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施工总承包
现场技术培训房屋建筑工程桥墩基础悬臂式挡土墙隧道泵房市政道路及轨道甲购材料安装虹吸雨水试验砌体结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行李管廊钢箱梁民航弱电扩建工程余泥渣土运输隧道排水重力排水管排放芳白城际人防结构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过境旅客住宿地下工程幕墙工程综合配套工程暂估价工程售后服务东南及西南指廊延长段地下结构旅客停车楼综合交通中心园林绿化调试沟通协调施工总承包管理行李通道制冷机房轨道夹层工程隧道软基处理招标答疑BIM模型创建会议培训商业零售驻楼单位自建项目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BIM计量支付轨道站厅钢结构市政工程高铁城际相关设备用房T3航站楼机电专业工程配套餐饮施工BIM应用主体混凝土T3出港高架桥机电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咨询贮运道路广场智能建造照明预埋管道施工详图深化设计轨道共建区内容BIM模型合模路侧石制安T3楼前下穿隧道工程地上工程服务管理用房水泵房施工图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给排水配套构筑物预应力砼连续梁设备管廊中高档过夜用房休闲健身引道结构芳白城际非付费区和付费区甲购设备材料H1及H24轴桥台结构虹吸排水管挡土墙结构旅客服务发电机房二次装修电动排烟工程量清单中档过夜用房材料采购铺装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验收样板制作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隧道抗浮桩道面石材防撞柱冷却塔结构防雷屋面采光顶配合服务室外配套工程产品维护防空地下室民航设备招标代理服务绿化工程场地管理保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425-00743
预算金额2922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0425-00743 截止日期:2023年05月23日 10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老工 联系人电话:020-3606304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已获得立项批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施工总承包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19-000052-56-01-00174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2301-440100-04-01-943708(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老工           联系电话: 020-3606304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梁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66358315、6635831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606920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大楼7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侧
四、项目概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包含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项目与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其中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业主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1、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项目
1.1 综合交通中心:主要功能为三号航站楼进出港的旅客与地面各种交通工具(城轨、地铁、高铁、大巴及私家车)换乘的场所。到港旅客通过南北向人行通道,可进入交通中心换乘私家车、网约车和租赁汽车。地下可换乘城际、地铁及高铁,继续向南可平层到达旅客过夜用房。交通中心地下1层,层高10.75米,地上2层,层高6.0-7.5米,建筑高度约23.77米,建筑面积62983平方米。
1.2 停车楼:主要功能为两座单元式旅客停车楼,为多层特大型汽车库,地上3层,层高3.8米,地下2层,层高4.0-6.5米,与交通中心合建,建筑高度约15.80米。停车楼面积共为182443平方米,提供2776个车位。主要供旅客停车、酒店和网约车及租赁汽车停车使用。防空地下室位于停车楼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第二航站区制冷机房及发电机房共享设于停车楼地下层。
1.3 与轨道共建区域内容:轨道站厅建筑面积为51623㎡,局部设夹层。基本功能为:广河高铁及广珠(澳)高铁候车厅和出站厅。芳白城际非付费区和付费区。高铁城际相关设备用房等(不含北厅)。
1.4 行李通道:(接至T3主楼往南延伸的地下行李通道约28米处),本次招标长度约为227m,净宽10m-30m,面积约3892.56㎡,管廊高度约为2.5m-4.5m。
1.5 下穿隧道:总长365.7m,包含221.9m敞口段以及143.8m闭口段。隧道为单向三车道,总宽为14.1m-18.3m。楼前下穿隧道西侧终点设置长度为11.5m的悬臂式挡土墙,总宽2.5m。本次实施内容:楼前下穿隧道主体结构(不包含隧道抗浮桩)、隧道泵房结构、隧道软基处理、挡土墙结构、隧道排水、铺装及照明预埋管道等附属结构。
1.6 出港高架桥:总长883.112米,桥型及跨径组合为:第一联25.2+30.3+36.9+25.2=117.6m预应力砼连续梁+第二联28.51+48.796+55.436+34.944=167.686m钢箱梁+第三联32.033+46.65=78.683m预应力砼连续梁+第四联48.3+50.85+48.3=147.45m预应力砼连续梁+第五联46.65+32.095=78.745m预应力砼连续梁+第六联45.887+56.471+44.465+28.525=175.348m钢箱梁+第七联25.2+36.9+30.3+25.2=117.6m预应力砼连续梁=883.112m。其中出港高架中段约240.75米范围为单向9车道断面,桥宽49.0m,起终点为单向三车道断面,桥宽12.5m。西侧终点位置为连接私家车停车楼,于端部设置私家车专用车道,桥宽7.5m。出港高架桥引桥两侧设置引道,西侧引道长度约88.438m,东侧引道长度约101.252m。本次实施内容:出港高架桥的上部结构、桥墩(不含H17-2桥墩)、H1及H24轴桥台结构、引道结构、排水、铺装及照明预埋管道等附属结构。
1.7 T3东南及西南指廊延长段地下结构:南指廊远期首层结构建设在轨道隧道上方,通过转换板的形式将远期结构荷载传给轨道结构。本期实施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m2,其中管廊面积1900m2,首层面积4100m2。
2、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
本项目属于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的综合交通中心(GTC)上盖建筑,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的必要配套旅客服务项目,用于提升扩建后配套设施保障能力,其主要功能为过境旅客住宿,并提供就餐、休闲、购物等配套服务功能。项目定位为中高档过夜用房和中档过夜用房综合体,与综合交通中心一体化建设的上盖建筑。本项目建筑用地面积13137.00平方米(和交通中心及停车楼共用场地,包含旅客过夜用房首层基底面积及室外专用道路、广场),总建筑面积60540.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和工期
1、招标内容及范围:
1.1.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招标范围:
(1)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含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标人须按招标相关图纸与规范的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心及停车楼(含幕墙、屋面采光顶、钢结构、虹吸排水管)、出港高架桥(含道面石材及沥青摊铺、防撞柱及路侧石制安、重力排水管)、楼前下穿隧道(含道面石材及沥青摊铺、路侧石制安、水泵房)、行李管廊、T3东南及西南指廊延长段地下结构、停车楼出入口广场配套构筑物、冷却塔结构(含幕墙)等项目的施工详图深化设计(按设计要求有需要深化设计的内容,深化设计图需省设计院审核确认),试验、材料采购、样板制作、贮运、安装(调试)、管理、产品维护、验收、保修、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培训等工作。
(2)中标人须负责本项目场地区域内的各专业总承包管理工作(含关联单位、驻楼单位自建项目)以及与其他项目总承包单位(含T3航站楼、市政道路及轨道项目)沟通协调等工作,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建筑、结构、钢结构、屋面、幕墙、装修、市政、园林绿化、机电、弱电、民航设备、甲购材料及设备、旅客过夜用房、与轨道共建区内容等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另外,交通中心及停车楼项目与T3航站楼之间的衔接区域的场地管理由本项目中标人牵头负责总承包管理工作。
(3)深化设计BIM模型创建、各专业项目BIM模型合模及施工总承包智能建造工作。
(4)本项目装修及机电专业工程由发包人、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
1.2.配套旅客过夜用房招标范围:
(1)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含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任务、施工总承包管理、智能建造工作、配合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标人须按招标相关图纸与规范的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立项范围内的旅客过夜用房及其配套餐饮、休闲健身、商业零售、会议培训等功能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含道路广场、给排水、绿化工程)等项目的施工详图深化设计(按设计要求有需要深化设计的内容,深化设计图需设计单位审核确认),试验、材料采购、样板制作、贮运、安装(调试)、管理、产品维护、验收、保修、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培训等工作。
中标人须负责本项目场地区域内的各专业总承包管理工作(含关联单位、驻楼单位自建项目)以及与其他项目总承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T3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市政道路及轨道项目等)沟通协调等工作,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建筑、结构、钢结构、屋面、幕墙、装修、市政、园林绿化、机电、弱电、甲购材料及设备等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另外,本项目与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项目之间衔接区域的场地管理由本项目中标人牵头负责总承包管理工作。
(2)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施工总承包(配套旅客过夜用房)智能建造工作要求》完成深化设计BIM模型创建、各专业项目BIM模型合模及施工总承包智能建造工作。
(3)本项目装修及机电专业工程由发包人、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
1.3 智能建造工作范围
(1)承包人在本项目中的智能建造工作范围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及内容一致,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收设计BIM模型,创建承包范围内的深化设计BIM模型,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交付竣工BIM模型;依据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BIM应用和合同约定的BIM计量支付工作。
(2)总承包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审核并管理由其与发包人联合发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如机电、弱电、装修、园林绿化等专业)的深化设计BIM模型,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和交付竣工BIM模型,并负责对BIM模型进行整合,形成总承包范围内的全专业BIM模型。
(3)对发包人其它的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购设备材料、民航弱电施工等专业,承包人负责协调及管理上述专业的深化设计BIM模型,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和交付竣工BIM模型,并负责对BIM模型进行整合,形成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施工总承包全专业BIM模型,交付竣工BIM模型。
(4)对白云机场股份公司及其关联单位、驻楼单位的发包范围,承包人负责协调及管理股份公司及其关联单位、驻楼单位发包的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装修/安装等专业的深化设计BIM模型,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和交付竣工BIM模型,并负责对BIM模型进行整合,形成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综合体项目总承包全专业BIM模型,交付竣工BIM模型。
(5)其他内容详见智能建造工作要求。
(具体详见技术条件、智能建造工作要求、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总最高投标限价2,649,631,591.1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5,163,335.17元、暂列金额103,495,131.35 元、暂估价1,140,674,228.79元、工程优质费800万元);其中:
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178,450,976.96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125,877.03元、暂列金额 94,675,377.11 元、暂估价848,454,228.79元、工程优质费 500万元);
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71,180,614.1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037,458.14元、暂列金额 8,819,754.24 元、暂估价292,220,000.00元、工程优质费300万元)。
本项目除设置总价招标控制价外,同时设置单项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详见下表:
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项目: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招标控制价金额(元)


合计总价

2178450976.96

1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综合体-地下工程

582570944.90

2

综合交通中心-地上工程

77924780.44

3

停车楼-地上工程

146593409.12

4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综合体-设备管廊

17900315.19

5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综合体-幕墙工程

78295050.22

6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综合体-机电工程(电动排烟、防雷、虹吸雨水)

3634550.76

7

T3出港高架桥工程

274594183.36

8

T3楼前下穿隧道工程

47803909.26

9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周边市政配套工程

31084678.93

10

T3航站楼西南指廊、东南指廊延长段工程

52157199.08

11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轨道夹层工程(轨道独立投资项目)

6566178.16

12

芳白城际人防结构工程(轨道独立投资项目)

10871548.75

13

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综合配套工程暂估价工程

848454228.79

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合计总价

471180614.18

1

配套旅客过夜用房-建筑工程

146320598.38

2

配套旅客过夜用房-幕墙工程

32640015.80

3

配套旅客过夜用房-暂估价

292220000.00

 
4、工期:
(1)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等配套工程工期:
施工深化设计BIM模型与主体混凝土、砌体结构、钢结构、幕墙等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为490日历天,计划于2023年5月30日开始施工深化设计BIM模型创建,2023年8月30日完成深化设计BIM模型并完成审核手续。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竣工(其中,高架桥主体结构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实际完成时间存在比计划时间提前的可能,具体时间计划安排需结合T3航站楼整体计划及现场实际交通条件需求确定)。总承包管理工期预计为886日历天(包含总承包自己的深化设计模型创建和施工内容的工期)。
(2)配套旅客过夜用房工期:
本招标工程的工期暂定为886日历天,计划于2023年5月30日开始施工深化设计BIM模型创建,2023年6月30日完成深化设计BIM模型并完成审核手续,2023年6月30日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2025年9月30日竣工(具体完工时间根据轨道交通工程和综合交通中心场地移交时间同步调整)。
(详见技术条件与智能建造工作要求)。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政府资本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3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0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23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附件三《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拟投入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工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建设单位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相关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的业绩。)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四)。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的单位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五)。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304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详见招标人相关制度)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称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


指挥长



2


项目副经理



3


项目技术总工程师



4


商务经理(造价负责人)



5


质量经理(质量负责人)



6


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



7


分项项目经理



8


分项项目副经理



9


分项项目技术总工程师



10


分项商务经理



11


分项质量经理



12


分项安全经理



13


分项装饰装修负责人



14


分项机电负责人



15


管理部经理



16


管理部副经理



17


管理部安全经理



18


管理部专业工程师



19


管理部安全工程师



20


管理部预算工程师



21


……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岗位及人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

附件三
 
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有造假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招标人不予退还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年      月       
 
附件四
 
联合体工作协议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的单位为主办方,承接市政工程的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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