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海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广安市岳池县朝阳街道肖家店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撬装临时回收 LNG 场站一座,用于回收潼深 18 井试采期间的放空天然气,场站共分为 5 个区域,区域划分和主要设备情况如下:集气装置区(含水套炉、计量橇、燃料气罐、气田水罐等)、工艺装置区(含脱硫、脱水脱汞、液化、硫黄回收、冷剂储存区(容积小于 100m3))、LNG 装车区、公辅区、火炬区。井口气设计处理规模20万方/天,商品气设计规模15万方/天。场站站控系统由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系统组成。DCS完成站场整个工艺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操作,SIS负责对站场各工艺装置进行安全联锁保护。GDS对站场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进行检测报警。此外,站内还设置有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记录、报表自动生成等功能,设施 ESD 全厂紧急停车系统、安防系统、火灾检测报警系统FAS 及激光云台检测系统等,确保场站安全生产运行平稳受控。该场站在使用原钻井临时用地的基础上,需另行使用部分临时用地(具体使用面积以实际发生和赔付为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西街6号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55556297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海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煤建新村75号6-4#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18883508218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kRTRR7VxGjdVsvWpKsRkg
提取码:ea7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广安市岳池县朝阳街道肖家店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撬装临时回收 LNG 场站一座,用于回收潼深 18 井试采期间的放空天然气,场站共分为 5 个区域,区域划分和主要设备情况如下:集气装置区(含水套炉、计量橇、燃料气罐、气田水罐等)、工艺装置区(含脱硫、脱水脱汞、液化、硫黄回收、冷剂储存区(容积小于 100m3))、LNG 装车区、公辅区、火炬区。井口气设计处理规模20万方/天,商品气设计规模15万方/天。场站站控系统由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系统组成。DCS完成站场整个工艺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操作,SIS负责对站场各工艺装置进行安全联锁保护。GDS对站场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进行检测报警。此外,站内还设置有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记录、报表自动生成等功能,设施 ESD 全厂紧急停车系统、安防系统、火灾检测报警系统FAS 及激光云台检测系统等,确保场站安全生产运行平稳受控。该场站在使用原钻井临时用地的基础上,需另行使用部分临时用地(具体使用面积以实际发生和赔付为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西街6号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55556297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海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煤建新村75号6-4#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18883508218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kRTRR7VxGjdVsvWpKsRkg
提取码:ea7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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