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3d-zj-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鹃鸣
中标联系人汪明18958188868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省级和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项目 
    项目编号: ZZCG2023D-ZJ-001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杜鹃鸣-0571-88901837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杭州凯源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运街292号3幢1层102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汪明-18958188868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杭州凯源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服务方案:1、成立由汪明总经理为总负责人的专门服务小组,联系协调相关单位的维修服务。 2、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解决方式:无条件维修并按承诺延长质保期,并建立公务用车维修责任人制度。并承诺在质保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我方联系其他入围供应商,并承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 3、返修承诺:如配件质量及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返修本公司承诺无条件进行维修,直至维修完成验收合格为止。 4、施救承诺(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等):配备7人抢修小组及三辆应急抢修车辆(包含1辆专用平板拖车),实行24小时救援服务并保证在市区抢修车辆接到施救请求后40分钟内赶到故障地点,省内抢修3-4小时内赶到待抢修车辆位置。 5、配备两辆备用车辆以备维修单位应急使用。 6、客户回访承诺:实行电脑化管理服务,对定点维修车辆建立完整的档案,定期开展回访及保养提醒服务并提供换季保养提醒,并在每次维修保养后粘贴“下次保养提醒标签”,以确保驾驶员清楚保养时间。 7、其他服务:(1)、为定点单位车辆提供定期维修36项免费检测,实行免工时费服务:换轮胎、补胎、换水箱液,加电瓶液,调整前束、清洗车辆等。(2)、提供新车上牌、年检、补牌、补证、变更等服务。3、紧急救援、急修、加班检修费不另计费用。车辆小修、送年检、普通保养不过夜。 8、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免费提供电脑上网、电视、茶饮、报纸、杂志和午餐等。 9、特色服务:专门配备公务车专用故障检测仪成立公务车维修小组、推出“交钥匙服务”,如车辆发生事故,只需把钥匙交给本公司,后续拖车、定损、维修、理赔送单均有本公司代为完成,为客户节省时间,提供便利。 10、对已实施车改的单位和个人的服务承诺:本公司承诺对已实施车改的单位和个人享受公务用车单位同等服务保障和优惠措施。 11、修理质量保证,全程修理有专职人员监督。 12、为定点单位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使其享受优先服务。 1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14、配置公务车专修设备,组成公务车维修学习小组,定期举行公务用车故障研讨培训,提升员工公务车维修能力。 15、在监控范围设立公务车专用停车位,指定专人为监管维修的公务车确保维修质量、保证车辆上物品(设备)的安全、保管车钥匙。 16、在协议期内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服务承诺: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 1.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2.七项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为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3.五项检测服务 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 4.质量保证期制度 (1)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公司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负责联系其他已征集的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十、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设备要求: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若响应采购包3,具有举升机、车轮动平衡、电子检测读码仪等设备。 十一、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人员要求: 若响应采购包1或采购包2,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公务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公务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若响应采购包3,应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十二、我公司承诺在杭州市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至2024年12月31日。 十三、我公司承诺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我公司承诺具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十五、我公司承诺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与行业管理部门联网(若响应采购包3时不具备,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未实行的,将自动放弃资格)。 十六、我公司承诺执行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配件质量保证追溯制度。 十七、我公司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等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八、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求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九、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十、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 二十一、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pdf
优惠率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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