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地区房屋综合整治工程
金额
216.9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cmxx-g1018
预算金额216.9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女士189456347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大庆地区房屋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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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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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地区房屋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码:2023-JYCMXX-G1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地区房屋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人为某部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地区房屋综合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3建设规模:新建1栋,2层框架结构,约260平方米,整修1栋,2层砖混结构,约900平方米,硬化道路,翻建围墙等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图纸上相关工作的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发包人临时指派其他工作。

2.5计划工期:20230522- 20231019日,共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2169791.79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内。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04281600分至20230509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051909 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051909 00分,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队

联 系 人:曾先生、陈先生

话:0431-869864130431-86986431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联 系 人:曹女士、王女士

话:189456347031890488421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期:2023042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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