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知*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燃料电池牵引车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通知*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燃料电池牵引车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8-14 | 信息ID | 165114876731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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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 货物招标 | 招标人 |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本招标项目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燃料电池牵引车采购, 招标人为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燃料电池牵引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燃料电池牵引车采购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5.85MW离网式光伏电站一座,配套建设2.5MW/2.5MWh化学储能装置一套。建设2套500m3/h制氢装置,配套建设1.6MPa、20MPa、45MPa储氢容器各1套,总储氢量1090.19kg;建设2台35MPa双线双枪双计量加氢机和1台20MPa氢气充装系统,每天能利用绿电制绿氢470.91kg,用于氢燃料电池重卡车和氢燃料组,用于将氢能转化为电能,负责给示范项目内各用电设备供电,实现氢储能局域网调峰示范功能。为了实现绿氢应用示范场景,本项目购置20辆氢燃料电池牵引车,用于将库尔勒电厂火车站台上的燃煤转运至电厂煤棚内以及库尔勒其他工业园区提供煤炭物流服务,实现燃煤运输全流程绿色化示范效应。从电厂火车站台转运至电厂煤棚、露天煤堆场,氢燃料电池牵引车需要满足煤堆场生产便道长斜陡坡运输的场景需求,部分时期煤堆现场的便道陡坡约10余米高,斜坡长度约100余米。
2.3交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及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辆) | 技术规格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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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9T氢燃料电池牵引车 | 20 | 详见第五章 | 投标方需匹配挂车打包采购 |
2 | 自卸式半挂挂车 | 20 | 详见第五章 | 要求完全匹配本次招标的氢燃料电池牵引车 |
(详见技术卷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供应商须是氢燃料电池牵引车的制造厂商或氢燃料电池牵引车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盖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如果是氢燃料电池牵引车的制造厂商参加投标,须具备氢燃料电池牵引车的生产资质,并提供匹配的自卸式挂车制造厂商针对本招标采购项目(含所投标车辆品牌及型号)的专项授权函并盖章;如果是氢燃料电池牵引车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须分别提供氢燃料电池牵引车制造厂商和匹配的自卸式挂车制造厂商针对本招标采购项目(含所投标车辆品牌及型号)的专项授权函并盖章。
3.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氢燃料电池牵引车及匹配的自卸式挂车必须在工信部车辆公告或公示上,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对应的工信部公告或公示批次证明文件。
3.4投标供应商投标氢燃料电池牵引车辆必须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并具有《3C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投标车辆对应的公示证明文件。
3.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氢燃料电池牵引车及匹配的自卸式挂车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投标时提供出具出厂合格证的承诺函,交货时须提供车辆对应的出厂合格证。
3.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新能源(氢燃料、电能)牵引车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关键内容页及签字页等)。
3.7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需提供成立以来的,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含利润表))。
3.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的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信用报告为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注:投标供应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日10时00分至13时00分,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是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9项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a 由法人代表人到场的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b 由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4日10时30分。
5.2未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
8159-
5570)
联系人:徐女士(186-
1188-
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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