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交客运总站扬中公交客运总站大楼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
金额
7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6/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一、
扬中市中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的
扬中公交客运总站大楼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
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扬中汽车客运站西侧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4690.31,造价约750万
(3)
要求质量:
合格
(4)
计划工期:
130
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室内装潢、安装、消防工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具备以下(1)和(2)企业资质或分别具备(1)和(2)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同时具备(1)和(2)企业资质的投标单位其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人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作为主项目负责人,由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为副项目负责人。以(1)和(2)企业资质组成的联合体的单位,由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作为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为副项目负责人。
3
、企业信誉:信誉好
3
、企业信
4
、项目负责人信誉:信誉好
5
、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六、报名及相关招标资料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2
月
6
日
17
:
30
前持企业
CA
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052893535
,
CA
证书问题联系:
0511-88968012
),并下载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投标人如对以上资料及工程其他情况等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在“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公布。本工程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备份可自行选择普通光盘或
U
盘等存储介质。
七、其他
1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未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进行网上投标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书
退回。
2
、根据杨监发
[2012]7
号《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试运行)》文件要求,将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行网络实时管理考勤。
3
、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
[2013]4
号文”;
4
、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
3
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
7
、
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各带本人身份证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40000
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
缴纳流程见“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下载
http://www.yzggzy.cn//-
下载园地“
保证金缴纳流程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
9
、履约保证金: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在
7
日内向甲方缴纳不低于合同总价(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外)
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
10
、投标人应承担资料费及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企业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9
、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由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者缴费证明;
10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步骤:直接点击
http
:
//218.94.117.252:12301/
,进入查询申请页面;仔细阅读查询须知;按自己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申请类别(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查询申请资料,并上传相应的照片;输入验证码,勾选验证码下面一行红字前面的方格;申请用途勾选其他点击提交即可。如有不清楚请致电:
88226456
或加群号:
457782065
;
11
、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
12
、具有镇江地区网络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非镇江地区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办理网络版计价手册,已办理的企业请打印后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手册办理地造价管理部门公章,未办理的企业到扬中市造价处办理,金苇西路
168
号)
;
1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指: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14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
协议中应规定所有联合体成员在合同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且必须指定一个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指令,并且由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
;
15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①、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
名、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施工员
1
名、安全员
1
名、质量员
1
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并提供有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承诺书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③、所有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④、以上所有证书原件需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16
、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人遵守《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等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
诺。
18
、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
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
2
)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
3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按照《苏建规字
[2013] 4
号》中附件二执行
)
。
(
4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投诉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511-88361183,投诉邮箱:
yzszbb168@163.com
。
十一、招标人:扬中市中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河滨路
5
号
联系人:李泳庆
电
话:
0511-851089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104号
联系人:
蔡惠娟
电 话:0511-88225665
传 真:0511-8822098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2
月
6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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