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供电源新装工程评审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3045.00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50020231411572
项目名称: 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供电源新装工程评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3045.0000
需求详情:
执行标准:
1.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2.严格执行行业和地方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及规定。
项目概况
一、主供部分:本工程由东部线26 右4#“”架空线路至新建开关台,新投智能断路器 1台,新投高压计量采集装置1套,导线采用JKLYJ-50 型绝缘线,导线长0.025km;由新建开关台引电缆至新建箱变(400kVA终端型),电缆采用ZC-YJLV22-8.7/15-3X50。、低压部分:由新建箱变引电缆至低压配电箱,电缆采用 3XZC-YJLV22-0.6/1-4X240型电力电缆。本工程新建10kV 线路总长0.298m,其中新建 10kV 架空路0.025km,新建10kV 电缆线路0.273km,新建 0.38kV 线路 0.03km,新投箱变(400kVA)及箱变基础1座新建开关台1座新投智能断路器 1台新投高压计量采集装置 1 套,隔离开关1组,氧化锌避雷器1 组,新立12米水泥杆2基。服务要求:
1.对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供电源新装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控制价审核或结算审核)。
2.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省、市造价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应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造价评审,并对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疑问进行解答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现行的造价文件完成项目评审。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
联系人: 吴国松
联系电话: 18246728788
联系座机: 0467-2563602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50020231411572
项目名称: 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供电源新装工程评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3045.0000
需求详情:
执行标准:
1.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2.严格执行行业和地方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及规定。
项目概况
一、主供部分:本工程由东部线26 右4#“”架空线路至新建开关台,新投智能断路器 1台,新投高压计量采集装置1套,导线采用JKLYJ-50 型绝缘线,导线长0.025km;由新建开关台引电缆至新建箱变(400kVA终端型),电缆采用ZC-YJLV22-8.7/15-3X50。、低压部分:由新建箱变引电缆至低压配电箱,电缆采用 3XZC-YJLV22-0.6/1-4X240型电力电缆。本工程新建10kV 线路总长0.298m,其中新建 10kV 架空路0.025km,新建10kV 电缆线路0.273km,新建 0.38kV 线路 0.03km,新投箱变(400kVA)及箱变基础1座新建开关台1座新投智能断路器 1台新投高压计量采集装置 1 套,隔离开关1组,氧化锌避雷器1 组,新立12米水泥杆2基。服务要求:
1.对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供电源新装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控制价审核或结算审核)。
2.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省、市造价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应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造价评审,并对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疑问进行解答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现行的造价文件完成项目评审。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
联系人: 吴国松
联系电话: 18246728788
联系座机: 0467-2563602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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