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1962]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自编号42#)监理
金额
413.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0112-04-01-393406
预算金额413.0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13.05万元
中标联系人林纯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12-04-01-393406
投资项目名称 双沙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自编号42#)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自编号42#)监理
公示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自编号42#)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5月23日 9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9144000070766947XG413.050000(万元)合格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林纯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4026005
业绩:/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440000190368411P275.817487(万元)合格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罗天勇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4034223
业绩:/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1440000707652977E309.780000(万元)合格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余悦恩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4025889
业绩:/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1440116737171103A263.320000(万元)合格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杜小平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4039657
业绩:/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14401042312134764387.230752(万元)合格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雷党生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33022753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镇双沙村四社白沙市自编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 020-3787172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82116676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1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04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3.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名字.pdf
42#监理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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