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165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超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1916076636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办钟坝社区邻里中心(含县卫生执法大队)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165
二、项目名称:普宁街道办钟坝社区邻里中心(含县卫生执法大队)设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中木同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 7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中木同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普宁街道办钟坝社区邻里中心(含县卫生执法大队)设计服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710㎡ ,规划总建筑面积11869.05㎡,其中地上面积9002.68 ㎡,地下车库面积2866.37 ㎡,建筑用地容积率1.17,建筑密度为 25.81%,建筑最高为 20.4 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便民服务大厅、退役军人事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娱乐室、留守儿童活动室、社会组织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综合调解室、党员活动室、医疗卫生室、电商物流网点服务中心、电商直播室、农资采购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办公室及县卫生执法大队办公室等。 设计成果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范、规定及本项目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标准、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设计图纸的要求。 设计内容应包含: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强电、弱电及智能化、绿化景观、海绵城市、地下室停车场标志标线、围墙、绿色建筑设计及其他设计工作(具体按业主设计要求实施),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现场设计服务。 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应完成总平、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各专业深化设计。同时完成初步设计对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的要求,应完成项目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成果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必须针对前期设计资料,任何平面、立面、管井尺寸、细部尺寸、剖面关系等变更或调整,均需征询招标单位设计负责人意见,获得认可后方可执行。 2、技术要求 (1)质量和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设计成果及设计技术要求: ①设计成果要求:投标人提交给采购人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均为8套。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达到现行规范、标准、规定中要求的设计深度。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在内的所有设计文件的可编辑格式的电子版文件。 (3) 设计技术要求: ①相关设计原则及依据设计应根据现场空间、管网现状情况,本着合理布局,保护环境,降低工程投资和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原则,进行工程设计。 设计标准依据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国家最新设计强制性条文等要求。设计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要求的投资控制额度进行限额设计。 ②本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四川省关于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等规定。 ③投标人应全力配合采购人的各阶段设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配合服务和文件修改工作等,按采购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求及时回复并完善施工图审查修改意见。 ④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同规划单位、采购人等配合,顺利推进工程设计,按质按量完成设计任务,满足工程建设节点要求。 ⑤投标人应严谨地进行设计、制图、校对、审核和审定各环节工作,避免错、漏、碰、缺。 投标人有责任对图纸错误在三天内及时无偿进行修改。 ⑥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向政府部门进行各阶段的设计报审,以便尽快通过图纸审查;对于施工图审查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必须在接到审查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⑦投标人应及时参加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履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签字盖章手续。 ⑧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及施工图纸的同时,还应保证提供给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所需的设计文件电子版本。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要求进行验收并备案。 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曾(采购人代表)、黄大贤、王皎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1.1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仁寿县普宁大道101号
联系方式:18482065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超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139号3幢1单元2楼1号
联系方式:19160766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9160766365
四川鑫超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7日
相关附件:
普宁街道办钟坝社区邻里中心(含县卫生执法大队)设计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中木同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pdf
评审报告(普宁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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