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林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电梯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22.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zc2018-j1-11013-gcef
预算金额122.89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韦驭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威1347162569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林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就“西林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电梯项目”项目(项目编号:BSZC2018-J1-11013-GCEF)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ZC2018-J1-11013-GCEF

项目名称:西林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电梯项目

项目联系人:黄韦驭

联系方式:1336756459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西林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西林县八达镇城北中巷0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韦驭 1336756459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投资大厦西塔(左塔)13层1327-A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威 1347162569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SZC2018-J1-11013-GCEF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成交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总成交金额:122.89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518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班瑞益、谭 耿、陆兴毅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我公司受西林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同推荐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于2018年12月14日就西林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电梯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林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电梯项目;

二、项目编号:BSZC2018-J1-11013-GCEF;

三、采购内容:采购电梯3台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 12 10 日至 2018年 121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9日(一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18年12月14日10:30分;

评审地点: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投资大厦西塔(左塔)13层1327-A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班瑞益、谭 耿、陆兴毅;

七、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广西吉达电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1228950.00元);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起60日内;

成交人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桂路金源城金源橙郡1号楼302号;

第二成交候选人:广西金源华升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玖仟肆佰元整(¥1229400.00元);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起60日内;

成交候选人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1号2号楼一层。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及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计算业务酬金,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其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壹拾捌元肆角伍分(17518.45元)。

九、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威 联系电话:13471625695

采购人联系人:黄韦驭 联系电话:13367564596

十、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及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业主单位和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胡威 质疑电话:13471625695/0776-2622708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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