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航局南京分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艘甲板驳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太仓港区,为水下护坡工程,水上沉桩101根钢管桩、桩外径1.5米、桩壁厚26mm、桩长约90米、组合桩长88米(35m+53m)、桩重约90吨,因项目施工时施工方案要求,长度90米的钢管桩需分批次在甲板驳上现场进行拼装,因此该甲板驳需有足够的长度、宽度和装载能力来满足钢管桩及打桩附件的拼接和堆放等。施工位置离长江主航道较近,水流流速约3米/秒,拟公开招标租赁1艘甲板有效装载长度>76米、载货重量>3000吨,具有自航能力的甲板驳。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自航甲板驳船1艘(含相关附件) |
2 |
包件划分 |
不划分包件 |
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4年8月10日 |
4 |
工作内容 |
1、船舶甲板有效装载长度>76米,并满足至少7根直径1.5m的钢管桩的并排摆放及零散打桩附件的摆放;2、船员在船上需配合项目上拼接钢管桩;3、因工程进度需要时需积极配合夜间沉桩施工;4、大风恶劣天气进行避风时需具备自航能力等。 |
5 |
使用地点 |
苏州市太仓港区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7 |
设备能力 |
船舶甲板有效装载长度>76米、具有自航能力、载货重量>3000吨。 |
8 |
人员要求 |
满足国家海事主管部门及正常工作配员要求。 |
9 |
租赁方式 |
月租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 2024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月09 日,暂定3个月,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
11 |
供油、供水方式 |
出租方负责 |
12 |
维修保养 |
出租方负责 |
13 |
其它要求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15时至 2024年7月28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3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
邮 编:210011
联 系 人:朱 健 松
电 话:15651919139
传 真: /
电子邮件:1348344637@QQ.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南京市下关支行
账 号:32001595236052501156
2024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