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2024年-2025年度广东电信工程结算审计业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di-zb-2024-02527
预算金额37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020-871897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欢189261520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2025年度广东电信工程结算审计业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2025年度广东电信工程结算审计业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252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的需要,对具备提供审计工作服务资格的社会机构招标,招标熟悉各类审计相关知识和审计技能的审计单位。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份额
服务区域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增值税)
份额比例
服务时间
1
2024年-2025年度广东电信工程结算审计业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份额1
省本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珠海、清远、韶关、东莞、惠州、河源、江门、湛江、茂名、阳江、肇庆、云浮、汕头、揭阳、潮州、梅州、汕尾
376.00
4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
份额2
282.00
30.0%
3
份额3
188.00
20.0%
4
份额4
94.00
10.0%
合计
940.00
100.0%

备注: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确定每个份额对应的具体服务区域并通知中标人,后续如中标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招标人有权对服务区域进行调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4个份额,份额比例分别为40%、30%、20%、1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4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开具的发票种类根据其《投标一览表》所选择的发票种类确定,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具体如下:
(1)若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款(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9,400,000.00元。
(2)若投标人开具其他发票的,投标报价(含税)不得超过9,400,000.00元。
(3)投标折扣不得高于52%,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工程(不含非通信类土建工程)结算审计业务】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对服务项目进行总体的负责、协调和管理,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务经验;
2.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至少配备10人及以上,且均具有同类项目业务经验及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概预算证或通信工程费用编审人员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证书);
3.投标人须承诺为承接审计服务所在地市(含省公司本部)配备1名地市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服务区域,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区域的专职驻点人员,具体如下(招标人可视结算项目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1)广州(不含省公司本部)、深圳各至少配备3名专职驻点人员(其中1人作为该地市项目负责人);
(2)佛山、汕头、东莞、珠海(或中山)、惠州(或河源)各至少配备2名专职驻点人员(其中1人作为该地市项目负责人);
(3)省公司本部、清远、韶关、江门、肇庆(或云浮)、湛江、茂名(或阳江)、揭阳(或潮州)、汕尾、梅州各至少配备1名专职驻点人员(其中1人作为该地市项目负责人)。
备注:省本部须单独配备专职驻点人员;珠海(或中山)任选一地市进行驻点;惠州(或河源)任选一地市进行驻点;肇庆(或云浮)任选一地市进行驻点;茂名(或阳江)任选一地市进行驻点;揭阳(或潮州)任选一地市进行驻点。
不同地市之间(含省本部)的专职驻点人员不可重复。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国家法定工作日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全职驻点。甲方将对驻点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出现未按投标承诺进行驻点及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地市项目负责人及专职驻点人员的,乙方将按以下方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地市驻点的,每出现一个地市,须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已按要求完成驻点,但配备的专职驻点人员数量、人员名单与投标承诺出现偏差的,每出现一人次,须按4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甲方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3)乙方发生以上或其他违约情形,在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离职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团队人员的,乙方需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甲方。
备注:
1)项目团队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地市项目负责人、专职驻点人员及其他的项目团队成员。
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地市项目负责人、专职驻点人员及其他的项目团队成员。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针对同类项目业务经验,须提供其所在单位确认的结算审计定案表(被审单位盖章确认)或审计报告等可体现同类项目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以正式在册的员工参与项目结算审计业务,不得使用非正式员工。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7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特别回避条款
为规避关联工作风险,投标人须遵循以下回避原则:投标人在投标时如已承接与本招标相关工程的设计、监理、项目管理或其他与审计工作存在利益冲突的项目,则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就上述“特别回避条款”提交书面同意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 510062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20-87189759    
电子邮件: /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1508    
邮    编:510095    
项目负责人:颜欢、王思尹、黄泽文、高怡思、薛文喆
联 系 人:颜欢、王思尹 、黄泽文、高怡思、薛文喆
电    话:18926152021、18002239197
电子邮件:yanhuan@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12268
(注:我司已采用银企直联,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账号收取保证金,请务必将保证金转至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下)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