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基于证据支持的健康信息传播系统(二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8.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t2024fg/193
预算金额68.9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毛老师010-523286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福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基于证据支持的健康信息传播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2024FG/193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基于证据支持的健康信息传播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人遴选1家合格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基于证据支持的健康信息传播系统建设等相关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2.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7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李福娟
电 话:010-62278948-626
传 真:010-62263479
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1.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8.2 节能环保要求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3号
联系方式:毛老师 010-52328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联系方式:李福娟,010-62278948-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平、兰少光
电 话: 010-62278948-605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基于证据支持的健康信息传播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2024FG/193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基于证据支持的健康信息传播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人遴选1家合格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基于证据支持的健康信息传播系统建设等相关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2.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7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李福娟
电 话:010-62278948-626
传 真:010-62263479
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1.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8.2 节能环保要求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3号
联系方式:毛老师 010-52328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联系方式:李福娟,010-62278948-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平、兰少光
电 话: 010-6227894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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