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招标联系人朱晓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龙龙0311-680725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以.,发改投资【2023】249号、应急函【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张家口万全区佳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张家口万全区佳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马连堡村南国道207与洋河北路交界处。2.1.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工程:本项目共包含马连堡南路和安民路两条道路,其中马连堡南路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长度为662.256米,红线宽度为30米;安民路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长度为997.566米,红线宽度30米;给水工程:包含区域范围内马连堡南路给水,管道长度为723米;安民路给水,管道长度为1245米;污水工程:包含区域范围内马连堡南路污水,管道长度为706米;安民路污水,管道长度为1240米;雨水工程:包含马连堡南路雨水、管道长度为754米;安民路雨水,管道长度为1246米;绿化工程:包含马连堡南路防护绿地,绿化面积13690平方米;安民路防护绿地,绿化面积6812平方米;照明工程:包含马连堡南路道路照明,12米高路灯36基;安民路道路照明,12米高路灯62基;以上工程规模详见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2.1.4计划工期:5个月。2.1.5服务质量:合格,且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6月1日之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为40%。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可以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投标人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或分包意向中明确中小微企业承担份额比例。不满足比例要求或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为无效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市政专业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资质要求。其他人员不得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5 09:00至2023-07-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以.,发改投资【2023】249号、应急函【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张家口万全区佳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张家口万全区佳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马连堡村南国道207与洋河北路交界处。2.1.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工程:本项目共包含马连堡南路和安民路两条道路,其中马连堡南路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长度为662.256米,红线宽度为30米;安民路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长度为997.566米,红线宽度30米;给水工程:包含区域范围内马连堡南路给水,管道长度为723米;安民路给水,管道长度为1245米;污水工程:包含区域范围内马连堡南路污水,管道长度为706米;安民路污水,管道长度为1240米;雨水工程:包含马连堡南路雨水、管道长度为754米;安民路雨水,管道长度为1246米;绿化工程:包含马连堡南路防护绿地,绿化面积13690平方米;安民路防护绿地,绿化面积6812平方米;照明工程:包含马连堡南路道路照明,12米高路灯36基;安民路道路照明,12米高路灯62基;以上工程规模详见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2.1.4计划工期:5个月。2.1.5服务质量:合格,且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6月1日之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为40%。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可以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投标人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或分包意向中明确中小微企业承担份额比例。不满足比例要求或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为无效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市政专业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资质要求。其他人员不得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5 09:00至2023-07-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张家口万全区佳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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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玉泉路232号、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民主东街19号办公楼4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
邮编: | 050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朱晓明 | 联系人: | 韩龙龙、孙龙 |
电话: | 0311-87805581 | 电话: | 0311-68072531 |
传真: | 传真: | 0311-68072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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