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建房字(2003)188号
预算金额4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研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荣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1
公告正文

(市交易中心)奥体新城丹若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2021-11-19 13:15信息来源:

编号: 20030164-70485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奥体新城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房字(2003)1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丹若园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工程地点:河西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9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6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其他工程;土石方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丹若园总建筑面积约86417.57平方米,包括丹若园的桩基础、土石方、土建及安装、暖通、消防、幕墙、室外管网、地源热泵及空调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4229.42 m2;根数:1071 根;桩形:灌注桩 ;桩长:44 m;建筑面积:86417.57 m2;建筑物层数:19 层;其中地上层数:19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59.75 m;其中地下室面积:27481.12 m2;造价:46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420.3 m2;幢数:5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空调制冷量:1050 冷吨;幕墙面积:30260 m2;幕墙高度:59.9 m;土石方量:166800 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1年11月19日13时15分到 2021年11月24日13时15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01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19日13时15分到 2021年11月24日13时1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6、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3、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投项目负责人需远程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未按要求进行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14、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20分)
企业净利润<25000万元,得14分;25000万元≤企业净利润<30000万元,得17分;企业净利润≥30000万元,得20分;
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以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二)、类似项目业绩(20分)
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3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每个得20分,最多得2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三)、认证体系(15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注: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四)、工程奖项(30分)
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含参建奖项)的得15分,获得省优工程的得13分,获得市优的得11分。
注:1)以上奖项最多计算2个工程,最多30分;2)同一工程项目奖项得分不可累加,仅计所获得的最高奖项;3)获奖的工程项目,必须为投标人承建;4)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市优工程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资格预审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5)以上获奖工程需提供获奖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为远程答辩,答辩题目由资审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本项目由于施工场地受限对深基坑施工作业、施工区域的布置及生活区临设搭建的考虑,周边学校、住宅的保护应对措施,项目的安全、进度管控和创优质量要求(确保省优,争创国优)的实现措施,项目多专业工程(桩基、幕墙、空调、铝模、装配式等)的统筹策划和管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题目对应的得分为优:7.5分,良:7分,中:6.5分,差6分,无:0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不符合暗标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为0分,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
8.15、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面积大的优先;2)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少于3家除外)的,招标人应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梦都大街158号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9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谢研 联 系 人:邓荣杰
电 话:025-86468012 电 话:025-84713178-809
传 真: 传 真:025-84713178-8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1501801006118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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