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51243.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咨司招标(2024)57号
预算金额5124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科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25-833794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61900145
项目名称: 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招标条件
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宁咨司招标(2024)57号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编号:宁咨司招标(2024)57号2、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2.1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包括过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和最终结算审核咨询服务。2.2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58.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3项目投资如下: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为51243.52万元,工程费用为40439.3万元。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主要实施内容有:综合管线改造,架空线下地,雨、污水管网改造新建;道路加高拓宽,以路代堤,沿河建设步道,形成路堤一体的水利设施;河道综合整治、新建码头驿站及亲水设施;提升道路、河道绿化景观;新建照明、亮化设施,综合杆件并杆;交通、城市家具等各类附属设施改造等。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完成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备案和重大项目系统信息维护和备案,以及审计档案整理交付时终结。3、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需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项目(所报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应的凭据、发票等));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0)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1)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4、招标文件获取: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两份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njnzzb@126.com(注:①供应商可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及详细的文件费用开票信息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②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手机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仅接受电汇转账,汇款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电汇转账信息:①收款单位: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③账号:253581096810001。请完成上述操作后拨打025-83379433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备注: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或未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均视为未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2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过时则不予受理。4.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4.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集中考察或答疑:招标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10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二楼会议室)。6.2开标地点: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二楼会议室)。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9、其他9.1若在评标过程中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评标小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若成交之后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内容,成交结果无效,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2供应商之前已承接或实质参与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存在冲突的招标代理业务单位不得投标。9.3参与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9.4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如建设单位与咨询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或提供工程咨询服务。10、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招标单位联系人:龚科联系电话:025-88029983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25-8337943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jszbtb.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
龚科
电话: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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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江苏总部基地8号楼一单元402室
联系人:
谢工
电话:
025-833794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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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招标条件
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宁咨司招标(2024)57号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58.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项目投资如下: 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为51243.52万元,工程费用为40439.3万元。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主要实施内容有:综合管线改造,架空线下地,雨、污水管网改造新建;道路加高拓宽,以路代堤,沿河建设步道,形成路堤一体的水利设施;河道综合整治、新建码头驿站及亲水设施;提升道路、河道绿化景观;新建照明、亮化设施,综合杆件并杆;交通、城市家具等各类附属设施改造等。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完成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备案和重大项目系统信息维护和备案,以及审计档案整理交付时终结。 |
范围 | 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7-10 14:0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二楼会议室 |
其他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编号:宁咨司招标(2024)57号2、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2.1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包括过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和最终结算审核咨询服务。2.2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58.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3项目投资如下:江北新区珍珠河综合整治开发及堤顶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为51243.52万元,工程费用为40439.3万元。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主要实施内容有:综合管线改造,架空线下地,雨、污水管网改造新建;道路加高拓宽,以路代堤,沿河建设步道,形成路堤一体的水利设施;河道综合整治、新建码头驿站及亲水设施;提升道路、河道绿化景观;新建照明、亮化设施,综合杆件并杆;交通、城市家具等各类附属设施改造等。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完成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备案和重大项目系统信息维护和备案,以及审计档案整理交付时终结。3、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需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项目(所报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应的凭据、发票等));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0)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1)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4、招标文件获取: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两份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njnzzb@126.com(注:①供应商可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及详细的文件费用开票信息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②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手机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仅接受电汇转账,汇款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电汇转账信息:①收款单位: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③账号:253581096810001。请完成上述操作后拨打025-83379433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备注: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或未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均视为未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2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过时则不予受理。4.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4.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集中考察或答疑:招标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10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二楼会议室)。6.2开标地点: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二楼会议室)。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9、其他9.1若在评标过程中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评标小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若成交之后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内容,成交结果无效,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2供应商之前已承接或实质参与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存在冲突的招标代理业务单位不得投标。9.3参与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9.4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如建设单位与咨询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或提供工程咨询服务。10、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招标单位联系人:龚科联系电话:025-88029983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25-8337943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jszbtb.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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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龚科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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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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