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品正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受昆山交通旅游车船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KSPZ2024-QG-010号
二、招标内容:车辆租赁服务
三、入围方法: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6家,则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取6家入围;小于等于6家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组成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库。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公告后附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公告后附件)
4.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5.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投标人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营业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所提供车辆保险购买齐全,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险种,即三者险(150万元)、交强险、座位险(40万元),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公告后附件)
7.投标人日常业务响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个小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公告后附件)
8.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2座803室。
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报名现场交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5月16日8:30--9:0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2座805室。
3.接收人:昆山品正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4.文件形式
①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②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2座805室。
八、联系事项
1.招标人:昆山交通旅游车船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柏庐南路788号汽车客运中心站二楼
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506266617
2.招标代理机构:昆山品正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2座803室招标咨询部
联系人:闵晓艳、范晨阳 联系电话:0512-55191895
九、投诉监督电话:0512-57358025、0512-50367268
投诉信件地址: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长江北路800号监察审计室)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黄浦江中路189号)
备注: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请投标人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昆山品正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承诺书(格式)
昆山交通旅游车船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参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编号:KSPZ2024-QG-010)的投标,在此郑重承诺:
1、我单位: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与我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如我单位能入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编号:KSPZ2024-QG-010)的供应商库,必将做到如下事项:
(1)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车辆,车辆保险齐全,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险种,即三者险(保险额度不少于150万元)、交强险、座位险(保险额度不少于40万元);
(2)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日常业务响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个小时;
如我单位不能做到上述承诺,我单位承担由我方违背承诺引起的全部损失,且你方有权取消我方入围资格。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