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兴智能高端数字装备制造项目新建厂房一期总承包(EPC)项目建设监理已由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迁高新备[20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龙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龙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富春江路,南至雁荡山路,西至江山大道绿化带,北至香山路。
2.2项目建设规模:一期用地面积约116.2亩,建筑占地面积约4.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80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4.72万平方米,其中1#、2#、3#厂房建筑面积各约2.07万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约4.99万平方米,5#厂房建筑面积约2.07万平方米,6#厂房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1#、2#、3#、4#、5#、6#厂房均为多层框架型结构标准化工业建筑,混凝土屋顶,非上人屋面,屋顶预留太阳能光伏荷载,无地下室,地上部分主要功能生产车间、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 1#、2#、3#、5#厂房为四层丙类,建筑高度为22.95米, 6#厂房为三层丙类,建筑高度为19.05米;4#厂房为三层丁类,建筑高度为19.05米。投资额约36483万元。
2.3招标范围:龙兴智能高端数字装备制造项目新建厂房一期总承包(EPC)项目建设监理服务。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总工期约36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36483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建设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时付工程监理费用的10%,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工程监理费用的30%,工程完工付至工程监理费用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龙兴智能高端数字装备制造项目新建厂房一期总承包(EPC)项目建设监理服务。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5.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见“监理机构人员在监情况承诺”书)。
(5)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4.1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 09:00至2022年10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3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龙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拓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地 址: |
宿迁市府前小区36排10号 |
联系人: |
潘宁 |
联系人: |
袁凤茹 |
电 话: |
0527-84498031 |
电 话: |
0527-84238822、18115856913 |
传 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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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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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295414798@qq.com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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