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设计给水管道管径为DN300-DN100,总长约2392m,管道设计压力0.4Mpa,新建Φ1200、Φ1400、Φ1600 阀门井48座,消火栓17 座;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设计给水管道管径为DN200-DN100,总长约 791m,管道设计压力0.4Ma,新建Φ1200、Φ1400
阀门井15座,消火栓6 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80万元,计划工期:根据道路施工进度。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是指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以来承接过的管径大于等于DN100且长度大于等于2公里的供水压力管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四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复印件),此审查只针对中标候选人,如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中有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则招标人可以按得分排名递补至三家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2月11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09:00,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自主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质疑投诉部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电 话:0573-87289203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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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Ⅶ标长丰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设计给水管道管径为DN300-DN100,总长约2392m,管道设计压力0.4Mpa,新建Φ1200、Φ1400、Φ1600 阀门井48座,消火栓17 座;海宁市2023年供水管道提升工程Ⅷ标宏达周边道路配套供水管道工程设计给水管道管径为DN200-DN100,总长约 791m,管道设计压力0.4Ma,新建Φ1200、Φ1400
阀门井15座,消火栓6 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80万元,计划工期:根据道路施工进度。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是指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以来承接过的管径大于等于DN100且长度大于等于2公里的供水压力管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四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复印件),此审查只针对中标候选人,如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中有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则招标人可以按得分排名递补至三家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2月11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09:00,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自主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水务大楼 |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一路28号 |
联系人:金女士 | 联系人:俞先生 |
电话:0573-89239780 | 电话:057387763365 |
邮箱:/ | 邮箱:/ |
质疑投诉部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电 话:0573-87289203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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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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