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陈河-王营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许陈河-王营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陈河-王营河水系连通工程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许陈河-王营河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许陈河-王营河水系连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许陈河(二井河)是高港核心主城区的一条引排结合的内部河道。该河西起南官河,与南官河河口连接处建有二井河泵站,泵站规模为2m3/s;向东以桥或涵形式穿向阳路、金港路和扬子江路等南北向道路,最终与王营河相接。本次拟将许陈河与王营河处的管径60cm圆涵改建为3X2.5m(长X宽)箱涵,以达到串活该片区水系的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1、拆坝建涵78.1m,许陈河侧新建17m接线挡墙,王营河侧施工过程中对河道现状挡墙破坏部分进行原状恢复;
2、许陈河东侧平台拆除1处约360㎡,以及河坡草皮护坡约460㎡:
3、道路恢复约170m2。
本工程属于小(2)型工程,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工程概算投资238.289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施工标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为:1、拆坝建涵78.1m,许陈河侧新建17m接线挡墙,王营河侧施工过程中对河道现状挡墙破坏部分进行原状恢复;2、许陈河东侧平台拆除1处约360㎡,以及河坡草皮护坡约460㎡:3、道路恢复约170m2。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4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5月30日前必须完成水下工程),2023年7月8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按《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进行转换。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3月16日17时3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 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 2月之内任意1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款要求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4%(0.94)、96%(0.96)、98%(0.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0.6)、65%(0.65)、70%(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0%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贰佰叁拾捌万贰仟捌佰玖拾捌圆整(¥2382898)。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15分;企业信用等级: 4 分;安全生产标准等级: 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2 (1) | 企业信用等级 (4分)
| 企业信用按“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等级”(以下简称市等级)中的履约考核最终赋分值计分。如投标人未参与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在开标截至之日前,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省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转换、有关奖项的赋分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泰州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 4分 | |
2.2.2(2) | 安全生产标准等级(1分) | 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或文件(有效期内),二级及以上得1分,三级得0.8分,没有不得分。 | 1分 | |
2.2.2 (3)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5分) | (1)施工技术方案(8分)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地形、水文等分析正确全面(1分); ②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1分); ③单元划分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1分); ④基坑防护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3分); ⑤混泥土施工养护方案科学合理(2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设备(1分) 交通船等满足施工要求;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测深设备可靠先进(1分); (3)安保措施与综合协调(2分) ①水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1分)。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1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分)。 (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7)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 15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
2.2.2 (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80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8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8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8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80分 | |
合计 | 100分 |
8.其他内容
8.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先生
地 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15105269339
招标代理:江苏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中节能环保产业园
联 系 人:李锐
电 话:15261051231
电子邮箱:14874747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