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太化集团洪洞华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重苯加氢催化剂开发及重苯加氢工程示范项目转鼓结晶、半自动包装称量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苯加氢催化剂开发及重苯加氢工程示范项目转鼓结晶、半自动包装称量等设备采购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供 货 期:自中标之日起90天
2.4供货地点:山西省洪洞县买方厂区
2.5招标内容:转鼓结晶机1台(X85301)、半自动包装称量系统1套【半自动称量包装系统不需要配检测机、折边机、剔除机】(X85302)、布袋式除尘器1套(X85303)
2.6招标范围:所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高于或类似于本项目的五项供货业绩;且经项目方审查合格后才能报名;
3.3须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
3.4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五项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以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化集团洪洞华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静、杜丽娜、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话:0351-7770788
地 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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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