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169.5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宁德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福建省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2.2控制价(估算价):169.5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56.01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1、土壤改良 216 亩。2、拆除重建(0.3*0.3m)1 条,总长度 108m;新建农渠(0.3*0.3m)5 条,总长度 1158m。3、新建农沟(0.3*0.3m)1 条,总长度 189m,新建排洪沟(2.0*1.5m)3 条,总长度 340m,新建排洪沟(2.0*1.0m)3 条,总长度 425m,新建排洪沟(1.0*1.0m)2 条,总长度 491m。4、渠系建筑物:渠道放水口 65 个,三角量水堰 1 组。5、改建田间道(宽 3m,C25 砼路面,无路肩)4 条,总长度 779m,改建田间道(宽 3m ,砂碎石路面,无路肩)2 条,总长度 1022m,改建生产路(宽 2.0m、砂碎石路面) 2 条,长度 472m。6、新建标志牌 1 座。 2.4工期要求:自签订施工合同起180天 2.5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文本中的技术参数等质量要求。 2.6其他要求: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5时00分 5.2交易地点: 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镇直路6号 联系人:刘忌 联系电话:13107671103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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