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9年5月20日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成都新津巴比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墨尔文学校项目等7个项目作出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19年5月20日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成都新津巴比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墨尔文学校项目等7个项目作出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20 11:16:43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8日(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四川鑫鼎华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隔热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4号

2019年4月29日

2

关于成都市城投锦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5号

2019 年 5 月 10 日

3

关于四川新筑展博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工业化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6号

2019 年 5 月 10 日

4

关于四川榕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华莱士烘焙食品生产基地及分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7号

2019年5月16日

5

关于新津县韩河心堤防水毁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新审环评〔2019〕21号

2019年5月8日

6

关于新津县华中机械厂加工路桥机械、建筑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新审环评〔2019〕22号

2019年5月14日

7

关于成都新津巴比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墨尔文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新审环评〔2019〕23号

2019年5月14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津县普兴镇清云中路新津县行政审批局投资立项科

联系电话:028-82556303;邮编:611430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4号-2019年4月29日 关于四川鑫鼎华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隔热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C区)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5号-2019年5月10日 关于成都市城投锦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B区)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6号-2019年5月10日 关于四川新筑展博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工业化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A区)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7号-2019年5月16日 关于四川榕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华莱士烘焙食品生产基地及分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材料,漆家西路)

新审环评〔2019〕21号-2019年5月8日 新津县韩河心堤防水毁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

新审环评〔2019〕22号 -2019年5月14日关于新津县华中机械厂加工路桥机械、建筑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A区,租用川锚路桥)

新审环评〔2019〕23号 -2019年5月14日关于成都新津巴比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墨尔文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花源镇)

信息来源:http://www.chengdu.gov.cn 1 新审承诺环评审201914号关于四川鑫鼎华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隔热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四川鑫鼎华辉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汽车内饰隔热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国环评证甲字第 2646号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2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新津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 4月 29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管委会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 4月 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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