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涉核保险统筹采购项目(第一阶段)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涉核保险统筹采购项目(第一阶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涉核保险统筹采购项目(第一阶段)
1.2 采购单位: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涉核保险统筹采购项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待第二阶段采购结束后确定。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 运营期核电单位核保险
秦山核电、江苏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海南核电、漳州核电、霞浦核电等核电单位运营期核电机组的核物质损失险、核第三者责任险、核雇主责任险,以及与涉核险种存在保险责任接口的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等常规险种的保险安排。
(2) 中国核电雇主险
秦山核电、江苏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海南核电、漳州核电、霞浦核电、中核苏能、辽宁核电、中核山东、中核运维等中国核电成员单位的雇主保障综合险。
(3) 涉核单位核保险
四〇四的核第三者责任险及核雇主责任险;核动力运行研究所、中核武汉、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中核运维等核电承包商的核雇主责任险。
(4) 涉核货运单位保险
中核清原、原子能工业等单位的涉核材料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核第三者责任险。
特别说明:集团运营期核电单位包括秦山、田湾、福清、三门、海南、霞浦、漳州等7家核电单位,上述单位在采购期限内新转运营的核电机组自动适用本次采购结果,期内运营期核电单位续保及新转运营机组投保由中核长安向承保公司询价;针对在采购期限内计划首次装料的核电新单位,包括不限于海南小堆、苏核7/8号、辽核3/4号等,其核保险采购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
其他存在涉核保险需求的集团单位自动适用本采购结果。
2.2采购期限
上述险种采购期限为3年(2025.4.1-2028.3.31),包含保单生效日在采购期限内。各险种逐年出具保单,具体起保日期以各险种接续期限(或实际需求期限)为准,不足一年期的,适用日保险费率与实际承保天数折算。
2.3承保模式及承保价格
(1)运营期核电单位核保险安排采用共保模式,第一阶段确定七家保险公司入围,第二阶段从入围的七家保险公司中确定各核电单位的四家共保公司;
(2)中国核电雇主险安排采用共保模式,从第一阶段确定的七家保险公司中确定四家共保公司;
(3)涉核单位核保险安排采用独家承保模式,从第一阶段入围的七家保险公司中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保险公司独家承保;
(4)涉核货运单位保险安排采用共保模式,由第一阶段入围的七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
(5)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保障综合险和货物运输险五个常规险种,承保公司需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最终价格,并在三年期采购期限内原则上保持不变。
2.4保险经纪人
本采购所涉险种由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
2.5 应答形式
(1)供应商根据竞谈文件供应商须知章节中的谈判顺序应答。
(2)本项目应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竞争性谈判,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竞争性谈判:
国内财产险公司参与公开竞谈,评委小组对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在上述采购范围内的综合服务实力进行综合打分,取排名前七位的保险公司为入围保险公司,同时确定这七家入围保险公司成为涉核货运单位保险共保体。
第一阶段竞谈结果公示后,中核长安对入围保险公司发放任务考核问卷进行任务考核,就七家核电单位的涉核保险争取更好的报价和保险条件,任务考核结果纳入第二阶段竞谈评审。
第二阶段竞争性谈判:
第一阶段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七家入围保险公司作为第二阶段邀请应答人。
第二阶段具体谈判时间及文件后续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6 服务期限 : 2025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
2.7 服务地点:全国
2.8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拥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险业务的中资保险公司总公司,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
(2)其他要求:2021-2023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每年均不低于75%(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要求的1.5倍)。
☆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 12 月 23日 17:00—2024年 12 月 27 日17 :00(北京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1 月 8 日9:00(北京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 1 月 8 日9:30(以实际时间为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 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首创新大都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810959649
电子邮件:zhanghe@cnncbx.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80939765、18311276536(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采购单位: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