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逸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逸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逸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逸大酒店。
建设规模:海逸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中设备采购、运输、拆装、调试、新装系统与原系统相接工作、5年运维服务(含5年质保)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
招标控制价:1971750元(含13%增值税);不含13%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1744911.50元。
招标范围:采购7台变频空气源热泵、2台变频三联供机组、2台主机循环泵及20台承压水箱、1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及其他附属设备;制冷、采暖、热水系统改造的方案、设备、运输、拆装、调试、维保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海逸大酒店内。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招标人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1.3具备如为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的,须具备“变频空气源热泵”“变频三联供机组”的产品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项目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合同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采购清单应体现变频空气源热泵设备或变频三联供机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为准,如授权代理商或销售商的业绩为制造商的业绩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5时00分。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 波 市 阳 光 服 务 平 台 系
统 使 用 费 收 取 按 照 宁 波 市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4-87783004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王静、唐佳萍、田恬、陈佳妮、张霆
电 话:0574-88228780
电子邮箱:49225819@qq.com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89299055
本招标项目海逸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逸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逸大酒店。
建设规模:海逸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中设备采购、运输、拆装、调试、新装系统与原系统相接工作、5年运维服务(含5年质保)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
招标控制价:1971750元(含13%增值税);不含13%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1744911.50元。
招标范围:采购7台变频空气源热泵、2台变频三联供机组、2台主机循环泵及20台承压水箱、1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及其他附属设备;制冷、采暖、热水系统改造的方案、设备、运输、拆装、调试、维保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海逸大酒店内。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招标人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1.3具备如为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的,须具备“变频空气源热泵”“变频三联供机组”的产品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项目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合同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采购清单应体现变频空气源热泵设备或变频三联供机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为准,如授权代理商或销售商的业绩为制造商的业绩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5时00分。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 波 市 阳 光 服 务 平 台 系
统 使 用 费 收 取 按 照 宁 波 市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4-87783004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王静、唐佳萍、田恬、陈佳妮、张霆
电 话:0574-88228780
电子邮箱:49225819@qq.com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8929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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