf
  • 8-31定稿(公告)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pdf
  • 概算.pdf
  • SL202408290040-20240902171239.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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