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建招H2022 133号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公司2022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一、项目招标内容
1、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计划2022-2023年向国家审批部门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债券,存续期不超过7年。中标人承诺协助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报批工作,确保国家审批部门受理发行申报资料。
2、项目承销内容
2.1、中标人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发行人进行报批,承销发行本次企业债券和提供发行后的一系列相关服务;
2.2、中标人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增信方案;支撑发行的项目方案;申报流程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
2.3、中标人负责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的服务承诺;
2.4、中标人负责协调本次债券发行所需的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若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团队,并组织其开展工作;由中标人支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报告费用、律师事务所费用、可研报告费用,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先支付,再从承销佣金费用中扣回)。
2.5、中标人承担本企业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并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最新一个年度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BB类及以上券商等级;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索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6月22日起,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3、联系方式:
3.1、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2、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3、联系人:杜益龙、陈军军
3.4、联系电话:0578-2151491、2172379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券商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如须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恕不退还。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有出入的,以纸质版本为准。
6、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1、本公告于2022年6月22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上发布。
六、现场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开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单位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参与人员应做好全程防控监督,要求戴好口罩、保持间距、间隔入座等;
5、参与人员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承诺书。
6、如遇突发状况,按照“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招标人: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缙云县好溪路9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麻利苓 联系人:杜益龙、陈军军
电 话:0578-3012525 电 话:0578-2151491、2172379
公告发出时间: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