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长沙市芙蓉区5G政务大厅网络数据机房迁移及综合布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7.4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1071300412
预算金额7.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润成科技有限公司47.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20210713004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润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5G政务大厅网络数据机房迁移及综合布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10713004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网络数据机房迁移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39400
2 网络数据机房新立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119500
3 5G政务大厅综合布线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198800
4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30000
5 网络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010000
6 六类网络线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3200076800
 合计金额小写: 474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采购需求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30 —— 2021-10-18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甲方及投标文件要求采购、安装相关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507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7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项目验收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剩余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恒达支行(湖南润成科技有限公司:430501754536000003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并提供至少三年设备系统更新升级等技术支持维保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安装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所采购货物及实施技术服务类工作;

2、乙方供货时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乙方对甲方在质保期内的不定期维修要求及时响应,提供7X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及终身维护;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芙蓉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2栋206房
法定代理人: 舒志刚 法定代理人: 雷文锋
委托代理人: 黄弋 委托代理人: 周婷
电话: 0731-85926597 电话: 0731-84136661
传真: 0731-8592659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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