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商务局(甲方)决定采购“南宁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宣传活动服务项目,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地点
一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14楼
(三)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二、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公众号运营管理,做好内容推送工作,拟选定一家运营服务机构,更好地打造“南宁商务”微信公众号这一宣传推介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其中安排1人在甲方处驻点办公,保证“南宁商务”微信公众号的正常运营和维护,以及相关信息采编。
(二)运营服务商根据发布内容,合理分类制作菜单页面,及时更新“南宁商务”微信公众号内容,优化微信公众号栏目。
(三)专职编辑制作版面编排美观、语言风格活泼、内容健康、导向正确、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高质量推文,保证推文吸引度,激活阅读量。
(四)运营服务商需建立内部审稿机制对内容进行三审三校,并对推送内容政治性、准确性负责;运营服务商的发稿数量和时间需按照南宁市商务局的要求落实。原则上,一周推送不少于3篇原创稿件,周末及节假日按照实际情况要求配合发布。遇特殊情况,能根据需求到现场采编,完成临时加稿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全年重点工作宣传方案,每周提前进行选题报题。
(五)每半年汇报一次微信运营情况,包括数据分析、粉丝数据波动等,为甲方定制运营推广模式。
(六)技术支持。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全年应急响应,维护微信平台的内容发布正常,屏藏广告、播件等技术风险。定期对内容模块进行优化。
(七)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如保障重要会议及公务的拍摄、留档等工作。
(八)配合甲方相关宣传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如下材料且加盖公司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四、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一)采购截止时间
本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材料投递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14楼11405室,联系人:韦波,电话:0771-5532320。
(二)参加采购材料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密封:
1.南宁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方案;
2.项目采购内容报价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地点
一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14楼
(三)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二、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公众号运营管理,做好内容推送工作,拟选定一家运营服务机构,更好地打造“南宁商务”微信公众号这一宣传推介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其中安排1人在甲方处驻点办公,保证“南宁商务”微信公众号的正常运营和维护,以及相关信息采编。
(二)运营服务商根据发布内容,合理分类制作菜单页面,及时更新“南宁商务”微信公众号内容,优化微信公众号栏目。
(三)专职编辑制作版面编排美观、语言风格活泼、内容健康、导向正确、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高质量推文,保证推文吸引度,激活阅读量。
(四)运营服务商需建立内部审稿机制对内容进行三审三校,并对推送内容政治性、准确性负责;运营服务商的发稿数量和时间需按照南宁市商务局的要求落实。原则上,一周推送不少于3篇原创稿件,周末及节假日按照实际情况要求配合发布。遇特殊情况,能根据需求到现场采编,完成临时加稿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全年重点工作宣传方案,每周提前进行选题报题。
(五)每半年汇报一次微信运营情况,包括数据分析、粉丝数据波动等,为甲方定制运营推广模式。
(六)技术支持。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全年应急响应,维护微信平台的内容发布正常,屏藏广告、播件等技术风险。定期对内容模块进行优化。
(七)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如保障重要会议及公务的拍摄、留档等工作。
(八)配合甲方相关宣传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如下材料且加盖公司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四、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一)采购截止时间
本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材料投递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14楼11405室,联系人:韦波,电话:0771-5532320。
(二)参加采购材料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密封:
1.南宁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方案;
2.项目采购内容报价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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