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智能化驿站门禁系统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示范性智能化驿站门禁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对示范性智能化驿站门禁系统建设项目所需标的物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项目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为7万元(不含税)。
(2)服务概况:提供24个点位门禁系统实施服务,包含人脸识别系统、门禁控制系统、电源线缆线路铺设等,调试完毕后对门禁进行功能测试,确保人工录入人脸能够正确识别,扫描二维码录入的人脸能够精确识别,以及提供事件记录与便捷的查询功能,同时须提供一年的门禁系统维保服务,具体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服务部署期:自合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交付。
(5)服务期限: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7)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及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门禁系统建设/门禁系统维护)业绩至少一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6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注:须由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9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方式
(1)应在报名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及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914948129@qq.com,邮件标题应注明“询比文件购买:XXX(项目名称)+姓名+手机号码”,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发出询比文件。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3号重庆沙坪坝电信生产楼三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6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7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6.3 样品递交要求及相关说明: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3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15310555639
电子邮件:zhousiqi.cq@chinatelecom.cn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housiqi.cq@chinatelecom.cn实名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23-63428762。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分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