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智慧物流储运中心(一期)项目1#冷冻仓库、1#物料仓库EPC总承包 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2023-05-26 08:3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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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智慧物流储运中心(一期)项目1#冷冻仓库、1#物料仓库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1730001001 二、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5% ”现更正为:“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进度款待工程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9.1 条款名称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现更正为:“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标准收费计取”。 3、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 总承包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 7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现更正为:总承包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32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 7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7 月 8 日。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
现更正为:
5、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有更改,以更正后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备注: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正,其余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三、发布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2-6423328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秀县城功德路120号金园小区19幢4楼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邮编: 545700 邮编:546100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0772-6216988 电话:0772-4223888 2023 年 5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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