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5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527
二、项目名称: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条件及四川省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标准化示范考场建设(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海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建设路26号4幢2单元3楼1号
被投诉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5月5日,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5月30日,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6月5日,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6月21日,本项目包1、包2、包3均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招标主要内容为货物类,招标的价格评分标准至少30%。该项目评分只有10%,不应当按照服务类项目标注执行。
投诉事项2:包3,“一、智慧教室”中“序号18 教师跟踪摄像机2”的“▲4”、“序号20 高清摄像机”的“▲4”设置相同重点参数,且为摄像机产品非核心参数,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3:包3,“一、智慧教室”中“序号15 录播主机2”的“▲2”参数,限定了设备接口类型和数量,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4:包3,“一、智慧教室”中“序号32 小组讨论屏”的“★4”“5”“6”参数、“序号33 多屏互动终端”的“★1”“▲3”“4”“▲5”参数重复设置,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5:包3,“一、智慧教室”中“序号4 互联智慧黑板”的“1”“★6”参数、“序号14 双屏智慧黑板”的“▲1”“▲2”“▲3”“▲4”参数、“序号32 小组讨论屏”的“▲2”“▲3”参数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6:包3,“一、智慧教室”中“序号35 智慧黑板”的“▲1”参数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7:包3,“一、智慧教室”中“序号21 数字音频主机”的“1”“▲6”“▲7”参数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8:包3,“二、一体化教学系统”中“序号1 一体化智慧教学平台门户”“序号2 智慧中台”“序号3 智慧教学平台”“序号4 录播资源平台”“序号5 中控管理平台”“序号6 在线教学平台”“序号7 班牌信发平台”“序号8 智慧评教平台”“序号9 智慧课堂系统”“序号10 教务数据对接”的参数均具有指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8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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