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道G225三亚至乐东段改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用地相关专题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gc-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898-65661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道G225三亚至乐东段改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用地相关专题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 1 号楼 A 座 1202 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GC-2023-004
项目名称:国道G225三亚至乐东段改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用地相关专题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证明文件或《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小微企业经评审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申请人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公路项目土地规划调整方案,或者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报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 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独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2)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独立企业法人适用)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申请人(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具有土地规划类、测绘类、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公路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中1项专题报告(土地规划调整方案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或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报告或勘测定界报告)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咨询合同或成果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供应商出具的业绩证明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5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数量为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规划类、测绘类、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管理关系[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7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注:本项目拟派人员均须为申请人(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要求,具体如下:(1)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或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人本单位的缴费明细)。军队单位申请人可不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如为企业单位:提供在职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人本单位的缴费明细)。军队单位申请人可不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人如为社会团体法人:提供任职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 1 号楼 A 座 1202 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线下购买:持报名材料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座1202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内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加盖单位章)。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不接受现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7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楼
联系方式: 林 工 0898-65336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方式:王工 0898-6566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898-65661299
国道G225三亚至乐东段改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用地相关专题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 1 号楼 A 座 1202 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GC-2023-004
项目名称:国道G225三亚至乐东段改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用地相关专题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证明文件或《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小微企业经评审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申请人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公路项目土地规划调整方案,或者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报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 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独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2)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独立企业法人适用)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申请人(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具有土地规划类、测绘类、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公路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中1项专题报告(土地规划调整方案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或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报告或勘测定界报告)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咨询合同或成果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供应商出具的业绩证明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5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数量为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规划类、测绘类、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管理关系[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7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注:本项目拟派人员均须为申请人(含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要求,具体如下:(1)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或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人本单位的缴费明细)。军队单位申请人可不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如为企业单位:提供在职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人本单位的缴费明细)。军队单位申请人可不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人如为社会团体法人:提供任职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 1 号楼 A 座 1202 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线下购买:持报名材料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座1202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内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加盖单位章)。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不接受现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7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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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楼
联系方式: 林 工 0898-65336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方式:王工 0898-6566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898-6566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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