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1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2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信息技术所关于信息系统设备及客票、调度等关键信息系统小型机存储2021年维保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166)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信息技术所关于信息系统设备及客票、调度等关键信息系统小型机存储2021年维保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详见技术规格书
5.售后服务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A01
一、服务内容
1.服务团队及驻场服务要求
1)所有现场服务人员(包括一线、二线)原则上合同期内不能变更;人员变更需要提前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现场服务技术人员无法完全胜任工作,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2)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要求,提供驻场服务,驻场人数不少于4人,服务范围覆盖主机(ibm /h3c/hpe等)、存储(emc/ibm/hpe等)、网络(H3c/华为/cisco/F5/A10等),服务人员必须符合服务团队要求,按招标方工作时间到场提供服务。
2.修复性维护
投标方对所维保的招标方设备硬件或系统软件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必要时,投标方应在承诺时间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故障检测、修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招标方正常生产运行。
3.软件服务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硬件产品相关的全部系统软件服务及相关数据库、中间件的咨询服务,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软件:
AIX/PowerHA/POWERVM/HACMP/GPFS/HPUnix/ServiceGuard/Solaris/EMCPowerPath/Oracle/Linux/WebLogic/Windows等。
4.分发升级调优服务
投标方应定期通知招标方原厂最新的系统版本、补丁、微码等信息的发布情况。必要时,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和不影响业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投标方可提供微码更新、软件安装、系统升级、调整优化等服务。
5.专家现场服务
投标方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2次二线专家现场服务。专家服务应对招标方的计算机系统整体运行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也可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某个领域进行诊断和评估,并提交专家服务报告和解决实施方案。同时,专家服务也可对当下先进的技术方案和解决方案提供咨询和交流服务。
6.典型故障案例分析
投标方定期为招标方提供典型故障案例分析服务,包括信息技术的专业知识、日常运维的经验教训等。投标方通过日常积累、分析和总结,将经常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招标方进行交流或向招标方汇报。
7.预防性维护
投标方应定期对招标方保修设备及系统进行现场巡检,包括软硬件系统检测、设备运行环境检测、错误日志分析、性能监测分析及调优、设备清洁等,并提供检查报告。在铁路“春运”、“春检”、“暑运”、小长假、黄金周等运输关键时期前,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对所有保修设备的现场健康检查,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设备双机切换、重新启动及除尘等动作。
8.备机备件保证
投标方应提供充足可靠的备机备件保证,覆盖率100%。重要及常用备件必须做到备件本地化。投标方须提供本地备件清单。在中标公示期间,接收招标方现场核验,现场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方要求,将影响中标结果。
同时投标方按照本地备件库应建立动态补充机制,对有损坏或更换记录的设备备件,应立即补充,并接受招标方的检查、监督。投标方维修使用的备件必须是原厂件;首次维修进行备件更换后,故障件由招标方保存;维修更换后的故障磁盘设备全部由招标方保存。
9.当设备用途发生改变,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对设备进行重新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操作系统、调整存储配置等。
10.免费技术培训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招标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免费技术培训。
1)对于IBM、HP和EMC设备,投标方提供每产品不少于30人*5天的专业技术培训,投标方须明确提供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教师必须是相关产品高级认证的专业教师,其中高级培训不少于50%。
2)对于网络设备,投标方提供每产品不少于10*5天的专业技术培训,投标方须明确提供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教师必须是相关产品高级认证的专业教师,其中高级培训不少于50%。
11.运维档案管理
投标方应建立运行维护保修档案,对每次服务的故障时间、响应时间、恢复生产时间、彻底解决问题时间以及故障类型、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维护人员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投标方必须每季度提供设备保修服务阶段总结分析报告,出现重大故障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在全年保修期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递交全年设备保修服务总结分析报告,详细分析系统运行情况和维保服务情况等。
12.服务监督与检查
投标方应有固定部门或专人负责监督维保服务流程,保证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跟踪处理过程与服务进展,并根据故障级别逐级上报。维保服务期间,所有操作应接受招标方的监督与检查。
13.提供其他关联设备维护过程中的现场技术防护及支持。
二、服务响应
1.到达现场时间
对于必须到达现场解决的故障,投标方承诺沈阳本地1小时内,大连、长春2小时内,其他地点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2.备件响应时间
对于维保范围内的设备硬件故障,对于能准确判断的故障,投标方承诺备件与维护人员一同到现场;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的故障,投标方承诺备件到达现场时间为:沈阳本地1小时内,其他地点8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3.故障解决时间
对于维保范围内的设备硬件和系统相关软件故障,投标方承诺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4.未解决故障
如投标方未能在承诺的故障解决时间内解决故障或恢复正常生产运行,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联系使用原厂商服务解决故障问题,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支付。
5.服务质量和能力
在维保服务过程中投标方必须保证服务质量和履约能力,严格遵照招标方服务要求,故障维修不得扩大维修范围,不得随意更换非故障硬件,不得扩大故障影响,必须制定应急方案及技术回退方案,不得在维修服务过程中衍生新的问题和事故。
三、服务要求
1.投标方应配备足够数量、能完全胜任工作的工程师以履行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维保服务。二线工程师对应接口明确,并保证重大故障专家及时到场处理。投标方为招标方设备外包服务提供商,投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服务商,如发生将扣除所转包产品的保修费用。
2.每次设备服务工作结束后,投标方应填写服务文档,并经招标方签署意见确认。
3.对突发严重故障除要按要求恢复正常生产外,还要求第二天同招标方技术人员一起检查此设备运行情况、深度分析故障原因。
4.投标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或由于投标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消除故障,应承担赔偿责任。
5.投标方提供每周2次现场巡检服务,并在每周一参加招标方组织的相关项目分析例会,提交上周事故处理报告,本周维护计划。如不到场参加,除征得招标方同意外,每发生一次等同于投标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到达现场时间一次,提出口头警告;每累积三次按一次故障计算,进行相应处罚。
6.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或产品配件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失或赔偿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7.投标方定期对微码版本进行评估并提供升级服务。在重要节假日及特殊时期,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驻厂服务。如投标方不按要求到场参加,每发生一次提出口头警告;每累积二次按一次故障计算,招标方扣除合同金额的1%。
四、违约责任
因投标方未达到服务响应及服务要求,每次违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5%;引起招标方信息系统故障,每次违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先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金不足时,从合同金额中扣除,造成招标方信息系统瘫痪或引发较大社会影响,构成铁路安监部门定责的铁路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按违约终止合同。
五、保密条款
投标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招标方的业务信息、技术资料等非公开信息、投标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漏、传播或转让。.参与现场维修及技术支持的投标方人员须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遵守招标方的机房、设备、运维安全等管理规定。
六、其他条款
维护设备如发生用途变更或停止使用等情况,由招标方提前15天通知投标方该设备服务停止日期,自停止服务日期起,至合同终止日期止,该设备未发生的服务费用招标方不予支付。
投标方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要求(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照片等信息),招标方签约前有权要求提供原始证据和现场核查及现场能力测试验证,如存在虚假情况,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A02
一、服务内容
1.预防性维护
    服务方应定期对招标方保修设备及系统进行现场巡检,包括软硬件系统检测、设备运行环境检测、错误日志分析、性能监测分析及调优、设备清洁等,并提供检查报告。在铁路“春运”、“春检”、“暑运”、小长假、黄金周等运输关键时期前,服务方必须在招标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对所有保修设备的现场健康检查,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设备双机切换、重新启动及除尘等动作。
2.修复性维护
服务方对所维保的招标方设备硬件或系统软件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必要时,服务方应在承诺时间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故障检测、修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招标方正常生产运行。
3.软件服务
服务方向招标方提供硬件产品相关的全部系统软件服务及相关数据库、中间件的咨询服务,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软件:
AIX/PowerHA/HACMP/GPFS/HPUnix/ServiceGuard/Linux/DP等。
4.分发升级调优服务
服务方应及时通知招标方原厂最新的系统版本、补丁、微码等信息的发布情况。必要时,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和不影响业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服务方可提供微码更新、软件安装、系统升级、调整优化等服务。
5.专家现场服务
服务方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2次二线专家现场服务。专家服务应对招标方的计算机系统整体运行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也可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某个领域进行诊断和评估,并提交专家服务报告和解决实施方案。同时,专家服务也可对当下先进的技术方案和解决方案提供咨询和交流服务。
6.典型故障案例分析
服务方定期为招标方提供典型故障案例分析服务,包括信息技术的专业知识、日常运维的经验教训等。服务方通过日常积累、分析和总结,将经常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招标方进行交流或向招标方汇报。
7.服务团队要求
服务方需要为招标方配备具有3年以上相关产品服务经验的工程师队伍,每厂商一线服务人员至少2人。所有技术人员(包括一线、二线)原则上合同期内不能变更;人员变更需要提前2个月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现场服务技术人员无法完全胜任工作,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8.备机备件保证
服务方应提供充足可靠的备机备件保证,覆盖率100%。重要及常用备件必须做到备件本地化。本地备件库应建立动态补充机制,对有损坏或更换记录的设备备件,应立即补充,并接受招标方的检查、监督。服务方维修使用的备件必须是原厂件;首次维修进行备件更换后,故障件由招标方保存;维修更换后的故障磁盘设备全部由招标方保存。
9.当设备用途发生改变,由服务方按照招标方要求对设备进行重新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操作系统、调整存储配置等。
10.免费技术培训
服务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招标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免费技术培训。
对于IBM和HPE设备,服务方提供每产品不少于30人*5天的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方须明确提供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教师必须是相关产品高级认证的专业教师,其中高级培训不少于50%。
11.运维档案管理
服务方应建立运行维护保修档案,对每次服务的故障时间、响应时间、恢复生产时间、彻底解决问题时间以及故障类型、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维护人员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服务方必须每季度提供设备保修服务阶段总结分析报告,出现重大故障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在全年保修期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递交全年设备保修服务总结分析报告,详细分析系统运行情况和维保服务情况等。
12.服务监督与检查
服务方应有固定部门或专人负责监督维保服务流程,保证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跟踪处理过程与服务进展,并根据故障级别逐级上报。维保服务期间,所有操作应接受招标方的监督与检查。
13.提供其他关联设备维护过程中的现场技术防护及支持。
14.有关DP备份软件服务要求
1)每月定期巡检
2)及时解决备份的故障。
3)每年做到一到两次备份恢复操作
4)优化备份策略
5)每年做不少于四次的现场培训服务
二、服务响应
1.到达现场时间
对于必须到达现场解决的故障,服务方承诺沈阳本地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2.备件响应时间
对于维保范围内的设备硬件故障,对于能准确判断的故障,服务方承诺备件与维护人员一同到现场;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的故障,服务方承诺备件到达现场时间为:沈阳本地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3.故障解决时间
对于维保范围内的设备硬件和系统相关软件故障,服务方承诺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生产正常运行。
4.服务质量和能力
在维保服务过程中服务方必须保证服务质量和履约能力,严格遵照招标方服务要求,故障维修不得扩大维修范围,不得随意更换非故障硬件,不得扩大故障影响,必须制定应急方案及技术回退方案,不得在维修服务过程中衍生新的问题和事故。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方应配备足够数量、能完全胜任工作的工程师以履行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维保服务。二线工程师对应接口明确,并保证重大故障专家及时到场处理。服务方为招标方设备外包服务提供商,服务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服务商,如发生将扣除所转包产品的保修费用。
2.每次设备服务工作结束后,服务方应填写服务文档,并经招标方签署意见确认。
3.对突发严重故障除要按要求恢复正常生产外,还要求第二天同招标方技术人员一起检查此设备运行情况、深度分析故障原因。
4.服务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或由于服务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消除故障,应承担赔偿责任。
5.每周至少一次派相应项目本地一线工程师(至少包括对应IBM、HPE的工程师)参加招标方组织的相关项目分析例会,提交上周事故处理报告,本周维护计划。如不到场参加,除征得招标方同意外,每发生一次等同于服务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到达现场时间一次,提出口头警告;每累积三次按一次故障计算,进行相应处罚。
6.服务方提供的技术或产品配件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失或赔偿责任由服务方承担。
7.服务方按照招标方要求定期对微码版本进行评估并提供升级服务。在重要节假日及特殊时期,服务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驻厂服务。如服务方不按要求到场参加,每发生一次提出口头警告;每累积三次按一次故障计算,招标方扣除投标方合同金额的1%。
四、违约责任
因服务方未达到服务响应及服务要求,每次违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5%;引起招标方信息系统故障,每次违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先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金不足时,从合同金额中扣除,造成招标方信息系统瘫痪或引发较大社会影响,构成铁路安监部门定责的铁路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按违约终止合同。
五、保密条款
服务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招标方的业务信息、技术资料等非公开信息、服务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漏、传播或转让。参与现场维修及技术支持的服务方人员须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遵守招标方的机房、设备、运维安全等管理规定。
六、其他条款
维护设备如发生用途变更或停止使用等情况,由招标方提前15天通知服务方该设备服务停止日期,自停止服务日期起,至合同终止日期止,该设备未发生的服务费用招标方不予支付。
投标方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要求(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照片等信息),招标方签约前有权要求提供原始证据和现场核查及现场能力测试验证,如存在虚假情况,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近三年内铁路行业相关信息系统保修服务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5.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服务工程师名单(不少于10人)、服务工程师认证证书、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现场服务人员应提供AIX system认证、EMC Vmax Specialist认证、H3CSE或H3CTE证书、HCNP证书、CCNP证书或更高级别的认证证书,每类证书的持有人员不少于2人,经信息技术所审核确认后签订合同。
A0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维护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近三年内铁路行业相关信息系统保修服务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5.提供IBM和H3C服务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8:00时起至2021年3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4月12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2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04月12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信息技术所
技术咨询人:付明、赵钰鑫
联系电话:13909880169、15998847273
7.4项目经理:温经理
电 话:024-62080843 13614281039(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email protected]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03月19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信息系统设备维保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1159300
13
 
2
A02
客票、调度等关键信息系统小型机存储维保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1327400
13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时间:以合同内容约束为准,地点:沈局管内。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交钥匙工程,中标单位负责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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