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B包)招标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0510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任华龙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畅0314-251555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ZC130800202400510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7 17:3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5-23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23 09:30:00 | ||||
正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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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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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130800202400510 项目名称: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50000.00 最高限价: 650000 采购需求:根据工作需要,采购标段为 A 包和 B 包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等检验鉴定任务。 A包完成事故处理大队(双桥区、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检验鉴定任务;最高限价350000.00元 B包完成直属三大队(双滦区)、直属四大队(鹰手营子区)及承德交警支队直属高速各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检验鉴定任务。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自然顺序由前到后依次评审,如果投标人被推荐为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评审中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所投合同包的鉴定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1日至 2024年05月17日, 09:00-12:00-12:01-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网上获取 方式: 其它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3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09点30分 地点: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网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 任华龙 0314-2057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承德市双桥区永盛现代城A17号楼 联系方式: 丁畅 0314-2515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畅 电 话: 0314-2515551 |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9月10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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