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水东扩及置换(经开区段)水厂和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洋0311-869688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水东扩及置换(经开区段)水厂和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水东扩及置换(经开区段)水厂和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邯经审批字【2023】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江水东扩及置换(经开区段)水厂和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新建配水管网主干管72579米,新建配水管网支线91495米,整改村内给水管网319679米,覆盖经开区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尚璧镇共96个村庄及东部工业区、滏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两个园区;
2.1.4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成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参加投标;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也不得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2 08:30:00至 2023-04-17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水东扩及置换(经开区段)水厂和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水东扩及置换(经开区段)水厂和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邯经审批字【2023】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江水东扩及置换(经开区段)水厂和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新建配水管网主干管72579米,新建配水管网支线91495米,整改村内给水管网319679米,覆盖经开区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尚璧镇共96个村庄及东部工业区、滏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两个园区;
2.1.4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成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参加投标;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也不得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2 08:30:00至 2023-04-17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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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7号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王洋 |
电话: | 0310-8066944 | 电话: | 0311-869688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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