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11省道金宝特大桥建设项目生态补偿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rxzx-2024139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514-80369612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0920950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11省道金宝特大桥建设项目生 态补偿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RXZX-202413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11省道金宝特大桥建设项目生态补 偿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11省道金宝特大桥建设项目生态补偿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本项目分为2个 标段,其中:标段一:放流2万斤鳊,规格7厘米以上;标段二:放流28万尾花鲷,规格8 厘米以上。本项目按先标段一、后标段二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得 兼中。本项目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放流2万斤鳊; (002)放流28万尾花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放流2万斤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 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 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入公章) 1.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苗种繁育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投包苗种必须包含在内)(提供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提供所投包苗种为自行培育原种或从省级以上原(良)种场引种的本地原种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 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 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投标开始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4.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入是否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 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002 放流28万尾花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 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 又绂纵、宄绂忱收、仕云木悍页歪田徒共让男们什。丿 1.5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苗种繁育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投包苗种必须包含在内)(提供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提供所投包苗种为自行培育原种或从省级以上原(良)种场引种的本地原种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 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 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投标开始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4.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 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邮箱获取 格式),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 话 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 封旦友邮什纵电咱状尔八驻饥构以佣叭疋亩驭刊。丌协彐口义^ \六丛问乡川仅孙佣叭囚/ 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 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售价:300元/标段,确认参加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 商悉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七、其他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 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 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14-803696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仁信丁程管理右限八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13092095037 电子邮件: zc@yzrxg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于2024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的采购 编号为YZRXZX-2024139 号的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11省道金宝特 大桥建设项目生态补偿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邮编
单位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
所投标段号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 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 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 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 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已响应参加采购活动,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正常开标等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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