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藁城区2019年人民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381.1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d-2019-032-1
预算金额381.19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主任0311-67368093
招标代理机构军正达河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毅飞0311-673680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藁城区2019年人民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JZD-2019-032-1

工程名称

藁城区2019年人民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藁城区人民广场

建设内容

对区人民广场进行部分改造提升。

建筑面积

/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

军正达河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园林工程”的内容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合同估算价

381.1944万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

李毅飞

联系方式

0311-67368093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19712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19718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197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198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地区

石家庄市藁城区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2019年人民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冀藁审批字【201915400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藁城区人民广场

2.2建设规模:对区人民广场进行部分改造提升。

2.3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黑名单(以公告发布后网上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网址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19712日上午9:00时至201982日上午9:30时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4.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和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829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藁城区廉州路3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许主任

电 话:0311-88195589

传 真:/

电子邮件:13785171666@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军正达河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石柏南大街187

邮 编:050200

联 系 人:李毅飞

电 话:0311-67368093

传 真:0311-67368093

电子邮件:junzhengda@126.com

网 址:http://www.jzdhbzb.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果岭湾支行

账 号:13050161020000000299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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