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补遗文件(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遴选申请人:
现针对本项目遴选文件(《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遴选文件》遴选文件编号:CTFW(LX)-QT-2024-003 )进行补遗,根据遴选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具体调整详见下表:
二、遴选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遴选人:成都轨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遴选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 日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遴选申请人:
现针对本项目遴选文件(《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遴选文件》遴选文件编号:CTFW(LX)-QT-2024-003 )进行补遗,根据遴选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具体调整详见下表:
序号 | 遴选文件位置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二章 遴选申请人须知:遴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11.3 遴选申请人确认收到遴选文件的答疑(补遗)书的时间及方式 收到遴选人发出的答疑(补遗)书后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确认已收到该答疑书。 | 11.3 遴选申请人确认收到遴选文件的答疑(补遗)书的时间及方式 1、遴选人将通过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答疑(补遗)书(如有)。 2、遴选申请人无须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确认已收到该答疑(补遗)书。 |
20.2 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会议室 | 20.2 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 ||
22 开选时间和地点 开选时间:2024年 8月 9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会议室 | 22 开选时间和地点 开选时间:2024年 8月 9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选地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 ||
3 |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二节 合同条款 1.1.1.8“设备供应商”是指除乙方外,业主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签订车门生产经营配套服务投资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合同的当事人。 | 第二节 合同条款 1.1.1.8“设备供应商”是指除乙方外,业主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签订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合同的当事人。 |
第二节 合同条款 1.2规范及监理依据 (5)甲方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车门生产经营配套服务投资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合同。 | 第二节 合同条款 1.2规范及监理依据 (5)甲方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合同。 | ||
第二节 合同条款 15.2.1 预付款 预付款总额为合同金额的10%。在合同生效且监理人提交履约担保后,委托人在30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支付进度款时,预付款可直接抵扣后续应付款项,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 预付款支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②预付款收据原件; ③合同协议书及支付条款复印件; ④中选通知书复印件。 | 第二节 合同条款 15.2.1 预付款 预付款总额为合同金额的10%。在合同生效且监理人提交履约担保后,委托人在30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合格的银行保函复印件; ②预付款收据原件; ③合同协议书及支付条款复印件; ④中选通知书复印件。 | ||
第三节合同附件 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采用保函形式):......一、 (下称“申请人”)已收悉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的中标(选)通知书 ...... | 第三节合同附件 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采用保函形式):......一、 (下称“申请人”)已收悉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工程监理的中标(选)通知书 ...... |
二、遴选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遴选人:成都轨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遴选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 日
相关附件 |
补遗文件(一)—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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