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费行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超0551-6577766
中标公司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165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XXBZ00049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临涣路与相城路交西南角口。项目总用地面积3394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教学楼、办公楼、新建运动操场(300米塑胶跑道,含升旗台及看台)、篮球场、羽毛球场和排球场、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弱电、供气及照明、绿化、消防和围墙等设施。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9652万元
2.8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具体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合格止。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括工程项目装配式设计深化审批报建服务、前期土方平整、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安装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供电工程(配电房低压出线至单体楼室外排管、电缆及单体楼所有供电系统)、红线内给排水管网(包括表后管连接)、弱电、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至全部工程竣工合格为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质保期内跟踪协调服务管理。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
2.13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3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监理费不低于200万元。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0:00至2023年12月14日 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6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邮 编:230001
联系人:费行
电 话:0551-6261368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1
联系人:王超
电 话:0551-6577766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电话:0551-6577765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1842677475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新站开发区支行
光大银行
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6740188000695104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24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原公告日期:2023-11-23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各投标人:
1、“1.本项目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求为:
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本工程施工区域位于城市建成区,周边靠近住宅小区,必须加强对施工安全、噪声、环保等控制,降低施工期间对周边小区的影响;
2.其他: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包括但不限于1.深基坑;2.高大模板;3.钢结构工程;4.预应力大跨梁;5 脚手架工程;6 吊装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
3.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50 页(若超过,监理大纲部分不予得分)。
注:
1.建议编制要求如下:
(1)页面排版要求:纸张:A4;行距:固定值22 磅;页边距:上2.5 厘米,其余均为2.0 厘米;
(2)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投标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
技术评分部分对大纲的打分节点分别有1.监理内容、大纲,制度及具体措施;2.项目现状分析;3.工程质量控制措施;4.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5.文明施工控制措施;6.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7.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8.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9.合理化建议。”
问:监理大纲需要重点阐述的内容及评分节点对应内容较多,仅限制50页难以完全对需要重点阐述的内容和评分节点对应内容进行阐述,是否可以不限制大纲页数?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3
2023年12月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7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原公告日期:2023-11-23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
注:(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3)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问:备注第2条要求“(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在本评分点不适用,是否删除?
答:删除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备注第2条要求“(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2、招标文件中对业绩(企业及人员业绩)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
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3
2023年12月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6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原公告日期:2023-11-23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使用相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人员投多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第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3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投标人本章第2.2.2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2.2.2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投标人得分=A+B。
3.4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现修改为:
针对评标办法正文“3.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具体如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如下:
①首先,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偏差率
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纵向偏差率(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差值占该评委最高技术打分的百分比);
针对上述评委确定的最高技术打分的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技术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的横向偏差率(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百分比;出现同一评委不同投标人的最高技术打分相同时,分别计算确定);
当纵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20%,同时横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15%时,该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打分同时出现上述情况时,纵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纵向偏差率最大的相同时,以横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横向偏差率最大的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评委最高与次次高技术打分的偏差率,该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偏差率计算(见示例标示)。上述差值按照绝对值计算;
示例:如某项目的投标人共6家,共有5位评委参与评审,评委进行技术打分分值见下表,现列举其中1位评委相关计算,具体如下:
技术打分分值
评委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投标人1
28.0分
(最高分)
30.0分
(最高分)
22.0分
(最低分)
25.0分
(最高分)
20.0分
(最低分)
投标人2
28.0分
(最高分)
28.0分
(次高分)
28.0分
(最高分)
24.0分
(次高分)
22.0分
(次次高分)
投标人3
26.0分
(次高分)
28.0分
(次高分)
25.0分
(次高分)
25.0分
(最高分)
23.0分
(次高分)
投标人4
24.0分
(次次高分)
24.0分
(次次高分)
28.0分
(最高分)
23.0分
(次次高分)
20.0分
(最低分)
投标人5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24.0分
(次次高分)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次次高分)
投标人6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30.0分
(最高分)
列举评委1纵向偏差率计算
评委1的纵向偏差率
【(28.0-26.0)÷28.0】×100%=7.14%
列举评委1横向偏差率计算
评委1的
横向偏差
对投标人1计算横向偏差={28.0-[(30.0+22.0+25.0+20.0)÷4]}÷[(30.0+22.0+25.0+20.0)÷4]×100%={28.0-24.25}÷[24.25]×100%=15.46%
对投标人2计算横向偏差={28.0-[(28.0+28.0+24.0+22.0)÷4]}÷[(28.0+28.0+24.0+22.0)÷4]×100%={28.0-25.50}÷[25.50]×100%=9.80%
②其次,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打分差值
a.当未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
所有评委中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其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评委为2名或以上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次差值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以此类推。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差值计算(见示例标示)。
b.当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不再计算技术打分最大差值,直接进入下一步计算。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评审)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
投标人第2.2.2(1)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
1.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按照规定递交并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情形见本章第3.7款、第3.8.1项。
1.3本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
1.4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1.5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评标办法正文及前附表中列明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列明的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律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估得分。
(1)按照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技术文件得分A;
(2)按照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商务文件得分B。
3.2.2 得分计算的确定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2.2.2(1)目属于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2.2.2(2)目属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投标人第2.2.2(2)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3.2.3评委对技术文件打分在招标文件第2.2.2(1)目规定评审总分的90%以上(含)、60%以下(含)的投标人,评委应提出充足的理由,该理由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确认后记入评标报告,否则该评委应当且仅就评分理由重新提出充足的理由。
3.2.4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A+B。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款、第2.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1 投标人综合得分=A+B。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1投标人不符合本章第3.1款、第3.4款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8.1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4)目。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19、监理考核管理规定“(3)未履行监理人员职责进行日常巡查,放松现场工程质量管理,造成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出现较大质量及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总监现场监督指挥,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专职监理员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外,委托人将依照新站区相关文件给予记不良记录或黑名单等处罚。”
现修改为:
“(3)未履行监理人员职责进行日常巡查,放松现场工程质量管理,造成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出现较大质量及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总监现场监督指挥,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专职监理员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外,委托人将依照新站区相关文件给予记不良记录或黑名单等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3
2023年11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2分14秒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开标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三层
投标费率:8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合肥智慧产业园A14楼10层
联系人:费行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超
联系电话:0551-65777663
公示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通过网上质疑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联系电话:0551-6577766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新站高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6577765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4分50秒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8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马亚娟,聂小斌,高超,吴化琪,金明军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10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AXXBZ00049001
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受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盖 章)
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项目监理招标计划
一、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项目监理
二、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文件(合新经〔2020〕41号)
四、 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五、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六、 主要招标内容: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办公楼、新建运动操场(300米塑胶跑道,含升旗台及看台)、篮球场、羽毛球场和排球场、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弱电、供气及照明、绿化、消防和围墙等设施。
七、 计划招标时间: 2023年5月
八、 联系人: 鲍工 联系电话: 0551-64280092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36秒
累计办理时间: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165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XXBZ00049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临涣路与相城路交西南角口。项目总用地面积3394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教学楼、办公楼、新建运动操场(300米塑胶跑道,含升旗台及看台)、篮球场、羽毛球场和排球场、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弱电、供气及照明、绿化、消防和围墙等设施。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9652万元
2.8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具体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合格止。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括工程项目装配式设计深化审批报建服务、前期土方平整、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安装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供电工程(配电房低压出线至单体楼室外排管、电缆及单体楼所有供电系统)、红线内给排水管网(包括表后管连接)、弱电、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至全部工程竣工合格为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质保期内跟踪协调服务管理。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
2.13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3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监理费不低于200万元。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0:00至2023年12月14日 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6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邮 编:230001
联系人:费行
电 话:0551-6261368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1
联系人:王超
电 话:0551-6577766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电话:0551-6577765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1842677475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新站开发区支行
光大银行
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6740188000695104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24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原公告日期:2023-11-23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各投标人:
1、“1.本项目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求为:
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本工程施工区域位于城市建成区,周边靠近住宅小区,必须加强对施工安全、噪声、环保等控制,降低施工期间对周边小区的影响;
2.其他: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包括但不限于1.深基坑;2.高大模板;3.钢结构工程;4.预应力大跨梁;5 脚手架工程;6 吊装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
3.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50 页(若超过,监理大纲部分不予得分)。
注:
1.建议编制要求如下:
(1)页面排版要求:纸张:A4;行距:固定值22 磅;页边距:上2.5 厘米,其余均为2.0 厘米;
(2)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投标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
技术评分部分对大纲的打分节点分别有1.监理内容、大纲,制度及具体措施;2.项目现状分析;3.工程质量控制措施;4.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5.文明施工控制措施;6.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7.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8.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9.合理化建议。”
问:监理大纲需要重点阐述的内容及评分节点对应内容较多,仅限制50页难以完全对需要重点阐述的内容和评分节点对应内容进行阐述,是否可以不限制大纲页数?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3
2023年12月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7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原公告日期:2023-11-23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
注:(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3)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问:备注第2条要求“(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在本评分点不适用,是否删除?
答:删除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备注第2条要求“(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2、招标文件中对业绩(企业及人员业绩)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
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3
2023年12月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6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原公告日期:2023-11-23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使用相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人员投多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第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3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投标人本章第2.2.2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2.2.2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投标人得分=A+B。
3.4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现修改为:
针对评标办法正文“3.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具体如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如下:
①首先,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偏差率
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纵向偏差率(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差值占该评委最高技术打分的百分比);
针对上述评委确定的最高技术打分的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技术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的横向偏差率(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百分比;出现同一评委不同投标人的最高技术打分相同时,分别计算确定);
当纵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20%,同时横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15%时,该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打分同时出现上述情况时,纵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纵向偏差率最大的相同时,以横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横向偏差率最大的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评委最高与次次高技术打分的偏差率,该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偏差率计算(见示例标示)。上述差值按照绝对值计算;
示例:如某项目的投标人共6家,共有5位评委参与评审,评委进行技术打分分值见下表,现列举其中1位评委相关计算,具体如下:
技术打分分值
评委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投标人1
28.0分
(最高分)
30.0分
(最高分)
22.0分
(最低分)
25.0分
(最高分)
20.0分
(最低分)
投标人2
28.0分
(最高分)
28.0分
(次高分)
28.0分
(最高分)
24.0分
(次高分)
22.0分
(次次高分)
投标人3
26.0分
(次高分)
28.0分
(次高分)
25.0分
(次高分)
25.0分
(最高分)
23.0分
(次高分)
投标人4
24.0分
(次次高分)
24.0分
(次次高分)
28.0分
(最高分)
23.0分
(次次高分)
20.0分
(最低分)
投标人5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24.0分
(次次高分)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次次高分)
投标人6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22.0分
(最低分)
30.0分
(最高分)
列举评委1纵向偏差率计算
评委1的纵向偏差率
【(28.0-26.0)÷28.0】×100%=7.14%
列举评委1横向偏差率计算
评委1的
横向偏差
对投标人1计算横向偏差={28.0-[(30.0+22.0+25.0+20.0)÷4]}÷[(30.0+22.0+25.0+20.0)÷4]×100%={28.0-24.25}÷[24.25]×100%=15.46%
对投标人2计算横向偏差={28.0-[(28.0+28.0+24.0+22.0)÷4]}÷[(28.0+28.0+24.0+22.0)÷4]×100%={28.0-25.50}÷[25.50]×100%=9.80%
②其次,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打分差值
a.当未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
所有评委中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其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评委为2名或以上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次差值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以此类推。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差值计算(见示例标示)。
b.当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不再计算技术打分最大差值,直接进入下一步计算。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评审)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
投标人第2.2.2(1)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
1.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按照规定递交并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情形见本章第3.7款、第3.8.1项。
1.3本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
1.4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1.5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评标办法正文及前附表中列明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列明的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律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估得分。
(1)按照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技术文件得分A;
(2)按照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商务文件得分B。
3.2.2 得分计算的确定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2.2.2(1)目属于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2.2.2(2)目属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投标人第2.2.2(2)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3.2.3评委对技术文件打分在招标文件第2.2.2(1)目规定评审总分的90%以上(含)、60%以下(含)的投标人,评委应提出充足的理由,该理由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确认后记入评标报告,否则该评委应当且仅就评分理由重新提出充足的理由。
3.2.4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A+B。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款、第2.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1 投标人综合得分=A+B。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1投标人不符合本章第3.1款、第3.4款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8.1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4)目。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19、监理考核管理规定“(3)未履行监理人员职责进行日常巡查,放松现场工程质量管理,造成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出现较大质量及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总监现场监督指挥,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专职监理员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外,委托人将依照新站区相关文件给予记不良记录或黑名单等处罚。”
现修改为:
“(3)未履行监理人员职责进行日常巡查,放松现场工程质量管理,造成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出现较大质量及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总监现场监督指挥,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无项目专职监理员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外,委托人将依照新站区相关文件给予记不良记录或黑名单等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3
2023年11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2分14秒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开标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三层
投标费率:8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合肥智慧产业园A14楼10层
联系人:费行
联系方式:0551-626136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超
联系电话:0551-65777663
公示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通过网上质疑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联系电话:0551-6577766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新站高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6577765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4分50秒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9)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8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马亚娟,聂小斌,高超,吴化琪,金明军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10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AXXBZ00049001
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受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盖 章)
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项目监理招标计划
一、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项目监理
二、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文件(合新经〔2020〕41号)
四、 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五、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六、 主要招标内容:新站高新区相城路小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办公楼、新建运动操场(300米塑胶跑道,含升旗台及看台)、篮球场、羽毛球场和排球场、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弱电、供气及照明、绿化、消防和围墙等设施。
七、 计划招标时间: 2023年5月
八、 联系人: 鲍工 联系电话: 0551-64280092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36秒
累计办理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