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ht2024-0614-cg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佳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辛华军0431-852102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FHT2024-0614-CG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5辆2.0t四驱皮卡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3 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FHT2024-0614-CG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 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 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长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第一批)皮卡车设备采购项 目;DFHT2024-0614-CG04; 2.2采购需求:购置5辆2.0t四驱皮卡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投标人负责将设备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设备在途的一切 风险及包装、运输、保险、卸货、税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4交货期:中标之日起30日内至少完成一半及以上设备的供货并保证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剩余设备在中标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保证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 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汤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天享平台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每日上午 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含有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DFHTZB6699@126.com(标题 请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并在邮件内写明投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 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是否合格,获取登记表。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已完成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 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 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代理机 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3(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 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话:0431-852102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电 话:0431-805193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辛华军 电 话: 0431-85210229 电子邮件: DFHTZB6699@126.com Z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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