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黄莉芳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福玉0770-2882899
中标公司广西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丰达路26号2-3层
成交系数:4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3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平、龙海艺、顾能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伍仟元整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om.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路105号
联系方式:黄莉芳 0770-2065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福玉、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4.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
电话:0770-206508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采 购 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7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6 第六章 合同文本 ........................................................ 68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 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1 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 200 元,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 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磋商保证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路 105 号
联系方式:黄莉芳 0770-2065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福玉、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4.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
电话:0770-2065080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
3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3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2 | 本项目只允许检测机构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把检测标本得送往其他机构进行检测(必须 经过采购人同意),送往的检测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检验清单中的项目均须做室内质控,每季度能提供送检项目的室内质控材料。2.检验清单中的项目国家临检中心有室间质评计划的,均须提供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 室间质评的结果成绩(要求能在网上直接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每年提供一次室间 质评材料。 3.至少能检测现有清单中检验项目,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满足新增检验项目的需要。 4.所有检验项目的报告时限,不能超过规定出报告的时限。应附报告时限的附件。5.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包 括 PCR、HIV、微生物、遗传基因、细胞形态学等),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 6.检验机构收样期间能够保证人员(收样人员须有标本收集、运输的专业培训)、车辆 等工作需求,且不再另外收取相应的交通费,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 果质量。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 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 应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意 1 个月的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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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 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5.供应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 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 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如有,请提供) 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 7.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如有,请提供) 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
12.1.2 |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 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 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技术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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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 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
17.1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8.2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24.1 | 磋商小组的人数:3 人。 |
26.2 | 带“▲”标注技术参数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非“▲”标注技术参数评审 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2 项。 |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 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 |
28 | 履约保证金:无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 材料。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 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 日不办理业务。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伍仟元整收取。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
33.1 |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 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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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 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33.2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 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 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 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 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 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 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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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参照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程序执行采购。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 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 容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 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 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 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只允许检测机构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把检测标本得送往其他机构进行检测(必须经 过采购人同意),送往的检测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检验清单中的项目均须做室内质控,每季度能提供送检项目的室内质控材料。
(2)检验清单中的项目国家临检中心有室间质评计划的,均须提供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室 间质评的结果成绩(要求能在网上直接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每年提供一次室间质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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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3)至少能检测现有清单中检验项目,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满足新增检验项目的需要(4)所有检验项目的报告时限,不能超过规定出报告的时限。应附报告时限的附件。
(5)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包括 PCR、HIV、微生物、遗传基因、细胞形态学等),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检验机构收样期间能够保证人员(收样人员须有标本收集、运输的专业培训)、车辆等 工作需求,且不再另外收取相应的交通费,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 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 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 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 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 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 9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 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 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 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报价
15.1 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竞标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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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15.3.1 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系数)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单项检 验项目单价作为预算限额,在预算限额的基础上按系数进行报价),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 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17.2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3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7.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 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 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 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 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 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 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 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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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 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 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 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 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 据本须知正文 17.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 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 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 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 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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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 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 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 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 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 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 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无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 内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 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采购合同公告:无。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 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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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 问和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 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31.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 书格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 小企业。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 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 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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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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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合 计 | |||||||
合计大写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 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 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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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 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 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 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 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 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5.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序号 | 服 务名 称 | 数量 | 技术需求 |
1 | 2023 年度检 验标本外送检 测服务 | 1 项 | 一、检测项目内容 营养元素检测 (质谱法)、激素和神经递质检测(质谱法)、遗传代谢病筛查(质谱法)(详见附表,包括但不限于表清单所附 项目)。 二、实验室的质量和检测要求 ▲1.供应商具有检测实验室,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书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证书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备查) 2.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临检中心颁发的室 间质评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室间质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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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相应的《项目总汇与采样手册》,开展项目能满足临床需求。▲4.提供至少 1 名副高及以上实验室人员或质谱领域人才名单。(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及人事聘用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的质控图。 ▲三、检验项目质量要求 1.误检率(检错每年不高于 1 例)。 2.漏检率(缺项每年少于 1 例)。 3.及时性(结果及时,及时率大于 99.5%)。 4.误报率(姓名、结果误报,每季度不高于 2 例)。 5.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年):每年不能高于 1‰。6.危急值报告率和及时率要达到 100%。 7.导致医疗事故的误差,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服务要求 ▲1.标本接收与运输要求 (1)保证每天一次,每周一至周六(包括节假日)上门收取标本。(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专业医疗冷链物流团队。 (3)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为了保证分析前标本质量双 方约定标本保存、运输,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2.报告出具时限要求:常规项目要求 4 天(96 小时)内出具报告 结果,非常规项目出具报告时间按照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约定的报 告发布时间执行;如检测结果为危急值应立即报告给采购人。对临 床有疑问的回报结果,要求在 2 小时内响应,提供技术支持(免费 重新检测、答疑等)。能及时为临床科室医生、管理部门提供相关 的各种咨询服务。 3.对检验后的标本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至少一个星期)进行 妥善保存,以便检验结果有疑义时进行免费复查或再委托第三方检 验,这种情况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供应商有义务建立客服电话、网络、远程客服端等平台以方便采 购人工作人员及时、便捷就相关检验项目进行查询、投诉、咨询和 建议。设有专业客服人员,可提供 7×24 小时电话服务、微信客服。5.有义务组织采购人医务人员,接受相关的样本检验分析前培训。▲6.检验信息系统必须与采购人检验 LIS 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 交互,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 LIS 系统对接的接口费用。 7.严格按照检测目录承诺的回报时间,配送纸质版报告单,并提供 网络查询(须具备检验报告单电子签名的合法认证)。 ▲8.供应商所使用的检验信息系统应具备有效的电子签名功能。如 不具备电子签名功能,供应商成交后须在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完成 检验信息系统电子签名开发改造对接,费用自理。如供应商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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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的检验信息系统无法实现电子签名功能,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 此造成的医院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9.供应商有为采购人保密的义务,在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前提 下,服务商不得向采购人检验科室、医务部、临床科室工作人员以 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采购人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 验的结果。(在响应文件中中提供保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0.检测标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 不得挪作它用。能够按照国家、按用户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 样本。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对检验结果 进行修正及更改。 11.提供检测项目所需所有耗材及相关服务,及时清点库存补充试管 等耗材,保证耗材充足,如经提醒仍未及时补货 2 次及以上的,采 购人将扣除当月结算给成交人检验费用的 10%作为违约金。如成交 人不履行合同内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 此造成的医院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2.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对外送检测项目的数量。具体检测数量由 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通知成交人。 13.能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14.有应急预案。(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应急预案,并加盖公章)15.对于采购人开展的新检验项目能提供相应的标本储存装置,并供 采购人免费使用。 16.科研标本检测项目与此次采购项目检测项目按统一费率执行。 五、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采用系数进行报价,以《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 年版)》中检验标本单项检验项目价格的 70%作为采购单价限额,供应商在对检验标本进行系数报价时,单项检验项目系数不得高于 70%,否则竞标无效。 5.报价必须包括: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耗材、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售后服务、配送产品以及 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 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进行检验,产生的检验费按月据实结算,成交人开具全额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 人,采购人根据发票支付费用。 7.其他要求: (1)质保期及有效期: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成交人服务质量和标准必须符合采购人需求,如不满足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如整改后还达不到采购人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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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 责。 (3)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检验服务,如实际的采购 数量与估算数量不相符的,应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成交供 应商不得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数量与估算数量不相符而要求采购 人赔偿损失或不按要求提供服务。 (4)为了避免供应商使用虚假服务承诺、虚假报价竞标套取成交,要求各供应商必须用真实的检测内容、数据,不得使用偏离自身检 测服务质量标准进行竞标。 (5)结算方式:按最终成交单价(单项检验项目价格*成交系 数 % )乘以实际送检数量进行服务费结算。单项检验项目价格 依照《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 年版)》收费标准执行。 (6)成交人应确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至少一人)与采购人保持 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7)带“▲”标注技术需求有 1 项以上(含 1 项)负偏离的,竞 标无效,非“▲”标注技术需求有 3 项及以上负偏离的,竞标无效。(8)信誉及业绩要求: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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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清单
收费依据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 年版)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广西物价编码名称 |
1 | 微量元素六项 (Fe、Mg、Ca、Cu、Zn、Pb)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Mg) |
2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Cu) | |
3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Zn) | |
4 | 250304007 | 铁测定 | |
5 | 250304004 | 钙测定 | |
6 | 250304009 | 全血铅测定 | |
7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检测(CCP) | 250402041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 CCP)测定 |
8 | HPV 23 分型 | 250403066 | 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 |
9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TCT) | 270800004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 |
10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小标本) | 270300005-2 | 小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11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12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13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块加 收) | |
14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中标本) | 270300005-1 | 中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15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16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17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块加 收) | |
18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大标本) | 270300005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19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0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1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块加 收) | |
22 | 全器官大切片检查与诊断 | 270300010 | 全器官大切片检査与诊断 |
23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4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5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块加 收) | |
26 |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 270300001 |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
27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8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9 | 丙型肝炎 RNA 测定(HCV-RNA)定量 | 250403013 | 丙型肝炎 RNA 测定 |
30 | 乙型肝炎 DNA 测定(HBV-DNA)定量 | 250403003 | 乙型肝炎 DNA 测定 |
31 | 超敏 HBV-DNA 定量 | 250403082 | 高敏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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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32 | 抗苗勒氏管激素(AMH) | 250310062 | 抗缪勒氏管激素检测(电化学发光法) |
33 | 肝吸虫 IgG 抗体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34 | 甲型肝炎病毒抗体二项 (HAV-IgM,HAV-IgG) | 250403001 |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 |
35 | 250403001 |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 | |
36 | HLA-B27-DNA | 250203068/2 | 人类白细胞抗原 B27 测定(HLA-B27)(基因 检测法) |
37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 (T-PSA) | 250404005/1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化学发光 法) |
38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 (F-PSA) | 250404006/1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化学发 光法) |
39 | 戊型肝炎抗体二项(HEV-IgM,HEV-IgG) | 250403017 |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
40 | 250403017 |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 |
41 | 类风湿三项 (RF、ASO、hs-CRP) | 250403043 | 抗链球菌溶血素 O 测定(ASO) |
42 | 250402035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 |
43 | 250301017 | 超敏 C 反应蛋白测定 | |
44 | 免球三项测定 (IgA、IgG、IgM)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45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6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7 | 免球三项及补体测定(IgA、IgG、IgM、C3、C4)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48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9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50 | 250401020-5 | 单项补体测定(C3) | |
51 | 250401020-6 | 单项补体测定(C4) | |
52 | 贫血三项 (FOL、VB12、FER) | 250309003 | 叶酸测定 |
53 | 250309012 | 维生素 B12 测定 | |
54 | 250404015 | 铁蛋白测定 | |
55 | 不孕不育抗体七项(EmAb、ACA、AsAb、AoAb、AhcgAb、AZP、ATA)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56 | 250402022 | 抗卵巢抗体测定 | |
57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58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59 | CGGA1000/250 402057 | 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测定 | |
60 | CGFP1000/250 402058 | 抗透明带抗体测定 | |
61 | 250403090 | 抗滋养层细胞膜抗体检测(酶联免疫法) | |
62 | 风湿 11 项(ENA-7、RF、CCP、ANA、AKA)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疫印 迹法) |
63 | 250402035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 |
64 | 250402041a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 CCP)测定(电化学发 光法) | |
65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66 | 250402038 | 抗角蛋白抗体(AKA)测定 | |
67 |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四项(AMA-M2、SLA/LP、 | 250402007 |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免疫印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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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LC-1、LKM-1) | 250402046 | 抗肝细胞溶质抗原 I 型抗体测定(LC-1) |
69 | 250402039 |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SLA/LP) 测定 | |
70 | 250402040 | 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KM)测定 | |
71 | EB 病毒(EB-DNA)定量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72 | 高血压四项 I(AT-I,AT-II,PRA,ALD) | 250310027 | 血管紧张素Ⅰ测定 |
73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74 | 250310028 | 血管紧张素Ⅱ测定 | |
75 | 250310026 |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 |
76 | 糖尿病三项 (INS,C-P,INSAb) | 250310039/1 | 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250310041/1 | 血清 C 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402026 | 抗胰岛素抗体测定 | ||
77 | 丙肝超敏 RNA 测定(HCV-RNA)定量 | 250403083 | 高敏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模成定量检测项目 |
78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 270500002/BE BA0001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全自动独立温控塑 造膜法) |
79 | 抗可提取抗原抗体谱(ENA-7)(包含 nRNP/Sm、Sm、SSA、SSB、Ro52、JO-1、SCL-70)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疫印 迹法) |
80 | 全段甲状旁腺激素测定(PTH) | 250310009/1 | 甲状旁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81 | 铁三项 | 250301007 |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 |
250304007 | 铁测定 | ||
250304008 | 血清总铁结合力测定 | ||
82 | 吸入物过敏原筛查 总 IgE;:吸入物变应原筛查:尘螨组合(屋 尘螨/粉尘螨)、屋尘、蟑螂、猫毛、狗上皮、霉菌组合(点青霉/分枝孢霉/烟曲霉/交链孢 霉)、树组合(柳树/杨树/榆树)、律草、普 通豚草、艾蒿、交叉反应参数 | 250405001 | 总 IgE 测定 |
250405002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4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
83 | 过敏原综合组 总 IgE;:吸入物变应原筛查:尘螨组合(屋 尘螨/粉尘螨)、屋尘、蟑螂、猫毛、狗上皮、霉菌组合(点青霉/分枝孢霉/烟曲霉/交链孢 霉)、树组合(柳树/杨树/榆树)、律草、普 通豚草、艾蒿;食入物变应原筛查:鸡蛋白、牛奶、花生、黄豆、蟹、虾、海鱼组合(鳕鱼/ 龙虾/扇贝)、牛肉、羊肉、交叉反应参数 | 250405001 | 总 IgE 测定 |
250405002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4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3 | 食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5 | 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筛查 | ||
84 | 食物不耐受 14 项检测(牛奶、鸡肉、鳕鱼、玉 米、蟹、蛋清/蛋黄、蘑菇、牛肉、猪肉、大麦、虾、大豆、西红柿、小麦) | 250405005 | 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筛查 |
85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 IgM 抗体测定(HSVI-IgM)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86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 IgG 抗体测定(HSVI-IgG)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87 | 单纯疱疹病毒 II 型 IgM 抗体测定(HSVII-IgM)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88 | 单纯疱疹病毒 II 型 IgG 抗体测定(HSVII-IgG)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89 | 乙肝三系定量(五项)(HBsAg、HBsAb、HBeAg、 | 250403004/2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化学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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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eAb、HBcAb) | 法) | ||
250403005/1 |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定量) | ||
250403006/1 | 乙型肝炎 e 抗原测定(HBeAg)(定量) | ||
250403007/1 | 乙型肝炎 e 抗体测定(Anti-HBe)(定量) | ||
250403009 |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 ||
90 | 结核杆菌抗体测定(TB-Ab) | 250403042 | 细菌抗体测定 |
91 | 解脲支原体(UU-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92 | 抗精子抗体定性测定(AS-Ab)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93 | 抗子宫内膜总抗体测定(EMAb)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94 | 淋球菌(NG-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95 | 巨细胞病毒(CMV-DNA)DNA 定量测定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96 | 新筛/尿液有机酸检测 | 250309007/2 | 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色谱法) |
97 | 曲霉菌半乳甘露聚糖(GM 试验) | 250501042 | 半乳甘露聚糖检测 |
98 | 沙眼衣原体(CT-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99 | 性病三项 (NG/CT/UU-DNA)定性 | 250403065 | 各类痛原体 DNA 测定 |
100 | 串联质谱遗传代谢病检测 | 250309007/2 | 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色谱法) |
101 | 乙肝病毒 P 区耐药物基因测序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102 | 丙肝病毒基因分型 | 250403072 | 乙型肝炎病毒(HBV)基因分型 |
103 | 丙戊酸 | 250309005 |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
104 | 甲氨碟呤药物浓度(MTX) | 250309005 |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
105 | 鳞癌细胞抗原 (SCC) | 250404012/1 |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化学发光 法) |
106 | 糖链抗原 50 (CA50)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107 | 糖链抗原 125 (CA125)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108 | 糖链抗原 153 (CA153)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109 | 糖链抗原 199 (CA199)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110 | 糖链抗原 CA72-4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111 | 生长激素(GH) | 250310003/1 | 血清生长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112 | 降钙素原(PCT) | 250310054 | 降钙素原检测(电化学发光法) |
113 | 结核杆菌(TB-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114 | 结核感染 T 细胞检测(TB-IGRA) | 250403088 | 结核分歧杆菌特异性 T 细胞检测(酶联免疫 法) |
115 | 抗心磷脂抗体(IgA/G/M)测定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116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二项(P-ANCA,C-ANCA)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117 |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TPPA) | 250403053 |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 |
118 | 甲苯胺红梅毒血清学试验定性(TRUST) | 250403055 |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
119 | 附睾蛋白 4(HE4) | 250404027 | 人附睾分泌蛋白(HE4)测定 |
120 | 醛固酮测定(ALD)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121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HbA1C) | 250302003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
122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HSV-I-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123 | 单纯疱疹病毒Ⅱ型(HSVⅡ-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124 | 骨型碱性磷酸酶测定 | 250305013/1 | 血清骨型碱性磷酸酶质量测定(化学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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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法) | |||
125 | 结核分枝杆菌鉴定及 利福平耐药基因检测 (Xpert MTB/RIF)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126 | C 反应蛋白(CRP) | 250401025 | C—反应蛋白测定(CRP) |
127 | 血浆 D-二聚体测定(D-Dimer) | 250203066/1 | 血浆 D-二聚体测定(D-Dimer)(各种免疫学 方法) |
128 | 叶酸代谢基因 | 270700004 | 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基因检测 |
129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HDV-IgM) | 250403015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DV) |
130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HDV-IgG) | 250403015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DV) |
131 | 25-羟基维生素 D 三项(总 VD/D2/D3) | 250309001/2 | 25 羟维生素 D 测定(色谱法) |
132 |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查(男)(AFP、CEA、FER、CA125、CA19-9、T-PSA)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250404002/2 | 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5/1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化学发光 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01008/1 | 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33 |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查(女) (AFP、CEA、FER、CA125、CA15-3、CA19-9)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250404002/2 | 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01008/1 | 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硫酸脱氢表雄酮(DHEA-S) | 250310022/1 | 血清脱氢表雄酮及硫酸酯测定(化学发光 法) | |
134 | 尿本周氏蛋白电泳 | 250301005 | 免疫固定电泳 |
135 | 尿蛋白电泳分析 | 250307010 | 尿蛋白电泳分 析 |
136 |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 (u-TP/24h) | 250102006/2 | 尿蛋白定量(免疫比浊法) |
137 | 唐氏综合征Ⅱ期 (AFP、游离β-HCG、 UE3)(三联标记物) | 250700010 | 唐氏综合症筛查 |
138 | 糖类抗原 50(CA50)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139 | 铜蓝蛋白测定(CER) | 250401028 | 铜蓝蛋白测定 |
140 | 胸苷激酶 1(TK1) | 250203081 | 胸苷激酶 1(TK1)细胞周期分析 |
141 | 血培养(需氧)+药敏试验 | 250501011/1 | 血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 |
250502002 | 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 | ||
142 | 血培养(厌氧菌)+药敏试验 | 250501011/1 | 血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 |
250502002 | 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 | ||
143 | 胰岛素抗体(INS-Ab) | 250402026 | 抗胰岛素抗体 测定 |
144 | 乙肝病毒基因分型测定 | 250403072 | 乙型肝炎病毒 (HBV)基因分型 |
145 | 真菌(1,3)-β-D 葡聚糖定量(G 试验) | 250501040 | 真菌 D 葡聚糖检测 |
146 | 肿瘤坏死因子α TNF-α | 250404013/1 | 肿瘤坏死因子测定(TNF)(化学发光法) |
147 |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 7 项(AMA-M2、SLA/LP、 | 250402007/1 |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免疫印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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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1、LKM-1、抗线粒体抗体、抗核抗体、抗平 滑肌抗体) | 250402039 |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SLA/LP) 测定 | |
250402040 | 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KM)测定 | ||
250402046 | 抗肝细胞溶质抗原 I 型抗体测定(LC-1) |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250402014 | 抗组织细胞抗体测定 | ||
148 | 17α-羟孕酮测定 | 250310033/1 | 17α羟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149 | B 型链球菌培养与鉴定+药敏实验 | 250503014/CJ CR9000 | B 族链球菌检测 |
150 | 血红蛋白成分分析 | 250202008 | 红细胞孵育渗透脆性试验 |
250101015-1/ 2 | 全血细胞计数+五分类 | ||
250202026/1 | 血红蛋白电泳(仪器法) | ||
250202030 | 血红蛋白 H 包涵体检测 | ||
151 | β2 糖蛋白 1 抗体 (β2-GP1-Ab) | 250402042 | 抗β2-糖蛋白 1 抗体测定 |
152 | β2 微球蛋白测定(β2-MG) | 250301014/1 | β2 微球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153 |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测定(β-HCG) | 250310038/1 | 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 法) |
154 | 癌胚抗原(CEA)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155 | 丙型肝炎抗体(HCV-Ab)测定 | 250403014 |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 (Anti-HCV) |
156 | 血清胃功能检测套餐(PGI、PGII、PGI/PGII、G-17) | 250401034 | 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 |
250401035 | 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 | ||
250310057 | 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 | ||
157 | 肿瘤四项 (AFP、CEA、CA50、 TSGF)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250404002/1 | 甲胎蛋白测定(AFP)(各种免疫学方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17 | 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 | ||
158 | 性激素检测六项 (FSH、LH、P、PRL、T、E2) | 250310004/1 | 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250310005/1 | 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6/1 | 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7/1 | 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0/1 | 睾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02/1 | 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59 | 血管炎四项(ANCA、PR3、MPO、ACA)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160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161 | 无机磷测定 | 250304005 | 无机磷测定 |
162 |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 | 250301005 | 免疫固定电泳 |
163 | 胰岛素释放试验五项(0h、0.5h、1h、2h、3h) | 250310039/1 | 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164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 (IGF-1) | 250404028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Ⅰ测定 |
165 |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 | 250700018 |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 |
166 | 优生十项定性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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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X-IgG 、TOX-IgM、RV-IgG 、RV-IgM、CMV-IgG 、CMV-IgM、HSVI-IgG 、HSVI-IgM、HSVII-IgG 、HSVII-IgM) | 250403021 | 风疹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22 | 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23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167 | 幽门螺旋杆菌抗体谱(IgG) | 250501022/1 | 幽门螺杆菌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 |
168 | 总甲状腺素(T4)测定 | 250310010/1 | 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化学发光法) |
169 | 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 | 250310011/1 | 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化学发光 法) |
170 | 转铁蛋白 | 250301007 |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 |
171 | 补体测定(C3、C4) | 250401020-5 | 单项补体测定(C3) |
250401020-6 | 单项补体测定(C4) | ||
172 | 不孕不育抗体五 项(EmAb、ACA、 AsAb、AoAb、 AhcgAb)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250402022 | 抗卵巢抗体测定 |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CGGA1000/250 402057 | 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测定 | ||
173 | 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270200003 | 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174 | 血清促甲状腺素(TSH) | 250310001/1 |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175 | 泌乳素测定(PRL) | 250310002/1 | 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176 | 雌二醇测定(E2) | 250310036/1 | 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 |
177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 | 250310017/1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 |
178 | 促卵泡刺激素测定(FSH) | 250310004/1 | 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179 |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ACTH) | 250310006/1 | 血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180 | 地贫基因分型全套 A (包括α-地贫基因缺失分型(SEA,3.7,4.2)、β-地贫基因分型(17 种突变))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181 | 地贫基因分型全套 B (包括α-地贫基因缺失分型(SEA,3.7,4.2)、β-地贫基因分型(17 种突变)、α-地中海贫 血点突变)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182 | 肺炎四项(MPIgM/ MP-I gG/CPIgM/ CP-IgG)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83 | 肺炎支原体 抗体二项 (MP-IgM、IgG)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184 | 肝纤四项 (CIV、PCⅢP、LN、HA) | 250305022 | 血清透明质酸酶测定 |
250305020 | 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 | ||
250305018 | 血清Ⅳ型胶原测定 | ||
250305026 | 人Ⅲ型前胶原肽(PⅢP)测定 | ||
185 | 高血压六项 (AT-I(4℃),AT-I(37℃),AT-II,PRA,ALD,ARR(ALD/PRA))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250310027 | 血管紧张素Ⅰ测定 | ||
250310028 | 血管紧张素Ⅱ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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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250310026 |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 ||
186 | 庚型肝炎抗体 IgG 测定 | 250403018 | 庚型肝炎 IgG 抗体测定(Anti-HGVIgG) |
187 | 弓形体 IgM 抗体测定 (TOX-IgM)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188 | 弓形体 IgG 抗体测定 (TOX-IgG)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189 | 抗核抗体全套 (ANA、ENA-7、抗双链 DNA 抗体、抗心磷脂抗体 (IgA/IgM/IgG)、抗组蛋白抗体、ANCA)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疫印 迹法) |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
250402006/1 | 抗双链 DNA 测定(抗 dsDNA)(免疫印迹法) |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250402049 | 抗组蛋白抗体(AHA)测定 | ||
190 | 呼吸五项(MP-IgM、CP-IgM、RSV-IgM、ADV-IgM、Cox-IgM) | 250403026 | 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测定 |
250403031 | 腺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5 | 病毒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91 | 呼吸道病原体谱八项 (MP-IgM、CP-IgM、PIV-IgM、RSV-IgM、INFA-IgM、INFB-IgM、LP-IgM、ADV-IgM) | 250403028 | 副流感病毒抗体测定 |
250403042 | 细菌抗体测定 | ||
250403026 | 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1 | 腺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92 | 心脑血管个性化用药指导 11 基因检测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193 | 阴道微生态免疫荧光检测 | 270500003 |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70200004 | 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
194 | 儿茶酚胺测定 | 250309005 | 尿儿茶酚胺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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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 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 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 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 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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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 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 定无效;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2)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 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 的;
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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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 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系数)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单项检验项 目单价作为预算限额,在预算限额的基础上按系数进行报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系数)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单项检验项目单价作为预算限额,在预算限额 的基础上按系数进行报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 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 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 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 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系数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 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系数,除本章第 4.3 条外,提交最后报价 系数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 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系数。
4.3 最后报价系数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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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系数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系数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 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 保证金。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系数的,视同退出磋商。
4.6 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系数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系数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系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系数)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 购预算金额(单项检验项目单价作为预算限额,在预算限额的基础上按系数进行报价);4.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系数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10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系数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 知有关供应商。
4.11 最后报价系数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系数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系数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系数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系数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评审系数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系数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系数只是作为评审时使 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系数(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系数为 准)。
5.5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系数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系数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
5.6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 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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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
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分 (满分10分) | 磋商报价 | (1)评审系数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系数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 格,评审系数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 (2)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系数,即评审系数=竞标报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审系数=竞标报价。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所有有效供应商价格分均以最终系数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最低系数报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10 分。 (4)系数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某有效供应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某供应商的评审系数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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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实施方案 分(满分 55 分) |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分(满分 25 分) | 一档(10 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作流程、方法、措施的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现场实施性和针 对性阐述一般。 二档(15 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作流程、方法、措施的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拟投入的主要设 备配备满足项目要求,人员配置较合理。 三档(20 分):项目实施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作流程、方 法、措施的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拟投入的主要设备配 备齐全且先进适用,人员配置合理,具有明确的服务承诺。四档(25 分):项目实施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作流程、方 法、措施的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各阶段进度安排及保 证措施完善,拟投入的主要设备配备齐全且先进适用,人员配置 合理,具有明确的服务承诺。 |
应急措施(满分 15 分) | 一档(3 分):应急措施简单,响应时间大于 3 小时(含),可行性差; 二档(6 分):有较简单合理的应对方案,响应时间大于 2~3 小时(含),可行性一般的; 三档(9 分):应急措施较完整,有应急响应时间及合理的 应对方案,响应时间在 1~2 小时内,可行性良好的,并承诺有固 定检测场所,提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方案的。 四档(15 分):应急措施详细、完整、合理,有明确的应急 响应时间及合理可行的应对方案,承诺应急响应时间在 1 小时内,且有固定的检测场所,并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 ||
质量控制方案(满分 15 分) |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案等情况进行评 审,确定各供应商的所属档次,并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3 分):质量控制方案内容简单,勉强满足采购文件 需求,可行性差; 二档(6 分):质量控制方案内容较为清晰,基本满足采购 文件需求,基本可行; 三档(9 分):质量控制方案内容清晰,较为完整,能把握 本项目的技术重点;方案合理,可行性较高。 四档(15 分):质量控制方案内容详细完整,能把握本项目 各环节的技术重点,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方案合理、科学,可 行性高。 | ||
3 | 人员配置 (满分10分) | 人员配置 (满分 10 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就专业人员从业年 限、人员数量、人员上岗证及职称情况等内容,(以供应商拟投 入的检验业务相关人员上岗证、2020 年 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 证明复印件或发放工资证明材料、技术职称证书中级(含)以上 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1)从事检验业务相关工作的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的人 员数量(满分 4 分): ①1(含)-3(含)人: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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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4(含)-6(不含)人:得 4 分; (2)从事检验业务相关工作的高级技术职称(含)以上的技 术人才(满分 6 分),每有一名得 2 分,满分 6 分。 | |||
4 | 信誉及业绩 分(满分 25 分) | 企业信誉分(满 分 25 分) | (1)每年参加质量评价机构的能力验证计划或室间质量评价活 动,提供相关合格证明资料得 2 分。 (2)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 2 分。 (3)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 印件得 2 分。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具有冷链物流道路经营许可 证、血液样品货物运输鉴定书的,每一项得 2 分,满分 4 分。(响 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具有检测机构 ISO15189 认证(2 分) (6)供应商具有病理实验室 ISO15189 认证(4 分) (7)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每 有一家三甲医院得 2 分,二甲医院得分 1 分。(满分 9 分)(供 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中标/ 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原件备查。 |
总得分=1+2+3+4。 |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系数(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系数(不计算 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 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系数(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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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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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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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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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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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 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40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41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 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电子函件:
帐号: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 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42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43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44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 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 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 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 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45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竞 标 报 价 表
(1)竞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项目 | 收费标准(单位:元) | 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价格(单位:元) |
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项目 | 《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021年版)》收费标准 | 相应的《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系数报价 |
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 系数报价:% | |
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耗材、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售后 服务、配送产品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 |
注:
1. 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 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6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竞标报价明细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清单服务价格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广西物价编码名称 | 服务价(元) | 备注 | ||
1 | 微量元素六项 (Fe、Mg、Ca、Cu、Zn、Pb)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Mg) | ||||
2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Cu) | |||||
3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Zn) | |||||
4 | 250304007 | 铁测定 | |||||
5 | 250304004 | 钙测定 | |||||
6 | 250304009 | 全血铅测定 | |||||
7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 检测(CCP) | 250402041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 CCP)测定 | ||||
8 | HPV 23 分型 | 250403066 | 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 | ||||
9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 术(TCT) | 270800004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 | ||||
10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 断(小标本) | 270300005-2 | 小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
11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12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13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14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 断(中标本) | 270300005-1 | 中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
15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16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17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18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 断(大标本) | 270300005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
19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0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1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22 | 全器官大切片检查 与诊断 | 270300010 | 全器官大切片检査与诊断 | ||||
23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4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5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26 |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 与诊断 | 270300001 |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 ||||
27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8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9 | 丙型肝炎 RNA 测定 (HCV-RNA)定量 | 250403013 | 丙型肝炎 RNA 测定 | ||||
30 | 乙型肝炎 DNA 测定 (HBV-DNA)定量 | 250403003 | 乙型肝炎 DNA 测定 | ||||
31 | 超敏 HBV-DNA 定量 | 250403082 | 高敏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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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检测 | |||||||
32 | 抗苗勒氏管激素(AMH) | 250310062 | 抗缪勒氏管激素检测(电化学发光法) | ||||
33 | 肝吸虫 IgG 抗体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34 | 甲型肝炎病毒抗体 二项 (HAV-IgM, HAV-IgG) | 250403001 |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 | ||||
35 | 250403001 |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 | |||||
36 | HLA-B27-DNA | 250203068/2 | 人类白细胞抗原 B27 测定 (HLA-B27)(基因检测法) | ||||
37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 原测定 (T-PSA) | 250404005/1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化学 发光法) | ||||
38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 抗原测定 (F-PSA) | 250404006/1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化 学发光法) | ||||
39 | 戊型肝炎抗体二项(HEV-IgM,HEV-Ig G) | 250403017 |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 ||||
40 | 250403017 |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 |||||
41 | 类风湿三项 (RF、ASO、hs-CRP) | 250403043 | 抗链球菌溶血素 O 测定(ASO) | ||||
42 | 250402035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 |||||
43 | 250301017 | 超敏 C 反应蛋白测定 | |||||
44 | 免球三项测定 (IgA、IgG、IgM)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5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6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7 | 免球三项及补体测 定(IgA、IgG、IgM、C3、C4)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8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9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50 | 250401020-5 | 单项补体测定(C3) | |||||
51 | 250401020-6 | 单项补体测定(C4) | |||||
52 | 贫血三项 (FOL、VB12、FER) | 250309003 | 叶酸测定 | ||||
53 | 250309012 | 维生素 B12 测定 | |||||
54 | 250404015 | 铁蛋白测定 | |||||
55 | 不孕不育抗体七项(EmAb、ACA、 AsAb、AoAb、 AhcgAb、AZP、ATA)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56 | 250402022 | 抗卵巢抗体测定 | |||||
57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58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59 | CGGA1000/2504 02057 | 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 测定 | |||||
60 | CGFP1000/2504 02058 | 抗透明带抗体测定 | |||||
61 | 250403090 | 抗滋养层细胞膜抗体检测(酶联免疫 法) |
48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62 | 风湿 11 项(ENA-7、RF、CCP、ANA、AKA)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 疫印迹法) | ||||
63 | 250402035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 |||||
64 | 250402041a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 CCP)测定(电化 学发光法) | |||||
65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66 | 250402038 | 抗角蛋白抗体(AKA)测定 | |||||
67 |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 体四项(AMA-M2、SLA/LP、LC-1、 LKM-1) | 250402007 |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免疫印迹法) | ||||
68 | 250402046 | 抗肝细胞溶质抗原 I 型抗体测定 (LC-1) | |||||
69 | 250402039 |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 (SLA/LP)测定 | |||||
70 | 250402040 | 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KM)测定 | |||||
71 | EB 病毒(EB-DNA)定 量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72 | 高血压四项 I (AT-I,AT-II,PRA ,ALD) | 250310027 | 血管紧张素Ⅰ测定 | ||||
73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74 | 250310028 | 血管紧张素Ⅱ测定 | |||||
75 | 250310026 |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 |||||
76 | 糖尿病三项 (INS,C-P,INSAb) | 250310039/1 | 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41/1 | 血清 C 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402026 | 抗胰岛素抗体测定 | ||||||
77 | 丙肝超敏 RNA 测定(HCV-RNA)定量 | 250403083 | 高敏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模成定量检测 项目 | ||||
78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 诊断 | 270500002/BEB A0001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全自动独立温 控塑造膜法) | ||||
79 | 抗可提取抗原抗体 谱(ENA-7)(包含 nRNP/Sm、Sm、SSA、SSB、Ro52、JO-1、SCL-70)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 疫印迹法) | ||||
80 | 全段甲状旁腺激素 测定(PTH) | 250310009/1 | 甲状旁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81 | 铁三项 | 250301007 |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 | ||||
250304007 | 铁测定 | ||||||
250304008 | 血清总铁结合力测定 | ||||||
82 | 吸入物过敏原筛查 总 IgE;:吸入物变 应原筛查:尘螨组 合(屋尘螨/粉尘 螨)、屋尘、蟑螂、猫毛、狗上皮、霉 菌组合(点青霉/分 | 250405001 | 总 IgE 测定 | ||||
250405002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4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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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枝孢霉/烟曲霉/交 链孢霉)、树组合(柳树/杨树/榆 树)、律草、普通 豚草、艾蒿、交叉 反应参数 | |||||||
83 | 过敏原综合组 总 IgE;:吸入物变 应原筛查:尘螨组 合(屋尘螨/粉尘 螨)、屋尘、蟑螂、猫毛、狗上皮、霉 菌组合(点青霉/分 枝孢霉/烟曲霉/交 链孢霉)、树组合(柳树/杨树/榆 树)、律草、普通 豚草、艾蒿;食入 物变应原筛查:鸡 蛋白、牛奶、花生、黄豆、蟹、虾、海 鱼组合(鳕鱼/龙虾 /扇贝)、牛肉、羊 肉、交叉反应参数 | 250405001 | 总 IgE 测定 | ||||
250405002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4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3 | 食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5 | 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筛查 | ||||||
84 | 食物不耐受14项检 测(牛奶、鸡肉、鳕鱼、玉米、蟹、蛋清/蛋黄、蘑菇、牛肉、猪肉、大麦、虾、大豆、西红柿、小麦) | 250405005 | 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筛查 | ||||
85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 IgM 抗体测定 (HSVI-IgM)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86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 IgG 抗体测定 (HSVI-IgG)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87 | 单纯疱疹病毒II型 IgM 抗体测定 (HSVII-IgM)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88 | 单纯疱疹病毒II型 IgG 抗体测定 (HSVII-IgG)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89 | 乙肝三系定量(五 | 250403004/2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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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项)(HBsAg、HBsAb、HBeAg、HBeAb、 HBcAb) | 发光法) | ||||||
250403005/1 |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定 量) | ||||||
250403006/1 | 乙型肝炎 e 抗原测定(HBeAg)(定量) | ||||||
250403007/1 | 乙型肝炎 e 抗体测定(Anti-HBe)(定 量) | ||||||
250403009 |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 ||||||
90 | 结核杆菌抗体测定 (TB-Ab) | 250403042 | 细菌抗体测定 | ||||
91 | 解脲支原体 (UU-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2 | 抗精子抗体定性测 定(AS-Ab)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93 | 抗子宫内膜总抗体 测定(EMAb)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94 | 淋球菌(NG-DNA)定 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5 | 巨细胞病毒 (CMV-DNA)DNA 定 量测定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6 | 新筛/尿液有机酸 检测 | 250309007/2 | 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色谱法) | ||||
97 | 曲霉菌半乳甘露聚 糖(GM 试验) | 250501042 | 半乳甘露聚糖检测 | ||||
98 | 沙眼衣原体 (CT-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9 | 性病三项 (NG/CT/UU-DNA)定 性 | 250403065 | 各类痛原体 DNA 测定 | ||||
100 | 串联质谱遗传代谢 病检测 | 250309007/2 | 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色谱法) | ||||
101 | 乙肝病毒 P 区耐药 物基因测序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02 | 丙肝病毒基因分型 | 250403072 | 乙型肝炎病毒(HBV)基因分型 | ||||
103 | 丙戊酸 | 250309005 |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 ||||
104 | 甲氨碟呤药物浓度 (MTX) | 250309005 |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 ||||
105 | 鳞癌细胞抗原 (SCC) | 250404012/1 |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化学 发光法) | ||||
106 | 糖链抗原 50 (CA50)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07 | 糖链抗原 125 (CA125)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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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108 | 糖链抗原 153 (CA153)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09 | 糖链抗原 199 (CA199)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10 | 糖链抗原 CA72-4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11 | 生长激素(GH) | 250310003/1 | 血清生长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12 | 降钙素原(PCT) | 250310054 | 降钙素原检测(电化学发光法) | ||||
113 | 结核杆菌(TB-DNA) 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114 | 结核感染 T 细胞检 测(TB-IGRA) | 250403088 | 结核分歧杆菌特异性 T 细胞检测(酶联 免疫法) | ||||
115 | 抗心磷脂抗体 (IgA/G/M)测定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116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 抗体二项 (P-ANCA,C-ANCA)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
117 |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 体测定(TPPA) | 250403053 |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 | ||||
118 | 甲苯胺红梅毒血清 学试验定性 (TRUST) | 250403055 |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 ||||
119 | 附睾蛋白 4(HE4) | 250404027 | 人附睾分泌蛋白(HE4)测定 | ||||
120 | 醛固酮测定(ALD)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21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HbA1C) | 250302003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 ||||
122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HSV-I-DNA)定性 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123 | 单纯疱疹病毒Ⅱ型 (HSVⅡ-DNA)定性 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124 | 骨型碱性磷酸酶测 定 | 250305013/1 | 血清骨型碱性磷酸酶质量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25 | 结核分枝杆菌鉴定 及 利福平耐药基因检 测 (Xpert MTB/RIF)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26 | C 反应蛋白(CRP) | 250401025 | C—反应蛋白测定(CRP) | ||||
127 | 血浆 D-二聚体测定 (D-Dimer) | 250203066/1 | 血浆 D-二聚体测定(D-Dimer)(各种免 疫学方法) | ||||
128 | 叶酸代谢基因 | 270700004 | 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基因检测 | ||||
129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 | 250403015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DV) |
52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HDV-IgM) | |||||||
130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 (HDV-IgG) | 250403015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DV) | ||||
131 | 25-羟基维生素D三 项(总 VD/D2/D3) | 250309001/2 | 25 羟维生素 D 测定(色谱法) | ||||
132 |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 查(男)(AFP、CEA、FER、CA125、 CA19-9、T-PSA)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2/2 | 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5/1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化学 发光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01008/1 | 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33 |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 查(女)(AFP、CEA、FER、CA125、 CA15-3、CA19-9)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2/2 | 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01008/1 | 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硫酸脱氢表雄酮(DHEA-S) | 250310022/1 | 血清脱氢表雄酮及硫酸酯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34 | 尿本周氏蛋白电泳 | 250301005 | 免疫固定电泳 | ||||
135 | 尿蛋白电泳分析 | 250307010 | 尿蛋白电泳分 析 | ||||
136 |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u-TP/24h) | 250102006/2 | 尿蛋白定量(免疫比浊法) | ||||
137 | 唐氏综合征Ⅱ期 (AFP、游离β -HCG、 UE3)(三联标记物) | 250700010 | 唐氏综合症筛查 | ||||
138 | 糖类抗原 50(CA50)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39 | 铜蓝蛋白测定 (CER) | 250401028 | 铜蓝蛋白测定 | ||||
140 | 胸苷激酶 1(TK1) | 250203081 | 胸苷激酶 1(TK1)细胞周期分析 | ||||
141 | 血培养(需氧)+药 敏试验 | 250501011/1 | 血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 | ||||
250502002 | 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 | ||||||
142 | 血培养(厌氧菌)+ 药敏试验 | 250501011/1 | 血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 | ||||
250502002 | 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 | ||||||
143 | 胰岛素抗体(INS-Ab) | 250402026 | 抗胰岛素抗体 测定 | ||||
144 | 乙肝病毒基因分型 测定 | 250403072 | 乙型肝炎病毒 (HBV)基因分型 | ||||
145 | 真菌(1,3)-β-D 葡聚糖定量(G 试 验) | 250501040 | 真菌 D 葡聚糖检测 | ||||
146 | 肿瘤坏死因子α TNF-α | 250404013/1 | 肿瘤坏死因子测定(TNF)(化学发光法) | ||||
147 |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 | 250402007/1 |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免疫印迹法) |
53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体 7 项(AMA-M2、SLA/LP、LC-1、 LKM-1、抗线粒体抗 体、抗核抗体、抗 平滑肌抗体) | 250402039 |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 (SLA/LP)测定 | |||||
250402040 | 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KM)测定 | ||||||
250402046 | 抗肝细胞溶质抗原 I 型抗体测定 (LC-1) |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250402014 | 抗组织细胞抗体测定 | ||||||
148 | 17α-羟孕酮测定 | 250310033/1 | 17α羟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49 | B 型链球菌培养与 鉴定+药敏实验 | 250503014/CJC R9000 | B 族链球菌检测 | ||||
150 | 血红蛋白成分分析 | 250202008 | 红细胞孵育渗透脆性试验 | ||||
250101015-1/2 | 全血细胞计数+五分类 | ||||||
250202026/1 | 血红蛋白电泳(仪器法) | ||||||
250202030 | 血红蛋白 H 包涵体检测 | ||||||
151 | β2 糖蛋白 1 抗体(β2-GP1-Ab) | 250402042 | 抗β2-糖蛋白 1 抗体测定 | ||||
152 | β2 微球蛋白测定 (β2-MG) | 250301014/1 | β2 微球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53 |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 素β亚单位测定 (β-HCG) | 250310038/1 | 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54 | 癌胚抗原(CEA)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155 | 丙型肝炎抗体 (HCV-Ab)测定 | 250403014 |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 (Anti-HCV) | ||||
156 | 血清胃功能检测套 餐(PGI、PGII、PGI/PGII、G-17) | 250401034 | 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 | ||||
250401035 | 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 | ||||||
250310057 | 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 | ||||||
157 | 肿瘤四项 (AFP、CEA、CA50、TSGF)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2/1 | 甲胎蛋白测定(AFP)(各种免疫学方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17 | 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 | ||||||
158 | 性激素检测六项 (FSH、LH、P、PRL、T、E2) | 250310004/1 | 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05/1 | 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6/1 | 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7/1 | 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0/1 | 睾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02/1 | 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59 | 血管炎四项(ANCA、PR3、MPO、ACA)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
160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161 | 无机磷测定 | 250304005 | 无机磷测定 | ||||
162 |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 | 250301005 | 免疫固定电泳 | ||||
163 | 胰岛素释放试验五 项(0h、0.5h、1h、 | 250310039/1 | 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54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2h、3h) | |||||||
164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 (IGF-1) | 250404028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Ⅰ测定 | ||||
165 |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 测 | 250700018 |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 | ||||
166 | 优生十项定性 (TOX-IgG 、 TOX-IgM、RV-IgG 、RV-IgM、CMV-IgG 、CMV-IgM、 HSVI-IgG 、 HSVI-IgM、 HSVII-IgG 、 HSVII-IgM)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250403021 | 风疹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22 | 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23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167 | 幽门螺旋杆菌抗体 谱(IgG) | 250501022/1 | 幽门螺杆菌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 仪) | ||||
168 | 总甲状腺素(T4)测 定 | 250310010/1 | 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69 | 三碘甲状原氨酸 (T3)测定 | 250310011/1 | 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70 | 转铁蛋白 | 250301007 |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 | ||||
171 | 补体测定(C3、C4) | 250401020-5 | 单项补体测定(C3) | ||||
250401020-6 | 单项补体测定(C4) | ||||||
172 | 不孕不育抗体五 项(EmAb、ACA、AsAb、AoAb、 AhcgAb)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250402022 | 抗卵巢抗体测定 |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CGGA1000/2504 02057 | 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 测定 | ||||||
173 | 细针穿刺细胞学检 查与诊断 | 270200003 | 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
174 | 血清促甲状腺素(TSH) | 250310001/1 |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75 | 泌乳素测定(PRL) | 250310002/1 | 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76 | 雌二醇测定(E2) | 250310036/1 | 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77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 体(TRAb) | 250310017/1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化学发光 法) | ||||
178 | 促卵泡刺激素测定 (FSH) | 250310004/1 | 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79 |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 测定(ACTH) | 250310006/1 | 血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化学发光 法) | ||||
180 | 地贫基因分型全套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55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A (包括α-地贫基 因缺失分型(SEA,3.7,4.2)、β-地 贫基因分型(17 种 突变)) | |||||||
181 | 地贫基因分型全套 B (包括α-地贫基 因缺失分型(SEA,3.7,4.2)、β-地 贫基因分型(17 种 突变)、α-地中海 贫血点突变)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82 | 肺炎四项(MPIgM/ MP-I gG/CPIgM/ CP-IgG)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83 | 肺炎支原体 抗体二项 (MP-IgM、IgG)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184 | 肝纤四项 (CIV、PCⅢP、LN、HA) | 250305022 | 血清透明质酸酶测定 | ||||
250305020 | 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 | ||||||
250305018 | 血清Ⅳ型胶原测定 | ||||||
250305026 | 人Ⅲ型前胶原肽(PⅢP)测定 | ||||||
185 | 高血压六项 (AT-I(4℃),AT-I (37℃),AT-II,PRA ,ALD,ARR (ALD/PRA))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27 | 血管紧张素Ⅰ测定 | ||||||
250310028 | 血管紧张素Ⅱ测定 | ||||||
250310026 |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 ||||||
186 | 庚型肝炎抗体 IgG 测定 | 250403018 | 庚型肝炎 IgG 抗体测定(Anti-HGVIgG) | ||||
187 | 弓形体 IgM 抗体测 定 (TOX-IgM)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188 | 弓形体 IgG 抗体测 定 (TOX-IgG)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189 | 抗核抗体全套 (ANA、ENA-7、抗双 链 DNA 抗体、抗心 磷脂抗体 (IgA/IgM/IgG)、抗 组蛋白抗体、ANCA)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 疫印迹法) |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
250402006/1 | 抗双链 DNA 测定(抗 dsDNA)(免疫印迹 法) |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56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250402049 | 抗组蛋白抗体(AHA)测定 | ||||||
190 | 呼吸五项(MP-IgM、CP-IgM、RSV-IgM、ADV-IgM、Cox-IgM) | 250403026 | 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1 | 腺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5 | 病毒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91 | 呼吸道病原体谱八 项 (MP-IgM、CP-IgM、PIV-IgM、RSV-IgM、INFA-IgM、 INFB-IgM、LP-IgM、ADV-IgM) | 250403028 | 副流感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42 | 细菌抗体测定 | ||||||
250403026 | 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1 | 腺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92 | 心脑血管个性化用 药指导11基因检测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93 | 阴道微生态免疫荧 光检测 | 270500003 |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70200004 | 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
194 | 儿茶酚胺测定 | 250309005 | 尿儿茶酚胺测定 |
57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 别:
龄:
职 务:年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 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 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58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 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 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 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 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 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 指“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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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所竞分标: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 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60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服务需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 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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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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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 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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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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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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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 疑,质疑事项为:
66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 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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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文本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 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成交折扣率 |
1 | 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 1 项 |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清单及服务价格详见附件。 |
2、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耗材、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售后服务、配送产品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1 年(起至),2、服务地点: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 准的规定。按照国家认可委 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15189)的要求,对影响检测结果的人、机、料、法、环、测的六大关键要素实施监控,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工 作确保检测结果的稳定性。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医生开检验单,组织护士采血,收集检验标本,并对标本来源的合法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样本信息与检验申请单的信息相符。甲方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乙方出具 的检验报告错误或检验报告与患者不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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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按照乙方提供的《诊断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以乙方提 供的最新版本为准)中的要求和规定同乙方进行检验委托服务。
3、甲方负责向病人收费。
4、甲方同意将委托范围内的检验项目交给乙方检验,并按乙方所提供《诊断项目总汇》和《样 本采集手册》(均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内容所列的方法和方式正确填写申请单信息、标 本采集、处理和保存送检样本,并应尽到告知其委托方(如患者)相关检验项目的风险义务。
5、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与乙方工作人员在以下环节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
6、甲方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乙方知悉的关于乙方的经营信息、检验技术信息等一切非公开 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检验申请单后乙方样本未上机检测之前,甲方口头向乙方申请变更检验 内容(如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的,甲方应在口头申请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补充 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原件、传真件或扫描件,乙方按照变更后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及收取检 验服务费;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的时限从乙方收到甲方的口头变更检验项目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的,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时 限可以顺延。
8、甲方委托乙方对大量(100 例以上)体检项目标本和科研项目标本进行检验的,需提前 3 天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否则,乙方出具报告的时间将延长。
9、甲方应配合支持乙方系统与甲方信息系统对接,涉及的具体内容如有必要双方再另行签署 相关协议,甲方保证其使用的系统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0、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以(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或快递等任一形式发送对账单到甲方指定,电话:),甲方指定联系人发生 地址及联系人(甲方联系人:邮箱:
变动时,应主动告知乙方。甲方应在 5 日内以相同形式回复;未回复者,视为甲方确认对账单的 内容。
11、若特殊检验项目涉及需要受检者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应使用乙方的知情同意书模版。若 甲方要求使用非乙方知情同意书模版的,甲方承诺其已使用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向受 检者进行知情同意,否则由甲方承担过错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每个工作日(9:00-17:00)上门收取标本次数不低于一次。
2、甲方按乙方《诊断项目总汇》、《采样手册》(包括其修改版,作为附件并视为本协议不 可分割的一个部分)上所述各项目的要求,包括样品的状态、数量及检验方法的说明,进行采集 样本,并应将病人的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特殊要求在申请单上填明。甲方如果不按乙方要求取样的,乙方可以拒收及要求甲方重新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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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因乙方原因 导致检验报告错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可将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乙方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结 果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及以外的任何 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但受检者及其授权代理人查询、咨询其检验项目事宜的除外。
6、乙方如需召回检验报告的,可通过电话、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当面告知等任一方式通 知甲方召回检验报告,并通过上述形式提供新的检验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最新检验报告单后及时 变更检验报告内容,并告知受检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短信、邮箱等任 一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的联系方式并确认甲方已收到信息(甲方联系人:,联系电 话:,邮箱:)即完成通知义务,甲方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
师。甲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 后的方式执行。
天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接到书面变更通知后,按变更
8、剩余标本(如有)由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保存、处置,甲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 的,应在标本保存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无异议。
9、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车辆必须具有有效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第五条 咨询及培训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咨询及 培训服务。
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咨询及培训。咨询及培训时间、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检验,产生的检验费按月据实结算,乙方开具全额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根据发票支付费用。
2、结算方式:按最终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送检数量进行服务费结算。
3、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检验申请单,按本协议约定统计检验费用总额后,按照甲方名称作为 开票抬头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需在《发票签收回执》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甲 方对发票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该异议;未在上述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无误,甲方应按发票金额付款。甲方在开票日 期后 30 日内将检验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检验费用支付时间以账款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内将检验费用汇入乙 方指定账户的,乙方有权中止标本检验服务,因乙方中止服务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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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业务往来,原则上以对公账号为准。
6、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应当积极对账,甲乙双方有权周期性或特殊事项下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 对检验服务项目进行审计,各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无
第八条 廉洁条款
1、甲乙双方通力合作共同禁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私自收费、私自送检等任何方式,实施损害双方或任一方权益的 行为。
3、任一方工作人员要求对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对方必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所属方 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4、双方设定专线接受投诉,双方的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行贿或受贿累计额较大,构成违法 犯罪的。
税费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 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 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 5%。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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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 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成交通知书;
2、竞标报价表;
3、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
4、技术服务方案;
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
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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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竞标报价明细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清单服务价格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广西物价编码名称 | 服务价(元) | 备注 | ||
1 | 微量元素六项 (Fe、Mg、Ca、Cu、Zn、Pb)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Mg) | ||||
2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Cu) | |||||
3 | 250304013 | 微量元素测定(Zn) | |||||
4 | 250304007 | 铁测定 | |||||
5 | 250304004 | 钙测定 | |||||
6 | 250304009 | 全血铅测定 | |||||
7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 检测(CCP) | 250402041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 CCP)测定 | ||||
8 | HPV 23 分型 | 250403066 | 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 | ||||
9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 术(TCT) | 270800004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 | ||||
10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 断(小标本) | 270300005-2 | 小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
11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12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13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14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 断(中标本) | 270300005-1 | 中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
15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16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17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18 |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 断(大标本) | 270300005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 ||||
19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0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1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22 | 全器官大切片检查 与诊断 | 270300010 | 全器官大切片检査与诊断 | ||||
23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4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5 | 270300005/1 | 大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每增加一个蜡 块加收) | |||||
26 |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 与诊断 | 270300001 |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 ||||
27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8 | 270800005 | 病理大体标本摄影 | |||||
29 | 丙型肝炎 RNA 测定 (HCV-RNA)定量 | 250403013 | 丙型肝炎 RNA 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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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30 | 乙型肝炎 DNA 测定 (HBV-DNA)定量 | 250403003 | 乙型肝炎 DNA 测定 | ||||
31 | 超敏 HBV-DNA 定量 | 250403082 | 高敏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 检测 | ||||
32 | 抗苗勒氏管激素(AMH) | 250310062 | 抗缪勒氏管激素检测(电化学发光法) | ||||
33 | 肝吸虫 IgG 抗体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34 | 甲型肝炎病毒抗体 二项 (HAV-IgM, HAV-IgG) | 250403001 |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 | ||||
35 | 250403001 |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 | |||||
36 | HLA-B27-DNA | 250203068/2 | 人类白细胞抗原 B27 测定 (HLA-B27)(基因检测法) | ||||
37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 原测定 (T-PSA) | 250404005/1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化学 发光法) | ||||
38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 抗原测定 (F-PSA) | 250404006/1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化 学发光法) | ||||
39 | 戊型肝炎抗体二项(HEV-IgM,HEV-Ig G) | 250403017 |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 ||||
40 | 250403017 |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 |||||
41 | 类风湿三项 (RF、ASO、hs-CRP) | 250403043 | 抗链球菌溶血素 O 测定(ASO) | ||||
42 | 250402035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 |||||
43 | 250301017 | 超敏 C 反应蛋白测定 | |||||
44 | 免球三项测定 (IgA、IgG、IgM)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5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6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7 | 免球三项及补体测 定(IgA、IgG、IgM、C3、C4)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8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49 | 250401023 | 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 | |||||
50 | 250401020-5 | 单项补体测定(C3) | |||||
51 | 250401020-6 | 单项补体测定(C4) | |||||
52 | 贫血三项 (FOL、VB12、FER) | 250309003 | 叶酸测定 | ||||
53 | 250309012 | 维生素 B12 测定 | |||||
54 | 250404015 | 铁蛋白测定 | |||||
55 | 不孕不育抗体七项(EmAb、ACA、 AsAb、AoAb、 AhcgAb、AZP、ATA)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56 | 250402022 | 抗卵巢抗体测定 | |||||
57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58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59 | CGGA1000/2504 02057 | 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 测定 | |||||
60 | CGFP1000/2504 | 抗透明带抗体测定 |
74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02058 | |||||||
61 | 250403090 | 抗滋养层细胞膜抗体检测(酶联免疫 法) | |||||
62 | 风湿 11 项(ENA-7、RF、CCP、ANA、AKA)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 疫印迹法) | ||||
63 | 250402035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 |||||
64 | 250402041a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 CCP)测定(电化 学发光法) | |||||
65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66 | 250402038 | 抗角蛋白抗体(AKA)测定 | |||||
67 |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 体四项(AMA-M2、SLA/LP、LC-1、 LKM-1) | 250402007 |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免疫印迹法) | ||||
68 | 250402046 | 抗肝细胞溶质抗原 I 型抗体测定 (LC-1) | |||||
69 | 250402039 |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 (SLA/LP)测定 | |||||
70 | 250402040 | 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KM)测定 | |||||
71 | EB 病毒(EB-DNA)定 量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72 | 高血压四项 I (AT-I,AT-II,PRA ,ALD) | 250310027 | 血管紧张素Ⅰ测定 | ||||
73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74 | 250310028 | 血管紧张素Ⅱ测定 | |||||
75 | 250310026 |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 |||||
76 | 糖尿病三项 (INS,C-P,INSAb) | 250310039/1 | 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41/1 | 血清 C 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402026 | 抗胰岛素抗体测定 | ||||||
77 | 丙肝超敏 RNA 测定(HCV-RNA)定量 | 250403083 | 高敏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模成定量检测 项目 | ||||
78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 诊断 | 270500002/BEB A0001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全自动独立温 控塑造膜法) | ||||
79 | 抗可提取抗原抗体 谱(ENA-7)(包含 nRNP/Sm、Sm、SSA、SSB、Ro52、JO-1、SCL-70)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 疫印迹法) | ||||
80 | 全段甲状旁腺激素 测定(PTH) | 250310009/1 | 甲状旁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81 | 铁三项 | 250301007 |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 | ||||
250304007 | 铁测定 | ||||||
250304008 | 血清总铁结合力测定 | ||||||
82 | 吸入物过敏原筛查 总 IgE;:吸入物变 应原筛查:尘螨组 合(屋尘螨/粉尘 | 250405001 | 总 IgE 测定 | ||||
250405002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4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75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螨)、屋尘、蟑螂、猫毛、狗上皮、霉 菌组合(点青霉/分 枝孢霉/烟曲霉/交 链孢霉)、树组合(柳树/杨树/榆 树)、律草、普通 豚草、艾蒿、交叉 反应参数 | |||||||
83 | 过敏原综合组 总 IgE;:吸入物变 应原筛查:尘螨组 合(屋尘螨/粉尘 螨)、屋尘、蟑螂、猫毛、狗上皮、霉 菌组合(点青霉/分 枝孢霉/烟曲霉/交 链孢霉)、树组合(柳树/杨树/榆 树)、律草、普通 豚草、艾蒿;食入 物变应原筛查:鸡 蛋白、牛奶、花生、黄豆、蟹、虾、海 鱼组合(鳕鱼/龙虾 /扇贝)、牛肉、羊 肉、交叉反应参数 | 250405001 | 总 IgE 测定 | ||||
250405002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4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3 | 食入物变应原筛查 | ||||||
250405005 | 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筛查 | ||||||
84 | 食物不耐受14项检 测(牛奶、鸡肉、鳕鱼、玉米、蟹、蛋清/蛋黄、蘑菇、牛肉、猪肉、大麦、虾、大豆、西红柿、小麦) | 250405005 | 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筛查 | ||||
85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 IgM 抗体测定 (HSVI-IgM)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86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 IgG 抗体测定 (HSVI-IgG)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87 | 单纯疱疹病毒II型 IgM 抗体测定 (HSVII-IgM)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88 | 单纯疱疹病毒II型 | 250403024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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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IgG 抗体测定 (HSVII-IgG) | |||||||
89 | 乙肝三系定量(五 项)(HBsAg、HBsAb、HBeAg、HBeAb、 HBcAb) | 250403004/2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化学 发光法) | ||||
250403005/1 |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定 量) | ||||||
250403006/1 | 乙型肝炎 e 抗原测定(HBeAg)(定量) | ||||||
250403007/1 | 乙型肝炎 e 抗体测定(Anti-HBe)(定 量) | ||||||
250403009 |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 ||||||
90 | 结核杆菌抗体测定 (TB-Ab) | 250403042 | 细菌抗体测定 | ||||
91 | 解脲支原体 (UU-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2 | 抗精子抗体定性测 定(AS-Ab)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93 | 抗子宫内膜总抗体 测定(EMAb)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94 | 淋球菌(NG-DNA)定 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5 | 巨细胞病毒 (CMV-DNA)DNA 定 量测定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6 | 新筛/尿液有机酸 检测 | 250309007/2 | 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色谱法) | ||||
97 | 曲霉菌半乳甘露聚 糖(GM 试验) | 250501042 | 半乳甘露聚糖检测 | ||||
98 | 沙眼衣原体 (CT-DNA)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99 | 性病三项 (NG/CT/UU-DNA)定 性 | 250403065 | 各类痛原体 DNA 测定 | ||||
100 | 串联质谱遗传代谢 病检测 | 250309007/2 | 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色谱法) | ||||
101 | 乙肝病毒 P 区耐药 物基因测序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02 | 丙肝病毒基因分型 | 250403072 | 乙型肝炎病毒(HBV)基因分型 | ||||
103 | 丙戊酸 | 250309005 |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 ||||
104 | 甲氨碟呤药物浓度 (MTX) | 250309005 |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 ||||
105 | 鳞癌细胞抗原 (SCC) | 250404012/1 |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化学 发光法) | ||||
106 | 糖链抗原 50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77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CA50) | |||||||
107 | 糖链抗原 125 (CA125)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08 | 糖链抗原 153 (CA153)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09 | 糖链抗原 199 (CA199)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10 | 糖链抗原 CA72-4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11 | 生长激素(GH) | 250310003/1 | 血清生长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12 | 降钙素原(PCT) | 250310054 | 降钙素原检测(电化学发光法) | ||||
113 | 结核杆菌(TB-DNA) 定性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114 | 结核感染 T 细胞检 测(TB-IGRA) | 250403088 | 结核分歧杆菌特异性 T 细胞检测(酶联 免疫法) | ||||
115 | 抗心磷脂抗体 (IgA/G/M)测定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116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 抗体二项 (P-ANCA,C-ANCA)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
117 |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 体测定(TPPA) | 250403053 |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 | ||||
118 | 甲苯胺红梅毒血清 学试验定性 (TRUST) | 250403055 |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 ||||
119 | 附睾蛋白 4(HE4) | 250404027 | 人附睾分泌蛋白(HE4)测定 | ||||
120 | 醛固酮测定(ALD)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21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HbA1C) | 250302003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 ||||
122 | 单纯疱疹病毒 I 型(HSV-I-DNA)定性 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123 | 单纯疱疹病毒Ⅱ型 (HSVⅡ-DNA)定性 检测 | 250403065 | 各类病原体 DNA 测定 | ||||
124 | 骨型碱性磷酸酶测 定 | 250305013/1 | 血清骨型碱性磷酸酶质量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25 | 结核分枝杆菌鉴定 及 利福平耐药基因检 测 (Xpert MTB/RIF)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26 | C 反应蛋白(CRP) | 250401025 | C—反应蛋白测定(CRP) | ||||
127 | 血浆 D-二聚体测定 | 250203066/1 | 血浆 D-二聚体测定(D-Dimer)(各种免 |
78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D-Dimer) | 疫学方法) | ||||||
128 | 叶酸代谢基因 | 270700004 | 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基因检测 | ||||
129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 (HDV-IgM) | 250403015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DV) | ||||
130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 (HDV-IgG) | 250403015 | 丁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DV) | ||||
131 | 25-羟基维生素D三 项(总 VD/D2/D3) | 250309001/2 | 25 羟维生素 D 测定(色谱法) | ||||
132 |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 查(男)(AFP、CEA、FER、CA125、 CA19-9、T-PSA)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2/2 | 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5/1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化学 发光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01008/1 | 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33 |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 查(女)(AFP、CEA、FER、CA125、 CA15-3、CA19-9)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2/2 | 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01008/1 | 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硫酸脱氢表雄酮(DHEA-S) | 250310022/1 | 血清脱氢表雄酮及硫酸酯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34 | 尿本周氏蛋白电泳 | 250301005 | 免疫固定电泳 | ||||
135 | 尿蛋白电泳分析 | 250307010 | 尿蛋白电泳分 析 | ||||
136 |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u-TP/24h) | 250102006/2 | 尿蛋白定量(免疫比浊法) | ||||
137 | 唐氏综合征Ⅱ期 (AFP、游离β -HCG、 UE3)(三联标记物) | 250700010 | 唐氏综合症筛查 | ||||
138 | 糖类抗原 50(CA50)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39 | 铜蓝蛋白测定 (CER) | 250401028 | 铜蓝蛋白测定 | ||||
140 | 胸苷激酶 1(TK1) | 250203081 | 胸苷激酶 1(TK1)细胞周期分析 | ||||
141 | 血培养(需氧)+药 敏试验 | 250501011/1 | 血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 | ||||
250502002 | 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 | ||||||
142 | 血培养(厌氧菌)+ 药敏试验 | 250501011/1 | 血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 | ||||
250502002 | 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 | ||||||
143 | 胰岛素抗体(INS-Ab) | 250402026 | 抗胰岛素抗体 测定 | ||||
144 | 乙肝病毒基因分型 测定 | 250403072 | 乙型肝炎病毒 (HBV)基因分型 | ||||
145 | 真菌(1,3)-β-D 葡聚糖定量(G 试 验) | 250501040 | 真菌 D 葡聚糖检测 |
79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146 | 肿瘤坏死因子α TNF-α | 250404013/1 | 肿瘤坏死因子测定(TNF)(化学发光法) | ||||
147 |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 体 7 项(AMA-M2、SLA/LP、LC-1、 LKM-1、抗线粒体抗 体、抗核抗体、抗 平滑肌抗体) | 250402007/1 |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免疫印迹法) | ||||
250402039 |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 (SLA/LP)测定 | ||||||
250402040 | 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KM)测定 | ||||||
250402046 | 抗肝细胞溶质抗原 I 型抗体测定 (LC-1) |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250402014 | 抗组织细胞抗体测定 | ||||||
148 | 17α-羟孕酮测定 | 250310033/1 | 17α羟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49 | B 型链球菌培养与 鉴定+药敏实验 | 250503014/CJC R9000 | B 族链球菌检测 | ||||
150 | 血红蛋白成分分析 | 250202008 | 红细胞孵育渗透脆性试验 | ||||
250101015-1/2 | 全血细胞计数+五分类 | ||||||
250202026/1 | 血红蛋白电泳(仪器法) | ||||||
250202030 | 血红蛋白 H 包涵体检测 | ||||||
151 | β2 糖蛋白 1 抗体(β2-GP1-Ab) | 250402042 | 抗β2-糖蛋白 1 抗体测定 | ||||
152 | β2 微球蛋白测定 (β2-MG) | 250301014/1 | β2 微球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53 |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 素β亚单位测定 (β-HCG) | 250310038/1 | 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54 | 癌胚抗原(CEA)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155 | 丙型肝炎抗体 (HCV-Ab)测定 | 250403014 |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 (Anti-HCV) | ||||
156 | 血清胃功能检测套 餐(PGI、PGII、PGI/PGII、G-17) | 250401034 | 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 | ||||
250401035 | 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 | ||||||
250310057 | 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 | ||||||
157 | 肿瘤四项 (AFP、CEA、CA50、TSGF) | 250404001/1 | 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02/1 | 甲胎蛋白测定(AFP)(各种免疫学方法) | ||||||
250404011/1 | 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404017 | 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 | ||||||
158 | 性激素检测六项 (FSH、LH、P、PRL、T、E2) | 250310004/1 | 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05/1 | 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6/1 | 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7/1 | 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30/1 | 睾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02/1 | 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59 | 血管炎四项(ANCA、PR3、MPO、ACA)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
160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161 | 无机磷测定 | 250304005 | 无机磷测定 |
80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162 |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 | 250301005 | 免疫固定电泳 | ||||
163 | 胰岛素释放试验五 项(0h、0.5h、1h、2h、3h) | 250310039/1 | 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64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 (IGF-1) | 250404028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Ⅰ测定 | ||||
165 |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 测 | 250700018 |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 | ||||
166 | 优生十项定性 (TOX-IgG 、 TOX-IgM、RV-IgG 、RV-IgM、CMV-IgG 、CMV-IgM、 HSVI-IgG 、 HSVI-IgM、 HSVII-IgG 、 HSVII-IgM)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250403021 | 风疹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22 | 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23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
167 | 幽门螺旋杆菌抗体 谱(IgG) | 250501022/1 | 幽门螺杆菌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 仪) | ||||
168 | 总甲状腺素(T4)测 定 | 250310010/1 | 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69 | 三碘甲状原氨酸 (T3)测定 | 250310011/1 | 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化学发 光法) | ||||
170 | 转铁蛋白 | 250301007 |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 | ||||
171 | 补体测定(C3、C4) | 250401020-5 | 单项补体测定(C3) | ||||
250401020-6 | 单项补体测定(C4) | ||||||
172 | 不孕不育抗体五 项(EmAb、ACA、AsAb、AoAb、 AhcgAb)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250402022 | 抗卵巢抗体测定 | ||||||
250402023 | 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 | ||||||
250402024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
CGGA1000/2504 02057 | 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 测定 | ||||||
173 | 细针穿刺细胞学检 查与诊断 | 270200003 | 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
174 | 血清促甲状腺素(TSH) | 250310001/1 |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75 | 泌乳素测定(PRL) | 250310002/1 | 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76 | 雌二醇测定(E2) | 250310036/1 | 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 | ||||
177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 体(TRAb) | 250310017/1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化学发光 法) | ||||
178 | 促卵泡刺激素测定 (FSH) | 250310004/1 | 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 |
81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179 |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 测定(ACTH) | 250310006/1 | 血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化学发光 法) | ||||
180 | 地贫基因分型全套 A (包括α-地贫基 因缺失分型(SEA,3.7,4.2)、β-地 贫基因分型(17 种 突变))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81 | 地贫基因分型全套 B (包括α-地贫基 因缺失分型(SEA,3.7,4.2)、β-地 贫基因分型(17 种 突变)、α-地中海 贫血点突变)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82 | 肺炎四项(MPIgM/ MP-I gG/CPIgM/ CP-IgG)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83 | 肺炎支原体 抗体二项 (MP-IgM、IgG)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184 | 肝纤四项 (CIV、PCⅢP、LN、HA) | 250305022 | 血清透明质酸酶测定 | ||||
250305020 | 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 | ||||||
250305018 | 血清Ⅳ型胶原测定 | ||||||
250305026 | 人Ⅲ型前胶原肽(PⅢP)测定 | ||||||
185 | 高血压六项 (AT-I(4℃),AT-I (37℃),AT-II,PRA ,ALD,ARR (ALD/PRA)) | 250310023/1 | 醛固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
250310027 | 血管紧张素Ⅰ测定 | ||||||
250310028 | 血管紧张素Ⅱ测定 | ||||||
250310026 |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 ||||||
186 | 庚型肝炎抗体 IgG 测定 | 250403018 | 庚型肝炎 IgG 抗体测定(Anti-HGVIgG) | ||||
187 | 弓形体 IgM 抗体测 定 (TOX-IgM)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188 | 弓形体 IgG 抗体测 定 (TOX-IgG) | 250403020 | 弓形体抗体测定 | ||||
189 | 抗核抗体全套 (ANA、ENA-7、抗双 链 DNA 抗体、抗心 磷脂抗体 | 250402002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
250402003/1 | 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 ENA 抗体)(免 疫印迹法) | ||||||
250402005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
82
项目名称:2023 年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YZLFC2023-C3-003-FCQT-1
(IgA/IgM/IgG)、抗 组蛋白抗体、ANCA) | 250402006/1 | 抗双链 DNA 测定(抗 dsDNA)(免疫印迹 法) | |||||
250402016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
250402049 | 抗组蛋白抗体(AHA)测定 | ||||||
190 | 呼吸五项(MP-IgM、CP-IgM、RSV-IgM、ADV-IgM、Cox-IgM) | 250403026 | 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1 | 腺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5 | 病毒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91 | 呼吸道病原体谱八 项 (MP-IgM、CP-IgM、PIV-IgM、RSV-IgM、INFA-IgM、 INFB-IgM、LP-IgM、ADV-IgM) | 250403028 | 副流感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42 | 细菌抗体测定 | ||||||
250403026 | 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31 | 腺病毒抗体测定 | ||||||
250403050 | 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 | ||||||
250403076 | 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 ||||||
192 | 心脑血管个性化用 药指导11基因检测 | 270700003 |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 ||||
193 | 阴道微生态免疫荧 光检测 | 270500003 |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 ||||
270800006 | 显微摄影术 | ||||||
270200004 | 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 ||||||
194 | 儿茶酚胺测定 | 250309005 | 尿儿茶酚胺测定 |
8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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