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FC2023-C3-014-FCQT
二、项目名称: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防城港市农校对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河西开发小区(广西海世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宿舍楼1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贰仟元整(¥40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远光、覃国超、林文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伍仟元整收取。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中学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217号
联系方式:罗强,19177002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LFC2023-C3-014-FCQT
采 购 人: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采购需求 ......................................................... 21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4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 31 第六章合同主文及附件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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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
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3-C3-014-FCQT
项目名称: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 1 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外包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 动。
5.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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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方式:现场售卖。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不含其它资料费。
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须将收据 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 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7 年第 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 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2.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联系电话:0770-288289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 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 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 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中学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 217 号
联系方式: 罗强,1917700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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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 话:0770-2882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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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3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2 | 不允许分包。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 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 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 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 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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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取磋商文件的凭据(如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或者其他获取证明);(必须提供,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 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竞标无效; | |
12.1.2 |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 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承租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8.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 件(PDF格式)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 入响应文件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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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1.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应承 担的人工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采购人不向成交人支付任何费用。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120 日。 |
17.1 |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金融、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 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防城港分公司,银行账号:811300101380007467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 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相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 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 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 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 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 磋商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
18.2 | 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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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件(PDF格式)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 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24.1 | 磋商小组的人数:3 人。 |
26.2 | 商务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标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 |
28.1 |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自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一次性缴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 金收取单位提供《项目合同验收书》及《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保 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成交人提供。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 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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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 料。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 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不办理业务。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伍仟元收取。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
33.1 |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主文、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 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 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33.2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 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 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 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 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 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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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 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 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 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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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及有关规定进行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中学。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 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 所有内容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 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 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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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 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 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 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 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 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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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 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 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主文及附件。
9.供应商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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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 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 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磋商报价
15.1 竞标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磋商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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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竞标磋商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竞标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最后报价低于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低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 按无效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 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
17.1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7.1.1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 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或由供应商持 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退还手续。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7.1.2 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 人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7.1.3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7.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2.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2.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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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 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 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 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 效响应处理。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 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 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 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 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 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 人签字,以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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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 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 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19 条的规定密封。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 17.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 3 人以上(含 3 人)单数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 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 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 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 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 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 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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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 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 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 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3 除“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 3.6 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 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不低于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 后,若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者项目配置标准等,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 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通过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27.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 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 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取消成交资格,不予 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8.3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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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27.3 条的规定执行。
30.采购合同公告:无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 询问和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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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 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采购单位。
31.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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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购需求
说明:
1.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 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 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项号 | 服务项 目 | 数量及 单位 | 服务要求 |
1 | 防城中 学校园 超市经 营权租 赁服务 | 1 年 | 一、承包经营范围 包装食品、水果、糕点、日用品、文化用品等(所有经营项目均为营业执 照中允许经营范围内),不允许自行加工烹饪食品出售,不允许经营烟酒及国 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品。 二、租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三、服务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 217 号防城中学内。 四、起租价:最低起租价为 40 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低于起租价。 五、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方的租金于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自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六、采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向承包方提供经营场地、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设备,承包方经 营使用产生的水费、电费由承包方支付,其他设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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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不得允许除承包方以外的第三方在校内从事与承包方项目相同的 经营。 3、涉及到上届承包方的物品转让本届承包方有权拒绝接收,采购人不得强 制本届承包方接收。 4、承包方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种设施,必须爱护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结 构。 5、采购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确保销售食品的安 全性,健全超市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失 误中毒和其他食物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实行学校食 品准入制度,超市进货索票,索票率达 100%。严把进货关、操作关、存放关、销售关,规范超市管理及食品招标、销售过程的管理,逐一落实责任,严格细 化管理。杜绝超标霉变、超质保期、无 QS/SC 认证标志、无产址、无产品合格 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 6、承包方应按规定及时办妥超市相关执照,超市实行分区管理,在各人分 工的职责范围内严把卫生关,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师生提供卫生安全的 食品,对出售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因食用出售的食品导致食品卫生、安全及其 他问题由承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承包人的经营活动必须接受工商、税务、文化、卫生防疫、质量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服从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 校的监督管理。 7、承包方按采购人要求定期为超市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承包方所有人员均 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如有身体不合格者,应立即辞退。 8、承包方加强超市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做到服务育 人。在任何情况下,承包方人员均不得以不文明的语言和采取武力的方式对待 学生,因承包方人员行为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承包方承担责任,自行解决。 9、营业时间: (1)上午:6:00-7:00、9:00-9:30、11:40-12:50; (2)下午:14:00-14:30、17:00-19:00、21:00-22:50。 注:如违反经营范围和时间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即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 元罚款,超过三次采购人将要求承包方停业整顿,如再有违反,采购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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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承包合同。 10、租赁期间,采购人如因学校建设或上级有关要求等需要收回校园超市,承包方应积极响应配合采购人,无条件退出所租房屋,采购人只退还承包方余 下租期租金,承包方自行处理商店内属于乙方的物品。 11、成交供应商承租期间所经营的商品、服务项目价格不得高于防城港市 市场价格,并且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否则学校将取消承租资格,收回校园 超市。 七、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造成承包方损失的,采购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2、承包方违约,采购人视承包方违约情况,可提出要求承包方赔付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八、商务及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2、响应文件中须根据评审标准编制承租方案以供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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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 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 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
“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
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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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磋商报价、商务、技术 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 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明。
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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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 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5)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 小组认定无效;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1)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 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 一致的;
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磋商报价 表”;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单项 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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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后报价低于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低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 低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低于所竞标 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低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低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 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 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 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 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 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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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购买服务项目(含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 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 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 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 4.3 条外,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 3.8 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 应商的保证金。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6 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 应程度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8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9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 告知有关供应商。
4.10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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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 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
5.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 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 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 | (1)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高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 得分为 30 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某供应商价格分= 某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 基准价×30 分。 | 30 分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2.1 | 承租方案 分 | (1)详细经营计划及方案(满分 30 分) 一档(0~10.0 分):各供应商的详细经营计划及方案为一般的。二档(10.1~20.0 分):各供应商的详细经营计划及方案为良 | 6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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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三档(20.1~30.0 分):各供应商的详细经营计划及方案为优 秀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 |||
(2)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分(满分 15 分) 一档(0~3.0 分):各供应商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针对性、可行性不强的。 二档(3.1~9.0 分):各供应商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较完 善的,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卫生管理措施的。 三档(9.1~15.0 分):各供应商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可行 性强,对采购管理、食品保存管理,卫生管理合理可行,能确保食品 安全的。 | 15 分 | ||
(3)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定于各类突发情况的预案及 应对措施)(满分 15 分) 一档(0~3.0 分):各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为一般的。 二档(3.1~9.0 分):各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较完善的。三档(9.1~15.0 分):各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十分健全、细 致详实。 | 15 分 | ||
3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 | |
3.1 | 企业实力 分 | 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中每有 1 名具备有效的健康证的,得 1 分,此 项满分 5 分。(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 5 分。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 分。】 | 10 分 |
总得分=1+2+3 |
7.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 案优劣顺序推荐(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照履约能力由高到 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 荐。
30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1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2
.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3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34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 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35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 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6
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 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 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37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帐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8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9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40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 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磋商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 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 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 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41
竞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单位:元
服务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磋商报价 | 备 注 |
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 营权租赁服务 | 1 年 | ||
竞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 |||
备注: 1.竞标报价指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交纳给招租单位的租金,不含承租方在竞标过 程的费用、承租经营各种费用、税费、装修等所需费用。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 自行负担。 2.竞标人须就小卖部一年的租赁期作完整唯一报价。 3.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43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 人本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 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 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 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44
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 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 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 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5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 职业资格或者 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 字 :
供 应 商 ( 盖 公 章 ) :日 期 :
46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47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8
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49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0
第六章 合同主文及附件
防城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租赁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1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服务师生,甲方将校园超市委 托乙方进行经营,并实现校园经营目标“四优一满意”,即优美购物环境、优质商品、优惠 价格、优良服务,尽心尽力让师生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甲乙双方 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正确履行。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 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范围:包装食品、水果、糕点、日用品、文化用品等(所有经营项目均为 营业执照中允许经营范围内),不允许自行加工烹饪食品出售,不允许经营烟酒及国家明令 禁止的违禁品。
二、租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2023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
三、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人民币(¥) ,于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租金 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于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 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设备,乙方经营使用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支付,其他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不得允许除承包人以外的第三方在校内从事与乙方项目相同的经营。
3、 涉及到上届承包人的物品转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不得强制本届承包人接收。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必须爱护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结构。
5、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性,健全超 市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失误中毒和其他食物性疾患等 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实行学校食品准入制度,超市进货索票,索票率达 100%。严把进货关、操作关、存放关、销售关,规范超市管理及食品招标、销售过程的管理,逐一落实责任,严格细化管理。杜绝超标霉变、超质保期、无 QS/SC 认证标志、无产址、无 产品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
6、按规定及时办妥超市相关执照,超市实行分区管理,在各人分工的职责范围内严把
52
卫生关,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师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对出售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因食用出售的食品导致食品卫生、安全及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乙方的 经营活动必须接受工商、税务、文化、卫生防疫、质量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服从教育行政 部门以及学校的监督管理。
7、乙方按甲方要求定期为超市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乙方所有人员均必须持有有效健康 证上岗,如有身体不合格者,应立即辞退。
8、乙方加强超市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做到服务育人。在任何情 况下,乙方人员均不得以不文明的语言和采取武力的方式对待学生,因乙方人员行为引发的 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自行解决。
9、营业时间:
(1)上午:6:00-7:00、9:00-9:30、11:40-12:50;
(2)下午:14::00-14:30、17:00-19:00、21:00-22:50。
注:如违反经营范围和时间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即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 元罚款,超过三次采购人将要求承包方停业整顿,如再有违反,采购人权终止承包合同。
10、租赁期间,甲方如因学校建设或上级有关要求等需要收回校园超市,乙方应积极响 应配合甲方,无条件退出所租房屋,甲方只退还乙方余下租期租金,乙方自行处理商店内属 于乙方的物品。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向乙方 赔偿损失。
2、乙方违约,甲方视乙方违约情况,可提出要求乙方赔付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五、争议及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 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
六、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成交通知书;
2、 竞标报价表;
3、项目需求响应偏离表;
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53
5、承租方案;
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中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
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
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5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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