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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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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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官坡街3号1幢2单元202号(国投499号)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10-13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10-26 | ||
项目编号 | HB2022DF107471 | 挂牌价格 | 0.350000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舞阳街道办事处官坡街3号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73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本次招租资产现状为闲置,权属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亦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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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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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2-08-26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0.35 |
批准(备案)机构 | 恩施州人民政府国资委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12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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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0-13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10-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出租期限内不递增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1050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分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 3、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取得该标的后,不得从事高噪音和高污染类产品制售业,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期间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承租方的监督管理;(2)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承租方取得资产承租权后不得对承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对承租的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装饰或增加设备的,需要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对改造、装修、装饰的标准和质量负责,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改造引起的结果;(4)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可移动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5)资产出租后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物业管理,搞好门前五包,做好污水系统排放,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承租方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期间的所有费用;(7)签订合同时缴纳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情形无息退还。 4、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施南评报字【2022】第138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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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招租的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应自行前往出租标的现场勘察,对出租标的现状和瑕疵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场地用途规划调整、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报名登记前,意向承租方应到现场查看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承租方取得该资产承租权后,按照设定用途进行使用,不得从事经营危险化学物品及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行业用途。 4、出租标的面积为73平方米。招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5、意向承租方取得资产经营权后,资产移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6、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承租人装饰装潢不做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 7、意向受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房屋租赁合同》予以盖章、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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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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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05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617011000082398;行号:313541001005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挂牌截止,发布二次挂牌公告。经两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人是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直接协议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经二次挂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方式成交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承租价款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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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苏慧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8-8420622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路恩施州传媒中心(恩施日报社大楼裙楼2楼)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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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租赁合同样本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下载模板 |
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加盖工商查询章和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内部决策文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决策,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